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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 監獄 第二章 非法活動與過失犯罪(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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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過失犯罪的製造和刑事機構對它的控制,應該予以如實的對待:它們並不是一成不變的結果,而是根據它們實現目的的程度加以變化的策略。過失犯罪與其它非法活動之間的分裂,使過失犯罪轉而反對非法活動的方式,統治階級的非法活動對過失犯罪的控制利用,所有這一切都明顯地出現在警察一監獄體制的運作方式中。但是,它們也一直遇到阻力。它們造成了矛盾鬥爭,激起了對抗的反應。 如何建立一個屏障將過失犯與各種下層居民隔開,始終是一個棘手的任務,尤其在城市階層中更是如此,因為他們是從這些階層中產生的並與之保持著千絲萬縷的聯繫。這是一項長期而艱苦的工程。它包括利用對窮苦階級進行「道德教化」的各種一般原則(使他們具有某種可稱之為「基本的守法觀念」的東西,這在成文法典制度取代了習俗以後是必不可少的;讓他們學習關於財產與盜竊的基本準則;對他們進行安居樂業的訓練,等等)。這種道德的教化從經濟與政治的角度看也是同樣極其重要的。另外,還使用了更專門的方法來維持窮苦階級對過失犯的敵意(如利用獲釋犯人充當告密者、警方密探、工賊和打手)。一般的違法犯罪與工人爭取政治地位而犯法也被精心地有計劃地混為一體。後者所觸犯的是有關工作手冊、罷工、串連和結社的嚴厲法令。 這種行為通常被指控為受到純粹刑事罪犯的挑動,甚至是受他們的操縱(例證可見Monfalcon,142)。針對工人的判決往往比對竊賊的判決更嚴厲(見《工廠報},1840年10月,或《博愛報》,1847年7一8月)。這兩類犯人在監獄中被混雜在一起。一般犯人還要更受一些優待,而被判刑的新聞記者和政治家通常受到隔離。總之,這一系列的混淆策略旨在維持一種持久的衝突狀態。 此外,還有一種耐心的努力,旨在給一般人關於過失犯的觀念罩上一個極其精巧的柵網,使他們覺得這些過失犯近在身邊,到處出現,處處令人恐懼。這就是社會新聞(faitdivers)的作用。社會新聞侵入了一部分報刊,並開始擁有自己的報紙。 犯罪新聞每天層出不窮,這就使得人們容易接受那種分割社會、實行司法和警察監督的制度了。這種新聞日復一日地描述一種反對不露面的敵人的內戰。在這場戰爭中,它成為報警或報捷的日常公告。 從小冊子和大眾文學形式中開始發展起來的犯罪小說,則明顯起著一種相反的作用。它的功能最主要的是表明,過失犯是屬另一個與人們所熟悉的日常生活無關的世界。具有這種異己性的首先是社會底層(《巴黎的秘密》」、《羅康保爾丁句,其次是瘋癲(尤其是在19世紀後半期),最後是上流社會的犯罪(阿爾塞納·呂平))。在過去100多年間,社會新聞與偵探小說的結合產生了大量的「犯罪故事」。在這些故事中,過失犯罪顯得既十分貼近又極其疏遠,既形成了一種對日常生活的無時不在的威脅,但又有著令人感到極其陌生的起源與動機,它所發生的環境既充滿日常生活的氣息,又具有異國他鄉的情調。通過對過失犯罪重要性的強調和圍繞它的不勝其煩的話語,在它周圍劃出了一條界線,這條界線既突出了它,又把它分離出來。在這樣一種出自令人十分陌生的環境的可怕的過失犯罪中,非法活動怎麼會認出自己呢? 這種複合策略產生了效果。這種效果可從工人報刊的宣傳戰中得到證實。工人報刊抨擊犯人勞動,反對「監獄的安逸」,要求讓犯人從事最艱苦最危險的工作,抨擊慈善家對過失犯的過分關心,抨擊讚揚犯罪的文學。這種效果還反映在整個工人運動中對獲釋的一般犯人的普遍不信任中。「在20世紀之初」,米歇爾·佩羅寫道,「由蔑視——這堵最高的牆——所包圍的監獄,最終把一批不受歡迎的人關了進來」。 但是,當然不能說這種策略取得了勝利或它在過失犯與下層階級之間造成了一種全面決裂。窮苦階級與非法活動的關係,無產階級與城市平民的相互態度,都還有待研究。但有一點是可以肯定的,即在1830年到1850年的工人運動中,過失犯罪與鎮壓被視為一個重要問題。無疑,當時存在看對過失犯的敵意,但這是一場圍繞刑罰的鬥爭。工人報紙常常提出一種關於犯罪的政治分析。這種分析逐字逐句地與慈善家們所熟悉的描述(貧困一揮霍一懶惰一酗酒一惡習一偷竊一犯罪)針鋒相對。 工人報刊認為過失犯罪的根源不在於犯罪者本人(他僅僅是觸發者或是第一個犧牲品),而在於社會:「這個殺你的人實在出於無奈。應該對此負責的是社會,更準確地說,是惡劣的社會組織」(人道主義者》,1841年8月)。這種事情或者是由於社會不能提供基本的需求,或者是因為社會摧毀了或抹煞了他的前途、抱負或後來出現在犯罪中的需求:「惡劣的教育,無處施展的能力與精力,在未成熟的年齡就被強制勞動所摧殘的智力與心靈」(《博愛報),1845年11月)。 但是,這種因需求或因壓迫而產生的犯罪,由於受到關注與非難而掩蓋著另一種犯罪,後者有時是前者的原因,但一般來說是前者的延伸。後者就是來自上面的過失犯罪,是一種醜惡的榜樣,是苦難的根源,是窮人造反的原因。「當苦難用屍骨點綴街道,用竊賊與兇手填充監獄時,上流社會的騙子在什麼地方呢?……最墮落的榜樣,最令人作嘔的犬儒作風,最無恥的掠奪。……難道你們不害怕因從麵包坊偷了一塊麵包就被送上法庭的人有朝一日會雷霆震怒,將證券交易所這個野獸的巢穴——國庫與私人財富在這裡被不受懲罰地盜竊著——徹底摧毀、片瓦不留?」(《大眾蜂群》,1842年11月)。然而,這種富人的過失犯罪受到法律的寬容。當它要走上法庭時,它可以倚仗法官的寬容與報刊的謹慎而有恃無恐。 因此就產生了一種想法,即刑事審判可以變成政治辯論的場合,應該利用有爭議的審判或針對工人的程序來譴責刑事司法的一般運作:「法庭再也不像過去那樣是一個展覽時代的苦難與傷痛的場所,一種從各個方面展示我們的社會混亂的悲慘犧牲者的烙刑。它是一個回蕩著戰士呼喊聲的戰場」(《博愛報》,1841年11月)。因此還產生了一種觀念,即政治犯像過失犯一樣有對刑罰制度的直接體驗,但又與過失犯不同,能夠發出引人注意的聲音,因此他們有責任成為一切囚犯的代言人。開導「法國善良的資產階級」乃是他們的任務,因為「法國善良的資產階級從來不瞭解公共檢察官的誇張起訴所導致的刑罰」(《法國大眾年鑒》,1839年,第50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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