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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五九


  第五十六章

  馬格韋契在監獄裡病得很厲害。自從他收監待審一直到開庭審理,整個這段期間他都在生病。因為他有兩根肋骨折斷,有一側的肺葉受了傷,連呼吸都感到困難和痛苦,而且病情每況愈下。由於病痛使他話講得都很低聲,甚至聽不清楚,所以他乾脆少講話,但是他特別喜歡聽我講話,所以我的首要任務就是給他講,給他讀,凡是我覺得他應該聽的我便為他講,為他讀。

  因為他的病實在太重,不宜於住在普通牢房中,所以一兩天之後,他便給搬到了監獄的病房中去。這就給了我一個機會伴在他身邊,否則我是不能與他相伴的。如果不是因為重病,他必得戴上手銬腳鐐,大家都認為他是一個死心塌地的越獄犯,還有許多我不知道的壞話。

  雖然每天我都見到他,畢竟相見的時間較短,分開的時間比較長。回想起來,當時無論他精神狀態方面有什麼變化,哪怕一丁點兒變化,從他的面容上都能反映出來。我真記不起來他有過哪一次變得好一些。監獄之門又把他鎖上之後,他越來越瘦下去,越來越虛弱,病情越來越糟。

  他的性格已變得十分溫順,對於前途也就聽之任之,對一切都已疲倦了。有時候,從他的行為態度上,或者從他忽然脫口而出的一兩句話中,我會得到一種印象,好像他在思考著一個問題,如果他處於一個良好的環境,是否他就能成為一個好人呢。不過他並沒有表示出他的這種看法,也沒有表示對已經鑄成事實的往事有什麼懊悔屈服。

  偶爾有兩三次我在監獄裡時,有一兩個派來照料他的犯人暗示說,他是個有名的挺而走險不顧一切的人。他聽了別人的暗示,嘴邊露出一絲微笑,並且轉過眼睛以信任的神態望著我,仿佛他相信很久之前還當我是孩子時就曾經見到過他身上的這些小小特點。在其他時間裡,他是那麼謙恭自卑,蘊含著懊悔的心情,但我沒有見到過他抱怨。

  開庭日期將到時,賈格斯先生提出一個申請,要求延期審理他的案子,到下一次開庭時再審理。十分明顯,因為馬格韋契肯定活的時間不長了,但法庭對他的申請作了否決。審理立刻按時進行,馬格韋契被帶到法庭,坐在一張椅子裡。法庭允許我坐在靠近被告席的地方,僅有一柵欄之隔。我握著他從柵欄中伸過來的手。

  審判進行得非常簡短,問題談得又很清楚。凡能為他講的話也已說盡,比如他已經養成了勤勞的習慣,他的勤勞致富符合法律,而且值得尊敬。不過,無論怎樣,事實還是事實,他從流放中潛逃回國,現在正坐在法官和陪審團的面前。如果說這樣還不能定罪,說他無罪,當然是不可能的。

  在那個年代裡法庭保留了一種慣例(我因為這次到法庭旁聽,在驚心動魄的個人體驗中才瞭解到),開庭的過程中要留下最後一天宣判死刑。這樣可以起到最好的效果。一口想起這件事,我腦海中便出現一幅難以忘懷的圖畫。否則,即使在我書寫這件事時,我也很難相信那次有三十二名男女犯人被置於法官之前,聽候死刑的判決。三十二人之中的第一個就是馬格韋契,他坐在那裡,是為了讓他留下一口氣再活著被處死。

  整個的這一幕現在又栩栩如生地出現在我的眼前。當時法庭的窗戶上閃耀著四月的陽光,同時四月的雨點也打在上面。我站在被告席旁邊,僅一柵欄之隔,我從一個角上抓住他從柵欄中伸過來的手。站在柵欄裡的是三十二位男女犯人,他們當中有的藐視法庭,有的全身恐懼,有的低低啜泣,有的號啕大哭,有的捂住面孔,還有的陰鬱地茫然四顧。在女犯人中發出了尖叫聲,法庭上要她們肅靜,她們便靜下來,一點聲息都沒有。法官們身上掛著錶鏈,佩戴著花束,法庭裡其他的小官們、法警們、庭丁們,以及來旁聽案件審理的所有的人,就像擁擠戲院裡的觀眾一樣,都在盯著對峙中的大法官和三十二位犯人,面部嚴肅。接著大法官開始對犯人演說。他說站在他面前的這批可憐的犯人中,其中有一個人特別值得在這裡提及,因為他從孩提開始就行為不軌,觸犯法律,屢次被捕人監進行懲罰,而又屢次不改,終於被判長期監禁。可是他仍舊舊性不改,膽大妄為,進行施暴手段,越獄而逃,因此改判終身流放。這一位不幸的人離開犯案之地,在流放期間曾一度對自己所犯錯誤有所認識,生活安分守己,待人忠實可靠,但是在至關重要的時刻,他又耽於情感,舊病復發,重蹈昔日對社會危害之路,離開他重新做人終身懺悔的地方,擅自潛回祖國。須知他終身流放後是不能回國的,祖國不是他的法律保護地,他一回祖國便受到指控。在一個階段內他逃避了官府的追查,最後在企圖逃亡國外的途中事發。他抗拒官府行使逮捕令,又使對他了如指掌的告發人在協助追捕時死去,這究竟是因為他設計謀害,還是在粗魯忙碌中誤殺,只有他本人知道得最為清楚。根據法律,凡終身流放而私自返國者處以死刑,而此人所犯符合此條,必罪上加罪,處死無疑。

  法庭的幾扇大玻璃窗上雖然佈滿了雨點,而陽光卻透過滴滿雨點的窗戶照射了進來。有一大片陽光正照射在三十二名犯人和大法官之間的空地上,由陽光把雙方連在了一起,這樣也許會提醒觀眾席中的某些人,使他們想到這雙方都將受到新的審判,那是絕對平等的、全知全能的、絕不會有錯的,最偉大的法官(上帝)將對他們進行審判。大法官提到的這位犯人這時站了起來,一張帶有清楚斑痕的面孔映照在一片明亮的陽光之中,他說:「在天之主早就對我判了死刑,法官老爺,我現在恭領你的判決。」說畢又坐了下去。此時法庭要大家肅靜,大法官又開始對其餘的犯人講演。再接下去,對犯人進行正式的宣判。宣判結束,有的犯人被扶著走了出去;有的雖面孔憔悴,卻裝出一副勇敢的神氣,毫不在乎地大步而出;也有幾個對旁聽席點點頭;還有兩三個相互握手以示告別;還有的走出去時,在地上拾起幾片散落的香草葉放進嘴裡嚼了起來。而他是最後一位出去的,因為他必須有人把他從椅子中扶起來,步子慢慢吞吞。等全部犯人走了出去後,他握著我的手。這時旁聽席上的聽眾也站了起來(整理一下他們的衣帽,就好像在教堂做完禮拜或在其他什麼場合的情況一樣),對這個或那個罪人指指劃劃。我看多半是指著他和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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