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大江健三郎 > 我在曖昧的日本 | 上頁 下頁


  「『鳥,你必須忍受許多許多困難啊!』火見子鼓勵鳥(bird)說,『再見吧,鳥。』

  「鳥(bird)點點頭走出酒吧。他乘坐的出租車在被雨水淋濕的柏油路上疾速奔駛。如果在把孩子救出之前,我遭遇交通事故死了,那我迄今為止二十七年的人生都完全失去了意義。鳥(bird)想。鳥(bird)深深陷入一種從來沒有體味過的恐懼之中。」

  現實生活中的我,請醫生給嬰兒的頭部做了手術並獲得了成功,而我自己,也從嬰兒誕生以後陷入的心理困境中挺身站起。這件事情本身,在上面引述的小說片斷(事實上,關於小說主題的提示至此已經結束)之後,作為小說情節簡短的結尾處理,卻招致批評家們「過分樂觀」的非難。但無論如何,我自己確實是通過小說寫作,從因為嬰兒誕生而陷入的困境中真正走了出來。

  但在以後的歲月裡,我仍然需要重新認識自己長久身陷其中的危機核心。我已經決心和有智力缺陷的孩子共同生活下去(甚或可以說,是把這樣的共生當做了我和妻子人生的中心主軸),而這樣的選擇,對於一個在戰爭時期的日本、並且是在位於邊緣的四國地區的森林裡長大、自己內心世界的發展史和小說的想像世界相互重疊的作家來說,實際意味著,即使在小說裡,也要把這些經驗全部投放進去。

  這裡產生了兩個問題。第一個問題是,如何應對日本現代小說中的文類限制。日本的現代小說中包含著一個子文類——「私小說」,亦即以「我」為敘述者描述「我」自己的小說。我知道會有人認為我的看法不妥,提出反駁意見:這種「私小說」不是和歐洲的教育小說一樣麼?其他國家的短篇小說,不是也有由「我」來敘述「我」的事情的麼?

  但是,日本的「私小說」並不是對一個少年「我」堅定的人格成長過程的描寫(也不是將其進行滑稽的戲仿,描寫其成長過程中的一系列失敗)。「私小說」採取的似一種徹底的同義反復的寫法,即經常把小說寫作行為本身當做正在進行時的事件,或者是對過去的現在進行時的追憶,在小說寫作同時不斷表白:我現在正如此這般地寫小說。在「私小說」裡,是不可能創造出像威廉·邁斯特①、奧吉·瑪琪②那樣獨立于作者的人物的。

  ①威廉·邁斯特:德國作家歌德的教育小說《威廉·邁斯特的學習時代》中的主人公——譯注。
  ②奧吉·瑪琪:美國作家索爾·貝婁的小說《奧吉·瑪琪歷險記》中的主人公——譯注。

  或許有人會問,以「我」為敘述者,描述「我」的生活喜劇性的一面,如果僅就這樣的寫法來看,喬治·奇巴的優秀短篇不也是你所說的「私小說」麼?約翰·奇弗有一篇名叫《再見吧,弟弟》的小說,寫的是一個從小在家裡被寵愛的弟弟的故事。小說寫到,在療養地和母親一起生活的哥哥,正深深地為弟弟迄今為止的無休止索要而苦惱的時候,弟弟來到了此地。

  這在我國「私小說」中也是可以成立的主題和情節。但是,在這篇小說將近結尾的時候,「我」,操起海邊漂流的木頭猛擊弟弟的腦袋。這是「私小說」所不能容許,是違反文類對想像的限制的。

  我把和逐漸長大成人的有智力缺陷的孩子共同生存,當做自己和妻子現實人生的中心,並且,我也認識到,既然自己是一個作家,無疑應該把這共生作為文學的重要主題。可是,我完全無意遵從「私小說」裡的想像禁忌,所以,我考慮如何導入新的方法。而置身在日本文學的情境裡,開拓新的方法,是相當巨大的事業。

  確實,你的小說是在「私小說」傳統的基礎上,以「我」為敘述者,無休無止地描述自己身邊生活的故事。那麼,你為什麼一定要抑制自己本可遵從的小說想像的普遍運行邏輯?為什麼不可以自由地跳躍過去?讀者(特別是海外讀者)理所當然會提出這樣的疑問。

  但是,這是一個關乎作家和讀者之間的信賴關係的課題。當作家選擇「我」作為敘述者,以讀者通過以往的「私小說」已經有所瞭解的作家自身的私生活為話題開始敘述時,日本讀者會毫不懷疑地認為這可以歸入「私小說」一類。如果我像奇弗的短篇那樣刻畫一個用木頭砸弟弟腦袋的「我」,那麼,肯定會被認為是逸出了想像的常規,讀者甚至會對我產生道德上的反感。

  我在描述一個和殘疾兒共生的家庭發生的各種事情的時候,首先向讀者聲明這不是「私小說」,並需要考慮和他們建立新的理解契約。而與此同時,我也想表明,小說所表現的主題,和我在生活中與一個殘疾兒共生的現實,是有著深切關聯的。

  總之,我想不斷地對讀者說,這是深深紮根在我的現實生活中的課題,如果不去寫它,那麼,對於我來說,小說就是毫無意義的東西。在自近代化以來長期擁有「私小說」傳統的日本文學情境之中,這是我所擔負的危機性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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