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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五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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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這樣,我跟畫師蘭克斯結伴去旅行。讀者知道蘭克斯就是那個上士蘭克斯,也是同繆斯烏拉臨時訂婚的男人。我口袋裡揣著預支的錢和我的存摺,到西塔德街畫師蘭克斯的工作室去拜訪他,希望能在他那兒見到我原先的同行烏拉,因為我想同繆斯一起去旅行。 我在畫家那裡找到了烏拉。在門口,她向我透露,十四天前,他們已經訂了婚。同小漢斯·克拉格斯已經待不下去了,她只好又解除婚約。她問我,是否認識小漢斯·克拉格斯。 奧斯卡不認識烏拉的這位未婚夫,表示很遺憾,接著提出了他的慷慨大方的旅行建議,卻又看了一場好戲:烏拉還沒有來得及答應,畫師蘭克斯卻插進來,自己表示要當奧斯卡的旅伴,打了長腿繆斯幾個耳光,因為她不願待在家裡,還因此而流了眼淚。 為什麼奧斯卡不反對?他既然要同繆斯一起去旅行,為什麼他不袒護繆斯?我把在淺色汗毛的長腿烏拉身邊的旅行想像得越美,就越怕同繆斯太親近地共同生活。必須跟繆斯保持距離,我心中想,不然的話,繆斯的親吻豈不成了家常便飯嗎?所以,我寧願跟畫師蘭克斯一起去旅行,因為當繆斯想吻他時,他就動手打她。 關於我們的旅行目的地,並沒有討論很久。我們只考慮諾曼底一處,想去看看卡昂與卡堡之間的地堡。戰時,我們在那裡相識。唯一麻煩的是辦簽證。可是,有關辦簽證的事,奧斯卡隻字不想提。 蘭克斯是個吝嗇鬼。他的顏料是廉價貨或是討來的,畫布的底色也上得很差,可是用起顏料來卻大手大腳,一到同紙幣或硬幣打交道,他又錙銖必較。他從來不買香煙,卻一直在抽煙。他的吝嗇是系統性的。此話怎麼講?且看此例:若有人送他一支香煙,他就從自己左邊的褲子口袋裡掏出一個十芬尼的銅板,讓它透透空氣,隨即放進他右邊的褲兜裡去。隨著白天鐘點的變化,這樣「滑動」的銅板或多或少,但總數是不少的。他抽煙抽得很勤快,有一次他心情好的時候向我透露說:「我每天抽的煙大約合兩個馬克。」 蘭克斯大約一年前買下的在韋爾斯滕的那塊帶廢墟的地皮,就是用他的遠近熟人的香煙買來的,確切地說,是白抽人家的香煙買來的。 我同這個蘭克斯去諾曼底。我們乘上一列快車。蘭克斯本人頗想搭人家的汽車,但我付錢買火車票,請他旅行,他只得讓步。從卡昂到卡堡,我們剩公共汽車。一路白楊,樹林後面是以樹籬為界的草場。棕白兩色相間的母牛使這片土地看上去像是一張牛奶巧克力廣告畫。戰爭破壞的痕跡還歷歷在目,若是廣告畫,就不該畫上去了。可是,每個村莊,包括我失去羅絲維塔的小村莊巴文特,都還畫著戰爭破壞的痕跡,不堪入目。 從卡堡出發,我們沿海灘步行,朝奧恩河入海口走去。沒有下雨。到了勒霍姆,蘭克斯說:「我們到家了,小子!給我一支煙!」還在他讓銅板從一個口袋搬遷到另一個口袋裡去的時候,他那個總是往前探著的狼腦袋已對準了沙丘間無數未受損壞的地堡之一。他伸出兩條長臂,左手提著背囊、野外用畫架和一打畫布框架,右手攙著我,拉我向那水泥走去。一口小箱子和鼓,便是奧斯卡的行李。 我們清除了道拉七號地堡裡面的流沙和尋找棲身處的情侶們留下的污穢,放上一隻板條箱,掛起我們的睡袋,使之變成可居住的空間。我們在大西洋岸邊逗留的第三天,蘭克斯從海灘上帶回來一條大鱈魚。這是漁民們給他的。他畫了他們的船,他們塞給他這條鱈魚。 由於我們還用道拉七號來稱呼這座地堡,所以毫不奇怪,奧斯卡在給魚開膛的時候,他又想起了道羅泰婭姆姆。魚肝和魚白湧出,落到他的雙手上。我面對太陽刮魚鱗,蘭克斯借此機會彩筆一揮畫了一幅水彩畫。八月的太陽倒立在地堡的水泥穹頂上。我開始把蒜瓣塞進魚肚。原來填滿魚肝、魚白和內臟的地方,我填進了洋蔥、乳酪和百里香。我沒有扔掉魚肝和魚白,而是把這兩種美味塞在魚的咽喉裡,再用檸檬堵上。蘭克斯在周圍窺探。他鑽進道拉四號、道拉三號以及更遠處的地堡,隨手撈東西。他帶回來木板條和較大的硬紙板。硬紙板他要用來作畫,木板條他用來生火。 這樣的火我們可以毫不費力地維持整個白天的時間,因為海灘上每隔兩步就插有被海水沖來的、輕如羽毛的幹木頭,投下的陰影隨著日光移動。我把蘭克斯從一座被遺棄的海濱別墅裡拆下的陽臺鐵欄杆的一部分,架在其間已經燒紅的木炭上。我給魚抹上橄欖油,把魚架在灼熱的、同樣抹了油的鏽鐵上。我把檸檬汁擠到噝噝響的鱈魚上,讓它慢慢地——因為魚是不能強迫的——變成佳餚。 我們用好幾隻空桶,鋪上一張折疊成幾層的柏油紙,架成了我們的餐桌。叉和鐵皮盤子是我們隨身帶來的。蘭克斯,像一只見到鰻魚的餓慌了的海鷗,圍著正從容不迫地熟透著的鱈魚團團轉。為了引開他,我從地堡裡取出我的鼓,放在海沙上,迎風敲起來,不斷變奏,誘發出濤聲和漲潮的喧囂:貝布拉前線劇團參觀地堡。 從卡舒貝來到諾曼底。菲利克斯和基蒂,兩位雜技演員,在地堡上用身體纏成結,再解開結,像奧斯卡迎風擂鼓一樣,迎風朗誦一首詩,詩的疊句在戰爭中宣告一個溫暖舒適的時期正在到來:「……星期五吃魚,外加荷包蛋……我們正在接近畢德邁耶爾風尚!」帶薩克森口音的基蒂朗誦著。貝布拉,我的智慧的貝布拉和宣傳運動上尉點點頭;羅絲維塔,我的地中海的拉古娜,提起食物籃,在水泥上,在道拉七號頂上,擺好食物;上士蘭克斯也吃白麵包,喝巧克力,抽貝布拉上尉的香煙…… 「好小子,奧斯卡,」畫師蘭克斯把我從遐想中喊回來。「如果我能夠像你敲鼓似的那樣畫就好了!給我一支煙!」 我中斷擊鼓,給了我的旅伴一支煙,嘗了嘗魚,味道不錯:魚眼睛鼓出,軟、白、鬆動。我慢吞吞地把最後一片檸檬的汁擠到半焦半裂的鱈魚皮上,一處也不遺漏。 「我餓了!」蘭克斯說。他露出了長長的、蠟黃的尖齒,用雙拳捶打方格襯衫下的胸口,活像一隻猴子。 「要魚頭還是魚尾?」我讓他考慮,一邊把魚挪到一張鋪在柏油紙上當桌布用的羊皮紙上。「你建議我要哪一頭呢?」蘭克斯掐滅香煙,留下煙蒂。 「作為朋友,我會說:請用魚尾。作為廚師,我將推薦你吃魚頭。我的媽媽,是個吃魚能手,她會說:蘭克斯先生,請用魚尾,保您滿意。醫生總是建議我父親……」 「我對醫生的話不感興趣。」蘭克斯懷疑我的話。 「霍拉斯博士總勸我父親,吃鱈魚只吃頭。」 「那我就吃魚尾吧!我覺察到了,你想把不好吃的塞給我!」蘭克斯仍在猜疑。 「這樣更好。奧斯卡懂得怎樣品嘗魚頭。」 「我看你一心想吃的就是魚頭,好吧,魚頭歸我吧!」 「你真難弄,蘭克斯!」我要結束這場對話。「好吧,魚頭歸你,魚尾歸我。」 「什麼,小子,難道是我作弄了你嗎?」 奧斯卡承認,他被蘭克斯作弄了。我可知道,只有當他把魚吃進嘴裡,同時又肯定我已經被他作弄了的時候,他才會覺得有滋味。我把他叫做詭計多端的老狗,福星高照的傢伙,星期日出生的幸運兒①。我們開始吃鱈魚。 -------- ↑①德國人的迷信說法,認為星期日出生的孩子是幸運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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