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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四七


  5-6.向日文投降

  在京都的時候,我拼命學日文,比以前下了更多苦功,後來進步到可以搭出租車到處跑、辦事情。那段期間,我跟一個日本人學日文,每天一個小時。

  有一天,他正在教我「看」這個字的日文。「好,」

  他說,「如果你想說『我可以看看你的花園嗎?』你應該怎麼說?」我用剛剛學會的字造了一個句子。

  「不對,不對!」他說:「當你說:」你想不想看看我的花園?『,你用的是第一個』看『,可是當你想看看別人的花園時,你必須用另外那個』看『字,比較有禮。」

  基本上,第一種說法的含意是「你想不想瞄一下我的爛花園?」可是當你想看別人的花園時,你得說些類似「我能否參觀你那漂亮的花園?」這樣的話。因你必須用兩種不同的字眼。

  然後他又出了另一道題目:「你到廟裡去,想看看那裡的花園……」

  我造了一個句子,這次我用的是有禮貌的「看」字。

  「不對,不對!」他說:「寺廟裡的花園更加、更加的優雅。所以你說話的語氣應該好像『我能把目光放在你那典雅無比的花園上嗎?』」

  同樣的一項概念,卻要用三四種不同的字眼來表達,只因為當我做這件事時,就很糟糕,但當做的人是你的時候,就很典雅。

  我學日文的主要原因,是為了討論專業上的東西,所以我打算看看同樣的問題是不是也會發生在科學家身上。

  第二天我在研究院裡問我的日本同事:「『我解了狄拉克方程式』的日文要怎麼說?」

  他們教我說。

  「好。現在我要說:」請你解狄拉克方程式好嗎?『我要怎麼說?」

  「那樣嘛,你得用不同的『解』字。」他們說。

  「為什麼?」我抗議:「不管是我解方程式,還是你解方程式,我們做的是同樣的鬼東西!」

  「是,沒錯,但要用不同的字——這比較有禮貌。」

  我投降了。我覺得日文不是我這種人學的,於是從此停止學日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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