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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五


  第28章 《花之歌》

  在我們剛剛敘述的那些事發生的那段時間裡,被遺忘在洛維斯坦因監獄的牢房裡的不幸的望·拜爾勒,正在受格裡弗斯給他受的罪。凡是一個成心要做劊子手的看守能夠給犯人受的罪,他都受到了。

  格裡弗斯得不到任何關於蘿莎或者雅各蔔的消息,他認為這一切都是魔鬼幹的好事,而高乃裡於斯·望·拜爾勒醫生就是魔鬼差到人間來的。

  結果一天早上,雅各蔔和蘿莎失蹤以後的第三天早上,他上樓到高乃裡于斯的房裡去,比平時還要氣勢洶洶。

  高乃裡於斯胳膊肘支在窗檻上,雙手托著頭。多德雷赫特的風車在晨霧茫茫的天邊轉動。他失神地望著,呼吸著新鮮空氣,提起勇氣來忍住眼淚,並且保持他那安天知命的心境。

  鴿子還在那兒,但是希望破滅了,前途又是那麼渺茫。唉!蘿莎受到了監視,再也不能來了。她能寫信嗎?如果她能寫,她能不能把信送到他這兒來呢?

  不能。昨天,前天,他都看到老格裡弗斯的眼睛裡充滿了憤怒和惡意,老格裡弗斯的警惕性決不會放鬆一會兒。再說,除了禁閉和離別,她不是還有更難忍受的折磨要忍受嗎?這個壞蛋,這個無賴,這個醉鬼不會像希臘戲劇裡那些做父親的一樣來報復嗎?等杜松子酒使他失去理性以後,他那條高乃裡於斯接得太好的胳膊不會使出兩條胳膊和一根棍子的力氣嗎?

  想到蘿莎也許在受虐待,高乃裡于斯簡直要發瘋了。他又感到了自己的無用、無能和渺小。他問自己,上帝把那麼多痛苦加在兩個無辜的人身上,是否公正。

  在這種時候,他的信仰很自然地動搖了。不幸並不能使人增加信仰的力量:望·拜爾勒曾經計劃寫信給蘿莎。但是蘿莎在哪兒呢?

  他還想搶在格裡弗斯前面,寫信到海牙去;毫無疑問,格裡弗斯一定打算用告發來把新的災難加在他的去上。但是用什麼寫呢?格裡弗斯把他的紙和筆都拿走了。況且,即使他有紙和筆,他也總不能指望格裡弗斯給他送信呀。於是,高乃裡於斯把所有這些犯人們用的可憐的辦法,都反復地考慮了一遍。

  他還想到越獄,這在他天天能和蘿莎見面的那一段日子裡,是從來沒有想到過的;但是他越想越覺得越獄是辦不到的。他是那種天性愛挑三揀四的人,討厭一切庸俗的東西,常常因為不願走一般人走過的路而失去大好的求生機會。其實那條一般人走的平凡的路,往往是一條四通八達的大道。

  「要怎樣我才能夠從格勞秀斯先生以前逃走的洛維斯坦因逃走呢?」高乃裡於斯自言自語地說,「自從那一次越獄以後,不是已經加強了各種防範措施嗎?窗戶不是已經攔起來了嗎?門不是加了兩道,甚至三道嗎?衛兵不是比以前提高了十倍的警惕嗎?

  「除了攔起來的窗口和提高警惕的衛兵以外,我不是還有一個萬無一失的百眼巨人①嗎?不是有一個因為有一雙仇恨的眼睛而變得更加危險的百眼巨人格裡弗斯嗎?

  ①百眼巨人:希臘神話中的巨人,他有一百隻眼睛,經常總有五十只睜著。天后赫拉用他來看守變成小母牛的伊娥。

  「最後,不是還有一種情況使我失去全部力量嗎?我是指蘿莎不在這兒。就算我可以花上十年的歲月,做一把銼子銼斷我的鐵柵,編幾根繩子從窗口吊下去,或者在我的肩膀上粘上兩個翅膀,讓我像代達羅斯②那樣飛走……可是我處在一個運氣多麼壞的時期啊!銼刀會變鈍,繩子會斷掉,我的翅膀也會在陽光下融化,結果我一定會死得很慘。等人家把我撿起來,我已經摔得缺胳膊少腿,四肢不全了。他們會把我陳列在海牙的博物館裡,陳列在沉默者威廉的血跡斑斑的緊身上衣和從斯塔伏倫③捉來的海象中間。我的計劃,結果只會給我在荷蘭的博物館裡取得一席地位而已。

  ②代達羅斯:希臘神話中的技術高明的建築師。他被克裡特島國王幽禁,在獄中他用羽毛和軟臘做成翅膀,飛出去。

  ③斯塔伏倫:荷蘭北部的一個海港。

  「可是,不;還是那樣好。總有一天,格裡弗斯會來害我。自從我失去了快樂,失去了蘿莎的陪伴,尤其是自從我失去了我的鬱金香,我就失去了耐性。用不著懷疑,遲早總有一天格裡弗斯會用損害我的自尊心、我的愛情或者我個人的安全的方式來攻擊我。自從我被禁閉以後,我感到有了一股子奇怪的、想找人尋釁的、壓制不住的力量。我心裡發癢,光想打架,想鬥爭,我心裡有一種不可理解的打人的欲望。我一定會撲到那個老壞蛋的身上,把他掐死!」

  高乃裡於斯說到最後一句話,咬緊牙關,瞪著眼,停了一會兒。

  他心裡反復地想著一個向他微笑的念頭。

  「好!」高乃裡於斯繼續自言自語,「一旦掐死了格裡弗斯,為什麼不從他身上把鑰匙取出來?為什麼不像剛幹過一樁最有德行的事似的下樓去呢?為什麼不到蘿莎房裡去找她?為什麼不把事情的經過告訴她,跟她一起從她的窗口跳進瓦爾河?

  「當然我游水遊得很好,可以帶一個人。

  「蘿莎!可是,我的上帝,格裡弗斯是她的父親呀!不管她多麼愛我,她也決不會贊成我掐死她的父親,雖然他是那麼殘酷,那麼壞。爭吵,辯論一定是免不了的,爭來爭去,副看守長或者那些助手發現格裡弗斯還在喘氣,或者已經死了,於是趕來,抓住我的肩膀。那時候,我將又要看見布依坦霍夫廣場,和那可怕的大刀的閃光,它這一次可不會半途停下來,而要和我的頸背交交朋友了。不能這樣辦,高乃裡於斯,我的朋友,這不是個好辦法!

  「可是,怎麼辦呢,怎麼樣才能找到蘿莎呢?」

  在蘿莎和她父親不幸的大鬧一場分手以後的第三天,我們向讀者指出高乃裡於斯靠在窗口上的時候,他心裡所想的就是這些。

  就在這時候,格裡弗斯進來了。

  他手裡拿著大棍子;他的眼睛裡閃著邪惡的念頭,嘴唇上掛著一絲邪惡的微笑,身子也邪惡地搖晃著。他一言不發,渾身上下都透露出他的邪惡的打算。

  高乃裡於斯,正如我們剛看到的,屈服在必要的忍耐之下;這種必要,通過理智可以說已經變成了信念。

  高乃裡於斯聽見他進來,而且猜到是他,不過連頭也沒有回。

  他知道這一次蘿莎不會跟著他來。

  再沒有比對方的冷漠態度更加叫那些正在氣頭上的人不愉快的了。

  一個人花了本錢,總不希望白花。

  一個人的脾氣發作起來,血也就沸騰起來。如果沸騰的血連一個小小的爆發的機會都找不到,那簡直是太不值得了。凡是動壞念頭的壞蛋,至少總希望在別人身上老實不客氣地弄一道傷口。

  所以,格裡弗斯看見高乃裡於斯一動不動,就找他的岔兒,大聲說:

  「哼!哼!」

  高乃裡於斯輕輕地哼著《花之歌》,哀怨但是動人的歌:

  我們是秘密之火的女兒,

  在大地血脈裡流動的火的女兒;

  我們是黎明和露珠的女兒,

  我們是空氣的女兒,

  我們是水的女兒;

  可是,我們首先是蒼天的女兒。

  這支歌的溫柔的調子,增加了沉靜優鬱的氣氛,使得格裡弗斯聽了越發生氣。

  他用棍子敲著石板地叫道:

  「哎!唱歌的那位先生,你沒聽見我在說話嗎?」

  高乃裡於斯回過頭來。

  「你好,」他說。

  隨後又開始唱他的歌:

  人污辱我們,在愛我們的同時也毀掉了我們。

  我們靠一根細線和大地相連。

  這根線是我們的根,也就是我們的生命;

  可是我們向著蒼天舉起胳膊,

  能舉多高就舉多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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