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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五五


  「可是,我親愛的馬尼康先生,這些錢只夠付驛馬的錢。」

  「不會的;這一點請放心。」

  「請原諒。」

  「噢!這兒到埃當普十五裡。」

  「十四裡。」

  「好,就算十四裡。十四裡就有七個驛站,每站二十個蘇,加起來是七個利弗爾;驛夫嘛,七個利弗爾,二七十四,回來也得花這麼多,這就二十八了,睡覺吃飯也算他同樣數目,這一次事情,找看得花掉您六十來個利弗爾。」

  馬尼康象條蛇那樣在床上舒展了一下身子,張著兩隻大眼睛盯著馬利科爾納看。

  「您說得對,」他說,「我今天是趕不回來的。」

  他說完就隨手拿了二十個皮斯托爾。

  「那麼,您這就起程!」

  「既然我要到明天才能回來,我們還是有時間的。」

  「有時間幹什麼?」

  「有時間打賭呀。」

  「您拿什麼來賭?」

  「我的天,就拿您的二十個皮斯托爾。」

  「不,不,總是您贏的。」

  『那麼,我替您擔保這筆錢。」

  「拿什麼作擔保呢?」

  「拿另外的二十個皮斯托爾」

  「那麼,打什麼賭呢?」

  「這樣,我們不是說,從這裡到埃當普有十四裡路嗎?」

  「不錯。」

  「回來也是十四裡羅?」

  「不錯。」

  「一共就是二十八裡」。

  「毫無疑問。」

  「二十八裡路,您至少也得給我十四個鐘頭吧?」

  「這我同意。」

  「找德·吉什得花一個鐘頭。」

  「說下去。」

  「說服他給王太弟寫封信得花一個鐘頭。」

  「一點不錯。」

  「總共十六個鐘頭。」

  「您計算得跟柯爾培爾先生一樣精確。」

  「現在是正午十二點鐘。」

  「十二點半了。」

  「唷!您有塊漂亮的表。」

  「您想說什麼?」馬利科爾納說著把表放回腋下的表袋。

  「噢!不錯,我就拿您借給我的二十個皮斯托爾來賭您二十個皮斯托爾,德·吉什伯爵的信,您可以在……」

  「在多少時間內拿到?」

  「八個鐘頭之內。」

  「難道說您有一匹長著翅膀的馬不成?」

  「那是我的事。您賭不賭?」

  「您說,我會在八個鐘頭之內拿到伯爵的信?」

  「是的。」

  「親筆簽了字的信?」

  「不錯。」

  「可以到手?」

  「可以到手。」

  「那好吧!賭就賭,」馬利科爾納說,十分好奇地想知道這個靠變賣衣服度日子的傢伙怎樣來完成這樁事。

  「這算是講妥啦?」

  「講妥了。」

  「把筆、紙和墨水遞給我。」

  「都在這兒了。」

  「噢!謝謝。」馬尼康歎了口氣,從床上爬起來,支著右臂,以最漂亮的筆法寫了下面兩行字:

  「請德·吉什伯爵先生見條費神代謀王太弟侍從女伴一職為盼。

  德·馬尼康」

  完成了這件艱巨的工作後,馬尼康又伸了個舒舒服服的長懶腰。

  「嗯?」馬利科爾納問道,「這是什麼意思?」

  「就是說,這樣您能很快就拿到德·吉什伯爵寫給王太弟的信,我也就贏了賭。」

  「究竟是怎麼回事?」

  「我看,這是很明白的事,您拿著這張紙。」

  「怎麼?」

  「您代我跑一趟。」

  「啊!」

  「您騎上馬,以最快的速度趕路。」

  「行!」

  「六個鐘頭之內,您就可以到達埃當普,到第七個鐘頭,您就拿到伯爵的信了,而我呢,在床上不用動彈就可以賭贏了,我可以肯定說,這對您我都是再合適也沒有的了。」

  「馬尼康,您確實了不起。」

  「這我知道。」

  「那麼,我這就動身去埃當普?」

  「徑直去吧。」

  「我拿著這張字據去找德·吉什伯爵?」

  「他會給您一張同樣的字據去見王太弟。」

  「然後我就去巴黎。」

  「您拿著德·吉什伯爵的字據去找王太弟。」

  「王太弟會同意嗎?」

  「立刻會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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