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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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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高乃裡於斯·望·拜爾勒的遺囑 蘿莎沒有猜錯,法官們第二天上布依坦霍夫來審問高乃裡於斯·望·拜爾勒。不過,審問的時間並不長,因為高乃裡於斯把德·維特弟兄倆和法國的致命的通信收藏在家裡,是有證有據的。 他沒有否認。 在法官們的眼裡,還不能確定的只有:這些信件到底是不是他的教父高乃依·德·維特親自交給他的。 既然這兩個殉難者已經死了,高乃裡於斯·望·拜爾勒再沒有什麼好顧忌的,他不但不否認這包東西是高乃依親自交給他保管的,還把當時情況和經過也講了出來。這種親密的關係把教子也牽連到他教父的案子裡去。高乃依和高乃裡於斯顯然是共謀。 高乃裡於斯不只供出這一點就完了,他把自己的好惡、習慣和交遊全都一五一十講出來。他講到自己不關心政治,愛好研究,喜歡藝術、科學和花卉。他還說起從高乃依到多德雷赫特來,把這包東西交給他的那一天起,這包東西就一直沒有被保管人動過,甚至連注意都沒有注意過。 有人反駁他,認為就這點來看,他說的不可能是實話,因為信件就放在他的手和眼睛每天都要接觸到的櫃子裡。 高乃裡於斯回答說,這一點也是真的,不過他的手伸進抽屜僅僅是為了摸摸球根是不是很乾燥,他的眼睛望進去也僅僅是為了看看球根是不是已經開始發芽。 有人反駁他,認為他推說對這包東西不關心,是講不通的,因為從他教父的手裡接過一包這樣的東西,就不可能不知道它的重要性。 關於這個問題,他的答覆是: 他的教父高乃依太愛他了,特別是考慮得太周到,所以不會把這包東西的內容告訴他,因為說明了只會叫保管人擔心。 有人反駁他,認為德·維特先生如果這樣做的活,一定會在包裹上加一個證明以防萬一,證明他的教子與這些信件完全無關;再不然,在他吃官司的時候,也一定會寫一封信給他的教子,證明他的教子與信件無關。 高乃裡於斯回答說,他的教父毫無疑問是沒有想到這包東西會出危險,因為它藏在一個在望·拜爾勒全家看來跟約櫃①一樣神聖不可侵犯的櫃子裡;因此,他的教父認為證明是不必要的。至於說信,他仿佛記得,在他被浦前不久,他正全神貫注地觀看一個稀有的球根的時候,約翰,德·維特先生的僕人曾經到他的乾燥室來過,交給他一張紙條;可是這一切,在他的記憶裡,只留下很模糊的印象。那個僕人已經走了;不過紙條,如果仔細找一找,也許還可以找到。 ①約櫃:《聖經》神故事中古代猶太人存放上帝約法的聖櫃。 說到克萊克,根本就不可能找到,因為他已經離開荷蘭。說到紙條,找到的可能性也很小,再說也沒有人肯花力氣去找。 高乃裡於斯在這一點上也並不堅持。因為那張紙條即使找到了,也很可能跟構成犯罪事實的信件毫無關係。 法官們希望擺出慫恿高乃裡於斯更好地為自己辯護的態度;他們在他面前顯出仁慈的耐心。這種耐心可以說是一個對被告感到興趣的法官,或者是一個已經把對方打垮而完全占了優勢的、無需再加以迫害就可以毀掉對方的勝利者的特徵。 高乃裡於斯沒有接受這種假惺惺的保護,他以殉難者的高貴氣概和義士的從容態度作最後答辯,說: 「你們問我的問題,各位先生,除了事實經過以外,我沒有什麼好回答的。而事實經過就是這樣。那包東西是像我剛才說的那樣交給我的。我在上帝面前聲明,我以前不知道,現在還是不知道裡面的內容,直到我被捕那天,我才知道這包東西是議長和德·盧瓦侯爵的來往信件。最後,我聲明我不知道怎麼會有人知道這包東西在我家裡;我尤其不明白,我收下了我那著名的、慘遭不幸的教父送來的東西,怎麼會被認為有罪。」 這就是高乃裡於斯的全部答辯。法官開始討論。他們認為: 任何內杠的種子都是不利的,因為它會重新引起戰爭,而消滅戰爭是符合全體人民的利益的。 他們中間有一個以目光深遠著稱的人,認為這個年輕人表面上那麼冷靜,實際上可能是個很危險的人,因為在他那冷冰冰的外表下,一定包藏著為他親人德·維特弟兄復仇的強烈願望。另外一個人指出,對鬱金香的愛好跟政治是完全一致的。厲史就證明有好些很危險的人物都從事園藝,仿佛園藝是他們的職業,雖然他們念念不忘的是另外的事情。只要看看在嘉比①種罌粟花的老塔克文②,和在萬森納堡的望樓裡澆康乃馨花的大孔戴就可以知道了;頭一個在種花的時候策劃怎樣回羅馬,第二個計劃怎樣越獄。 ①嘉比:古意大利城市。 ②塔克文:古羅馬王政時代的第五世國王(前616-前579)。 這位法官用下面的兩段論法作了結論: 高乃裡於斯·望·拜爾勒或者熱愛鬱金香,或者熱愛政治;在這兩種情況下,他都對我們說了謊,首先是因為他從事政治是有根有據的,根據就是從他家裡搜出來的信件;其次是因為他種植鬱金香也是有證據的,球根就可以作證。最後,也是最嚴重的,由於高乃裡於斯·望·拜爾勒同時培植鬱金香而又從事政治,被告必定是個性格複雜,有兩面性的人物,以同等的熱忱從事政治和培植鬱金香,這證明了他也是個對社會安寧極為危險的人物,在他的性格和剛才舉出做例子的老塔克文以及德·孔戴先生的性格間,有一些,或者可以說完全雷同之處。 所有這些推論的結果是:荷蘭的總督奧蘭治親王,毫無疑問,一定會萬分感激海牙的司法界替他減少統治七省聯邦的麻煩,甚至連任何一點陰謀反對他的統治的因素都消滅乾淨。 這一個理由比其他所有的理由都重要。為了有效地消滅陰謀的因素,大家一致同意判高乃裡於斯·望·拜爾勒先生死刑,因為他被控告而且證實了,在鬱金香愛好者這個單純外表的掩護下,曾經參與了德·維特兄弟背叛荷蘭遭到人人唾棄的陰謀和可恥的勾當,曾經參與了他們和與荷蘭為敵的法國人的秘密聯繫。 判詞上還補充說,上面提到的高乃裡於斯·望·拜爾勒應從布依坦霍夫監獄提出,押赴豎立在同名廣場上的斷頭臺,交死刑執行人砍頭。 這次討論非常嚴肅認真,所以進行了足足有半個鐘頭,犯人在這時候已經被押回牢房。 書記官到牢房裡來向他宣讀判詞。 格裡弗斯由於骨折引起高燒,躺在床上不能起來。他的鑰匙交給他的一個助理看守。美麗的弗裡斯姑娘蘿莎跟著把書記官帶進牢房的助理看守來了,她立在門角裡,用手絹捂住嘴,免得讓人聽見她的歎息和哭聲。 高乃裡於斯聽宣判時的表情,驚訝的成份多於悲哀的成份。 書記官讀完判詞以後,問他還有什麼話要說。 「說實在的,我沒有什麼要說,」他回答,「不過我得承認:在一個謹慎的人為了避免犯法而預料到的所有死罪原因中,我從來還沒有想到會有這一個。」 書記官聽了這個答覆,帶著像他這樣的公務人員對各類要犯常有的尊重態度,朝高乃裡于斯鞠了一個躬。在他正要走的時候,高乃裡於斯問: 「書記官先生,順便間一聲,這件事定在哪一天?」 「就在今天,」書記官回答,犯人的鎮靜態度弄得他有點不知所措。 門後面傳來一陣嗚咽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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