學達書庫 > 君特·格拉斯 > 鐵皮鼓 | 上頁 下頁 |
一六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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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同刺蝟的關係稍有變化。自從幾乎每家報紙都把我的姓名印在大字標題中以來,他懷著敬意對待我。他把道羅泰婭姆姆住過的小間鑰匙也給了我,相應地得到了一小筆錢。後來,我租下了這個小間,不讓他租給別人。 我的悲哀於是也就有了它的行程。我打開兩扇房門,從我的房間裡的浴缸出發,踏過走廊裡的椰子纖維地毯,走進道羅泰婭的小間,呆望著空衣櫃,讓五斗櫥上的鏡子嘲弄我,在笨重的沒有被褥的床前陷入絕境,又救出自己來到走廊裡,為逃避椰子纖維而躲進我的房間,在那裡仍舊不得安寧。 有一個東普魯士人,失去了他在馬祖裡的一份產業,但他善於做買賣,在於利希街附近開了一爿店,起了個簡單而貼切的名字——「租狗店」,可能是他考慮到了孤獨的人的需要吧。 我去那裡租了盧克斯,一條黑色羅特魏爾牧羊犬,健壯,太肥了一點,亮油油的。我同它一起去散步。這樣一來,我就不必再在蔡德勒寓所裡我的浴缸和道羅泰婭姆姆的空衣櫃之間來回奔波了。 盧克斯經常帶我去萊茵河邊。在那裡,它對著船舶吠叫。盧克斯經常帶我去拉特,去伯爵山森林。在那裡,它對著情侶吠叫。一九五一年七月底,盧克斯領我去格雷斯海姆,杜塞爾多夫的郊區之一,靠著幾家工廠,包括一座較大的玻璃廠,但並沒有完全改變這個地方原本的農村風貌。剛過格雷斯海姆就有許多小菜果園,小菜果園之間、旁邊或後面便是牧場,穀浪起伏,我想,那是黑麥田。 盧克斯領我去格雷斯海姆,又走出格雷斯海姆來到小菜果園和田地之間的那一天,是炎熱的一天。這個我講過了沒有呢?郊區最後一排房屋留在我們身後的時候,我才替盧克斯解掉了皮帶。它仍舊走在我的身邊,它是條忠實的狗,特別忠實的狗。作為一家租狗店的狗,它必須易主而從,對眾多的主人都得忠實。 換句話說,羅特魏爾牧羊犬盧克斯服從我,跟獵獾犬大不相同。我覺得一條狗這樣順從是誇張的,我寧願看到它蹦蹦跳跳,踢它,讓它跳。但它到處亂跑時仍心懷內疚,一再掉轉它的光滑的黑脖子,絕對忠實的狗眼睛始終望著我。 「走開,盧克斯!」我要求它,「走開!」 盧克斯每次都服從,可是走開的時間都很短。所以,我滿意地注意到,它這一回走開的時間比較長,隱沒在莊稼地裡了。這裡長的是黑麥,隨風起伏。我在說些什麼呀!一點風也沒有,雷雨前的悶熱。 盧克斯追小兔子去了,我想。它或許也需要獨自待著,當一條狗,正如奧斯卡也想擺脫狗,當一段時間的人。 我沒去注意周圍的環境。小菜果園、格雷斯海姆以及這個郊區後面水汽籠罩的低平城市都引不起我的注意。我坐到一個生銹的空纜盤上,可是我得把它叫作纜盤鼓,因為奧斯卡剛坐下來,就開始用手節骨敲這面生銹的纜盤鼓了。天熱。我的衣服壓在身上,不是適宜夏天穿的那種薄衣服。盧克斯走開了,沒回來。纜盤鼓肯定不能代替我的鐵皮鼓,但我畢竟漸漸地滑回到往事中去。當回憶不願繼續下去的時候,當前幾年醫院環境的圖像一再重現的時候,我抓到了兩根乾癟的小圓棍兒,暗自說:等等,奧斯卡。 現在我們要看看,你是誰,你從何而來。它們已經點亮了我出生時的兩隻六十瓦電燈泡。飛蛾在燈泡之間撲騰,遠處,一道閃電照亮了笨重的家具。我聽到馬策拉特在說話,緊接著說話的是我的媽媽。他答應給我店鋪,媽媽答應給我玩具,到三歲時,我將得到一面鐵皮鼓。奧斯卡想法子儘快度過這三個年頭。我吃,喝,排泄,增加休息,讓他們給我稱體重,用褪褓包裹,洗澡,梳刷,撲粉,種牛痘,讓他們觀賞,叫我的名字。我按他們的心願微笑,按他們的要求歡叫,到時候就睡覺,準時醒來,在睡眠中我扮起那種面孔,大人們都稱之為天使的臉。我多次腹瀉,經常感冒。我取來百日咳,讓它在我身邊留了一段日子,在我明白了它的複雜節奏、永遠留在我的手腕裡之後,我才讓它離開。如我們所知,《百日咳》這首小曲屬我的保留節目。當奧斯卡向兩千聽眾敲響百日咳時,兩千名男女老天真一齊咳嗽。 盧克斯在我跟前哀號,用身體蹭我的膝蓋。唉,我在孤獨時從租狗店借來的這條狗呀!他四條腿站著,搖著尾巴。真是一條狗,有狗的目光,流口涎的嘴裡叼著什麼東西:一根棍兒,一塊石頭,反正是狗認為有價值的東西。 我的意義如此重大的童年慢慢地溜走了。最初的乳齒引起的顎間的疼痛漸漸消失。我困倦地往後仰去:一個長大了的、細心地穿得太暖了些的駝背,戴著手錶,皮夾裡有身份證和一把鈔票。我已經把一支香煙塞到了唇間,用火柴點燃,讓煙草味來頂替我嘴巴裡那種單一的童年的口味。 盧克斯呢?盧克斯還在用身子蹭我。我把它推開,用煙噴它。它不愛聞煙味,但它仍舊不走,還在用身子蹭我。它用目光舔我。我在附近的電線杆之間的電話線上尋找燕子,想用燕子作為對付這條煩人的狗的工具。但是沒有燕子,盧克斯又趕不走。它的嘴伸到我的兩腿中間來,正巧撞到那個地方,仿佛是那個出租狗的東普魯士人事先訓練好的。 我用鞋跟踢它兩下。它退後,四條腿站著,在顫抖,叼著小棍兒或石頭的嘴目標明確地對準我。它叼著的好像不是小棍兒或石頭,而是我的錢包,可我感覺出錢包仍在我的上裝口袋裡。或許是我的手錶,但手錶在我的手腕上滴滴答答地走著。 它叼著的究竟是什麼呢?有那麼重要、那麼值得給人看的東西嗎? 我已經把手伸到了它的冒熱氣的牙齒中間,接著又把那件東西捏在手裡。我已經認清了我捏著的東西,卻裝著在尋找一個詞匯,來給盧克斯在黑麥田裡找到並帶給我的那件東西起個名稱。 人體有那麼一些部分,當它們同人體分開,遠離了中心時,反倒讓人可以更容易、更確切地觀察。這是一個手指。一個女人的手指。一個無名指。一個女人的無名指。一個美觀地戴著戒指的女人的手指。這個手指是在掌骨和第一指節之間,在戒指下方大約兩釐米處被砍斷的。截面乾淨,清晰可辨,還留有手指伸展肌的腱。 這是一個美的、可活動的手指。戒指的寶石由六個金爪固定,我馬上確切地說出了它的名稱——海藍寶石,後來也證明無誤。戒指本身有一處很薄,系戴久磨損,已經到了快斷裂的地步。我由此推斷,這是一件繼承下來的遺物。指甲下有髒物,確切地說是泥土,看來這手指曾經抓過或摳過泥土,但從指甲蓋和指甲修剪的切口看,給人以愛整潔的印象。我從冒熱氣的狗嘴裡拿到這個手指時,它給我的感覺是冰涼的,從它所特有的白裡泛黃的顏色看,也證明它是冰涼的。 幾個月來,奧斯卡在他的左前胸小袋裡總插著一塊露出三角的紳士小手絹。他取出這塊絲手絹,攤開,把無名指放在上面,於是看到,手指裡側直到第三指節有許多紋路,讓人推斷出,這個手指是勤勞的、有上進心的、意志堅定的。 我用手絹包好手指,從電纜盤上站起身來,拍拍盧克斯的狗脖子,右手捏著手絹和手絹裡的手指,正要動身回格雷斯海姆去,回家去,心裡已經有了這樣或那樣處理這件拾來之物的打算,而且也走到了就近一個小菜果園的籬笆前。這時,維特拉叫住了我,他方才躺在一棵蘋果樹的樹杈上,觀察著我以及那條叼來東西的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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