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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八章 賽克斯出逃

  夜幕降臨以後,偌大一個倫敦城內,在一切以黑暗為掩護發生的諸般劣跡之中,最下作的莫過於此了。在清晨的空氣中散發著血腥味的種種慘狀裡,最噁心最慘烈的就是這一件。

  太陽——明朗的太陽,不僅給人類帶來光明,還帶來新的生命、期望與朝氣——輝煌燦爛地展現在這座人煙稠密的都市上空,陽光一視同仁地穿透豔麗的彩色玻璃和紙糊的窗格,穿透教堂的圓頂和腐朽的縫隙。陽光照亮了橫放著那個遇害女子的房間。確實照亮了。賽克斯曾妄想把光明擋在窗外,可陽光還是會照射進來的。如果說,這副情景即便是在陰暗的早晨也令人駭然,那麼現在,當一切都披上了燦爛的日光,這又是一副什麼光景啊!

  他一動不動,連走動一下都不敢。遇害者曾發出一聲呻吟,手動了一下。他帶著火頭上新添的恐懼,又給了她一擊,又是一擊。他一度扔下一張毯子將屍體蓋住,然而一想到那雙眼睛,想像它們沖著自己轉過來,比起看見它們直瞪瞪地朝上看著,仿佛在看天花板上那一攤血跡的倒影在陽光下搖曳起舞似的,情況更糟。他又把毯子扯掉了。屍體躺在那裡——無非是血和肉,只此而已——可那是什麼樣的肉,多麼多的血啊!

  他劃著火柴,生起爐子,將木棒扔在裡邊。木棒梢頭上帶著的頭髮燒著了,蜷縮成一小片薄灰,微風抓起它來,飄飄悠悠地飛進煙囪,就連這一點也把他嚇壞了,儘管他是那樣身強體壯。他抓住這件兇器,直到它斷裂開來,隨即扔在煤上,讓它慢慢燒盡,化成了灰。他洗了洗手,把衣服擦擦乾淨,衣服上有幾處血跡怎麼也擦不掉,他索性把那幾塊剪下來,燒掉了。房間裡的血跡怎麼到處都是?連狗爪子上也都是血。

  整個這段時間,他一次也沒有背對屍體,是的,片刻也沒有。一切部收拾好了,他退到門口,一邊拉住狗,以免那畜生的爪子又一次沾上血跡,把新的罪證帶到大街上。他輕輕地關門上鎖,取下鑰匙,離開了那所房子。

  他走到馬路對面,抬頭瞅了瞅那扇窗戶,必須保證外面什麼也看不出來。窗簾紋絲不動地垂掛著,她本想拉開窗簾,讓屋裡亮一些,可她再也看不到亮光了。屍體幾乎就橫躺在窗簾下邊。這一點他是知道的。天啦,陽光怎麼偏偏往那個地方傾瀉。

  這一瞥只是一刹那的功夫。謝天謝地,總算脫離了那個房間。他沖著狗打了一聲口哨,快步走開了。

  他走過愛靈頓,大步朝高門山附近那座矗立著惠廷敦紀念碑的土坡走去,再到高門山。他一點主意沒有,也不知道上哪兒去——剛一動身下山,便又朝右邊插過去,抄小路穿過田野,繞過凱茵森林,來到漢普司泰德荒原。他涉過健康穀旁邊的窪地,爬上對面的沙丘,橫穿連接漢普司泰德和高門兩處村莊的大道,沿著餘下的一段荒原往北郊的田野走去,在田邊一道籬笆底下躺下來,睡著了。

  不多一會兒,他又起來,開始趕路——不是深入鄉村,而是沿著大路返回倫敦——接著又倒回來——又從另一邊朝他已經走過的那一帶走去——時而在田野裡遊來蕩去,時而躺在溝邊歇一歇,時而又一躍而起,換一個地方躺下,隨後又四處亂跑。

  上什麼地方弄點吃的喝的呢,既要近便,又要人不太多?亨頓。那是個好去處,路不遠,又不怎麼當道。他決定到那邊去——有時疾走飛奔,有時出於一種奇怪的逆反心理,像蝸牛一樣磨磨蹭蹭,或者索性停下來,懶洋洋地用手杖在籬笆上敲敲打打。可是到了那個地方,他遇見的每一個人——連站在門口的小孩也一樣——好像都拿出一副懷疑的目光瞅著他似的。他只得轉過身,沒有膽量去買點吃的喝的,儘管他已經好幾個小時沒吃東西了。他又一次在荒原上遊蕩開了,不知道該上哪兒去。

  他遊蕩了不知多少裡路,又回到了老地方,早晨與中午已經過去了,白晝即將結束,他仍在東遊西蕩,上坡下坡,兜了一圈又一圈,始終在原地徘徊。末了,他拔腿往海菲爾德方向走去。

  已經是夜裡九點鐘了,村子裡一片寧靜,那漢子渾身筋疲力盡,從教堂旁邊的小山上走下來。狗也因少有這種訓練走起來一瘸一拐。他們順著狹窄的街道蹣跚而行,悄悄溜進一家小酒店,原來是店裡暗淡的燈光將他們引到了這裡。店堂裡生著一爐火,有幾個農民正圍著火爐喝酒。他們替這位陌生人讓出了一塊地方,可他卻在最遠的角落裡坐下來,獨自吃喝,說得更確切一些,是和他的狗一起吃,他時不時地扔給那畜生一點兒吃的。

  那幾個聚在一塊兒的人談起了附近的土地與農民。這些話題說夠了,又轉而開始議論上禮拜天下葬的某個老頭兒的歲數。在場的年輕人認為他很有一把年紀了,而幾個老頭子卻宣稱他還年輕呢——一位滿頭白髮的老公公說,死者並不比自己年長——要是他好好保養,至少還可以活十年到十五年——要是好好保養的話。

  這個話題沒有什麼引人入勝或者說激起恐慌的內容。那強盜付了賬,不聲不響地坐在角落裡,無人注意,差一點睡著了。就在這時,一位不速之客進門的嘈雜聲將他的睡意多少趕走了一些。

  來者是一個喜歡插科打諢的小販兼江湖騙子,背上掛著一口箱子,周遊四鄉,兜售磨刀石、磨刀皮帶、剃刀、洗面水、馬具粘合劑、治狗病和治馬病的藥、廉價香水、化妝品什麼的。他一進店門,就跟幾個鄉下人有說有笑,無傷大雅地相互逗樂,等他吃飽喝足了,又來了個順水推舟,打開百寶箱,一邊開玩笑,一邊做起了生意。

  「那是什麼玩意兒?好吃不好吃,哈利?」一個鄉下人嘻皮笑臉地指著箱子角落裡的幾塊形狀像糕點的東西問道。

  「這個嘛,」那傢伙拿起一塊來,說道,「這就是那種百靈百驗、物超所值的合成肥皂,專去各種絲綢、緞子、亞麻布、麻紗、棉布、縐紗、呢絨。毛毯、混紡織物、平紋細布、羊毛織品上的斑點、鏽跡、污漬、黴點。任何跡印,不管是啤酒跡印、葡萄酒漬、水果漬、水漬、色斑,還是瀝青跡印,用這種百靈百驗、物超所值的合成肥皂,擦一下管保全部褪盡。若是哪位女士名譽上有了污點,只要吞一塊下去,立刻藥到病除——這可是毒藥呢。如果哪一位紳士有心證明自己的清白,只需要咽一小塊,從此名聲就不成問題——因為這玩意兒簡直跟手槍子彈一樣令人稱心如意,而且味道差了許多,結果當然是名聲大振。一便士一塊。有這麼多的好處,只賣一便士一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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