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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三


  凡是對基督教精神治療法稍有認識的人,都知道它的中心教義是:上帝乃是一個原理。而不是人世間或從生活的知覺方面(這是幻覺)所能理解、想像的人物,人(就精神上講)就是他的意象。人不是上帝,也不是他的任何一部分。人是上帝的一個意念。既然如此,人就一定象上帝的意念或原理那樣完善、那樣不可毀滅、那樣不可擾亂地和諧一致。對那些不喜歡玄學的人,這大半是不可理會、沒有意義的,可是對那些具有玄學或精神概念的人,這就是莫大的亮光。物質就成為幻覺的混合或結構,這些幻覺可能是發展來的,可能不是,這就要看一個人的選擇,不過毫無疑問,它們是由空虛的或一個看不見、觸不到的意念而來的,所以除了那些基本上有精神意念的人所給予它們的信心以外,它們是沒有意義的。否認它們——知道它們是怎麼一回事——它們就自滅了。

  尤金這時候意氣消沉,愁悶、失意、灰心,總是往壞的方面看,所以對他,這不來則已,一來就有了特殊的意義。他是那種一生出來就傾向於玄學的人。他一輩子都在探討著人生的奧秘,有空的時候常看斯賓塞、康德、斯賓諾莎的作品,還特別喜歡看達爾文、赫胥黎、丁道爾、埃夫伯裡爵士①、亞勒弗烈·拉塞爾·華萊士②的作品,近來又常看奧立弗·洛奇男爵③和威廉·克魯克斯男爵④的著作,想用自然科學的歸納方法去發現人生的真諦。他看了愛默生的《太上魂》、馬喀斯·奧裡力阿斯的《默思》和柏拉圖⑤的作品之後,有時自以為稍微有點兒明白。他想上帝是位神靈,就象基督在撒馬利亞對井邊的女人⑥說的那樣,可是這位神靈到底管不管人世間那麼多痛苦和爭論的事情,那卻是另外一回事。他個人本來從不相信這個——或者一點也拿不准。他一向是被《山上寶訓》⑦感動的;基督對人世間的煩惱所抱的美好的態度,先知們的奇妙信心,全都感動了他;他們堅持說,上帝是上帝,在他以前沒有別的神,並且他會嫌棄不義的人。他是否這樣做,他可不知道。罪惡的問題——原始的罪惡——一向使他困惑。在有人類之前——道還未成形之前,是否就有上帝心中的法律呢?假定有的話,又是什麼樣的法律呢?這些法律是關於婚姻的嗎——某種比人生更早的精神結合嗎?它們是關於盜竊的嗎?生活以外還有盜竊嗎?沒有人以前,哪兒有盜竊呢?還是它只是從人開始的呢?可笑極了!那一定是有關生活中發生作用的化學和物理的東西了。一個社會學家——一所大學裡的大教授——有一次告訴他,他不信有成功、失敗、罪惡或正義感,除非是關係到那個種族的構成的本能——完全關係到種族的自衛和進化的本能。除此之外,沒有別的。精神道德?咄!這他什麼也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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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埃夫伯裡爵士(1834—1913),英國銀行家、科學家、政治家。

  ②亞勒弗烈·拉塞爾·華萊士(1823—1913),英國自然學家。

  ③奧立弗·洛奇男爵(1851—1940),英國物理學家。

  ④威廉·克魯克斯男爵(1832—1919),英國物理學家、化學家。

  ⑤柏拉圖(公元前427—前347),希臘哲學家。

  ⑥見《新約·約翰福音》第四章。

  ⑦《新約·馬太福音》第五、六、七章,耶穌在山上向群眾所說的話。

  這種完全不可思議的學說,對尤金不免有些影響。他本來就是一個多疑的人。我前面已經說過,在他的解剖刀下面,整個人生都粉碎了,而他把人生宰割完了之後,又不能很有條理地把它再合攏來。人家談結婚的神聖,可是,哎呀,婚姻是進化來的啊!這他知道。有人對這個問題寫了厚厚的兩本書——《人類婚姻史》或者那類的東西——書裡說明了動物的結合時期,不超過撫養幼兒自立所需要的時間。這不也就是現代婚姻的基礎嗎?要是他沒有記錯的話,他在這本歷史書裡看到,婚姻被認為是神聖而始終不渝的唯一理由,是為了人類的幼兒需要長時期的撫養。這時間非常之長,所以到兒女還沒能踏進社會之前,父母就老了,可以說是安安穩穩地老了。那末當然不用分開了。

  但是撫養兒女是每個人的責任。

  啊,毛病就在這兒。他就對這個嫌煩。這也就是家庭的中心任務。兒女!種族繁殖!拉這個進化的車子!不這麼做的人就免不了要定罪嗎?種族精神也反對他嗎?瞧瞧沒有這麼做的男女——瞧瞧不能這麼做的男女。千千萬萬。這麼做的人總認為不這麼做的人錯了。他一向覺得全部美國精神都是針對這個方向的——這種生男育女的觀念,一種平凡、保守的精神。瞧瞧他的父親吧。可是別人非常精明,他們利用了這種精神,把工廠移到這個精神最活躍的地方去,以便能夠以廉價雇用童工,而他們也沒有遭到什麼事情。他們遭到什麼事情嗎?

  可是瑪特爾繼續懇求他細讀讀對《聖經》的這個新解釋,認定這是真理,這會給他一種祛除百病的精神體會,這是超越人類所能想像的——駕乎一切之上的精神性東西,所以尤金也就予以考慮。她對他說,要是他跟安琪拉分居是對的,他們就會分居,要是不對,他們就不會分居;無論如何,不管在什麼情況下,他在這個真理裡可以得到安寧和快樂。他應該做對的事(「你們只要求他的國」),這些東西就必加給他了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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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見《新約·路加福音》第十二章第三十一節。

  起初,尤金覺得聽這一套話實在太無聊,可是後來,他也就不覺得這樣了。在瑪特爾的公寓裡,他們之間時常有長篇大段的辯論和懇求;在吃早飯的時候,吃晚飯的時候,或者星期日吃中飯的時候,他跟班斯和瑪特爾辯論這種科學教義的各個方面,有時候還參加他們教堂星期三的實驗與見證會。在那兒,尤金聽到了他幾乎不能相信的奇跡般治療的陳述和諸如此類的事情。凡是關於可能由於心理作用引起的病狀的見證,尤金都認為它們的根治,可能是由於對宗教的熱情消除了這種心理,而不是當真有什麼毛病,可是當他們說癌,癆病,脊髓癆,甲狀腺腫,四肢縮短,疝氣也給治好了時——他不願意說他們是胡說,因為他們樣子太誠懇了,可是他認為他們只是弄錯了。他們,或者這個信念,或者任何東西,怎麼能醫治癌呢?我的天!他就這樣繼續不肯相信,也拒絕看那本書,直到一個星期三的晚上,他正好在紐約的基督教精神治療專家第四教堂的時候,他身旁的一個人站起來說:

  「我希望來證明上帝在我身上顯示出的愛和憐憫,因為不久以前,我很痛苦地陷入了絕望的境地,並且成了個我認為不可能再壞的人。我生長在一個日夜讀《聖經》的家庭裡——我父親是長老會的一位固執的教友——他那樣硬要我把《聖經》吞下去,使我厭惡極了,同時我以為我還看到了基督教原理和實踐之間的矛盾,就連在我自己家裡都是這樣,所以我對自己說,在我住在父親家裡吃他的飯的時候,我不得不依從,可是一離開了,我就隨我的便。這以後我還在父親家裡住了好幾年。到十七歲的時候,我到一座大城市辛辛那提去。那時候既然離開了家,得到了自由,我就把所謂我的宗教教養拋在一邊,而去幹我認為最開心、最樂意的事了。我要喝酒,我就喝了,雖然我從來不是一個真會喝酒的人。」尤金微笑了。「我要賭博,我也就賭了,可是我從來不是一個賭博的能手。不過我多少是賭了。我最大的弱點就是女色。我希望這兒的大夥兒別動氣,我知道他們不會的,因為可能還有別人非常需要聽聽我的這篇見證。我追逐女人就象我追逐別的誘惑物一樣。她們是我真正渴望的東西——她們的身體。我的色欲是可怕的。在我,它是個支配一切的思想,所以我看到一個漂亮女人就不能不象《聖經》所說的,對她動了淫念。我太壞了。我得了病。我在五年裡把所有的錢都花在大夫和專科醫師們身上,可是我還患著脊髓癆、水腫和腎臟病。這時候,我被抬進芝加哥的基督教精神治療專家第一教堂去。

  在這以前,普通的醫藥已經治癒了我的其他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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