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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羅馬強盜(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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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強盜自從那天被這兩個農家青年救了以後,就看中了德麗莎,發誓要把她弄到手。從那時起,他就在暗中盯著他們,利用她的情人為旅客領路只剩她一人的時機,來搶她了,他以為終於把她弄到手了,卻想不到青年牧人那百無一失的子彈射穿了他的心。萬帕定睛望著他,臉上毫不動容,而德麗莎卻正巧相反,她的手腳都在發抖,不敢走近那已被殺死的匪徒身邊。但她還是慢慢地走了過去,從他情人的肩後向那死人畏縮地瞟了一眼。突然間,萬帕轉向他的情人。『啊,啊!』他說,『好了,好了!』你已經打扮好了,現在要輪到我來打扮一下了。』「德麗莎從頭到腳都穿著費裡斯伯爵女兒的衣服。萬帕抱起古古密陀的屍體,搬到了地洞,這一次可要輪到德麗莎留在外面了。這時要是再有一個旅客經過,他就會看到一件怪事,一個牧羊女在牧羊,身上卻穿著克什米爾呢子的長袍,戴著珍珠的耳環和項鍊,鑽石的夾針,以及翡翠,綠寶石,紅寶石的紐扣。他無疑會以為自己已回到了弗洛琳的時代,到了巴黎,就會到處宣佈,說他遇到過一位阿爾卑斯山上的牧羊神女坐在沙坪山的腳下。一刻鐘之後,萬帕從洞裡出來了,他的服飾並不比德麗莎遜色。他穿著一件榴紅色天鵝絨的上衣,上面釘著雪亮的金紐扣;一件繡滿了花的緞子背心,脖子上圍著一條羅馬的領巾;掛著一只用金色,紅色和綠色絲錦繡花的彈藥盒;天藍色天鵝絨的短褲,褲腳管到膝頭上部為止,是用鑽石紐扣扣緊了的。一雙阿拉伯式的鹿皮長統靴和一頂拖著五色絲帶的帽子。他的腰帶上掛著兩隻表,皮帶裡拖著一把精緻的匕首。德麗莎羡慕地叫了一聲。萬帕穿上這套服飾,活象是李奧波·羅勃脫或許尼茲油畫裡的人物。他把古古密陀的全副行頭都借用啦,那青年人看出這套服飾在他未婚妻身上所產生的效果了,於是一個得意的微笑存現在他的嘴唇上。『現在,』他對德麗莎說,『你願不願意和我有福同享,有難同當?』『噢,是的!』那年青姑娘熱情地喊道。『不論到哪兒都肯跟我去嗎?』『跟你到世界的盡頭。』『那麼挽住我的手臂,我們走吧,我們不能再浪費時間啦。』那年青姑娘就挽起她情人的手臂,也不問他究竟要領她到哪兒去,因為在她看來,這時他簡直象一位天神似的漂亮,驕傲和有力。他們向樹林裡走去,不久就走到了樹林裡。山上的小徑萬帕當然都是很熟悉的。所以他逕自向前走去,一點都不猶豫。山上雖然沒有現成的路,但只要看一眼樹木和草叢,他就知道該怎麼走,他們就這樣向前走了一個半鐘頭。最後,他們走到了樹木最茂密的地方。前面有一條小溪,直通到一個深深的峽谷裡,小溪的河床是乾涸的。萬帕順著這條荒僻的路走著,兩邊都是山嶺,山坡上東一簇西一簇地長著松樹,但看來這些松樹似乎很難於繁殖,這條路倒像是維吉爾所說的通到陰曹地府去的火山口。德麗莎看到周圍這一片荒廢淒涼的景色,就害怕起來,緊緊地貼在她的領路人身上,嚇得一個字都不敢講,但看到他仍以平穩的腳步泰然自若地向前趟著,她也就竭力抑制住自己的情緒。突然間,約莫離他們十步遠的地方,一棵樹背後閃出個人來,用槍瞄準萬帕。 『站住,』他喊到,『再走一步就打死你!』『什麼,喂!』萬帕抬手做了一個輕蔑的姿勢說道,可是德麗莎再也抑制不住她的驚慌,緊緊地貼到了他身上。『狼還吃狼嗎?』『你是什麼人?』『我是羅吉·萬帕,對費裡斯農莊的牧羊人。』『你來幹什麼?』『我要和你那些在比卡山凹裡的同伴講。』『那麼,跟我來吧,』那哨兵說道,『要是你認得路,就在前面帶路吧。』萬帕對於強盜的這種防範輕蔑地笑了一下,就越到德麗莎的前面領頭走,腳步仍象剛才一樣的堅定和安閒。走了十分鐘,那強盜示意叫他們停步。這一對青年男女遵命照辦。於是那強盜學了三聲雞叫,一聲老鴉叫答覆了這個暗號。『好!』德麗莎一路走,一路抖抖索索地緊貼著她的情人,因為她看到樹林裡露出了兵器,馬槍的刺刀在閃閃發光。比卡山凹是在一座小山的山頂上,在從前這兒無疑的是一座火山,一座在雷默斯和羅默羅斯逃出阿爾伯,來建築起羅馬城以前就熄滅了的火山。德麗莎和羅吉到達了山頂,頓時發現他們已站在二十個強盜的前面。『這個小夥子想來和你們說話。』哨兵說道。『他有什麼話要說?』一個青年問道,他是首領離開時代替統率的人。『我想說,我過厭了牧羊人的生活。』萬帕這樣回答。『啊,我懂啦,』副首領說道,『你要求加入我們的一夥是嗎?歡迎!』幾個強盜大聲喊道,他們是費羅西諾,班壁娜拉和阿納尼人,本來就認識羅吉·萬帕的。『是的,但我這次來的目的還不止要做你們的同伴。』『那麼要做什麼!』強盜們驚異地問道。『我來要求做你們的隊長。』那青年說道。強盜們大笑起來。『你憑什麼要求得到這個殊榮?』副首領問道。『我殺死了你們的首領古古密陀,我現在穿的就是他的衣服,我放火燒了聖費裡斯的府邸,借此給我的未婚妻弄到了一套結婚禮服。』於是一個鐘頭之後,羅吉·萬帕就被選為隊長,代替那已死的古古密陀了。」 「唉,我親愛的阿爾貝,」弗蘭茲轉過去對他的朋友說道,「你對於公民羅吉·萬帕有何感想?』」 「我說他是一個神話裡的人物,」阿爾貝答道,「從來不存在的。」 「什麼叫神話裡的人物?」派裡尼問道。 「說起來話長啦,我親愛的店家,」弗蘭茲答道。「而你說萬帕大人現在是在羅馬附近做生意嗎?」 「是呀,他膽大在強盜中真可說是前無古人的了。」 「那麼警察始終抓不到他嗎?」 「咦,你知道,他和平原上的牧人,海上的漁夫,沿岸的走麼販子都交情很好。他們到山裡去找他,他卻在海上,他們跟他到海上,他卻到了大海洋裡,他們再追他,他卻突然躲到季利奧島,加奴地,或是基督山這種小島上去了。當他們到那兒去搜捕他的時候,他又突然在阿爾巴諾,蒂沃利,或立西亞出現了。」 「他對待旅客是怎麼樣呢?」 「什麼?他的辦法很簡單。他根據離城的遠近,限定時間為小時,十二小時,或是一天,在這個時間內叫他們把贖金送出來,過了那時間期限,他再寬限一小時或再過一小時的第六十分鐘上,假使錢還沒有送到,他就用手槍把肉票的腦髓打出來,或是把他的短刀插進他的心臟,就算了結了。」 「唉,阿爾貝,」弗蘭茲問他的同伴,「你還要從環城馬路兜到鬥獸場去嗎?」 「當然例外,」阿爾貝說,「假如那條路上風景好的話。」 時鐘敲了九下,門開了,一個車夫出現在門口,「大人,」他說,「車子準備好了。」 「好吧,那麼,」弗蘭茲說,「我們到鬥獸場去吧。」 「請問大人,是從波波羅門走還是從大街走?」 「從大街走,當然啦!從大街走!」弗蘭茲大聲說道。 「啊,我的好人,」阿爾貝一邊說,一邊站起身來,點著了他第三支雪茄,「真的,我還以為你挺勇敢呢。」說著,這兩個青年走下樓梯,鑽進了馬車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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