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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七


  §三 情欲初萌

  中學這八年裡,我們每個人身上都發生的最私人化的事情,就是我們從十歲的孩子慢慢地變成了十六歲、十七歲、十八歲帶有男性性徵的小夥子,自然本能開始萌生出來。這種青春期的覺醒看似完全是個人之事,每個處在成長進程中的人都會以自己的方式與成長的煩惱進行鬥爭,一開始人們也根本不以為這個話題適於當眾談論。不過,對於我們這一代人來說,每一種危機帶來的影響都超出了其自身範圍。青春期同時也表明了另外一種意識的覺醒,因為它第一次教會我們去審視生於斯長於斯的社會,去帶著批判意識來觀察它的規範。一般來說,兒童甚至是年輕人都傾向于首先讓自己去適應周圍社會環境中的規則,他們對這些規則也心懷敬意。

  不過,只有當這些他們被要求遵守的規則也為其他所有人誠實地遵守時,他們才肯屈服從命。老師和父母身上哪怕有一個不真實的行為,都無可避免地讓年輕人用狐疑,因而也更為尖銳的目光去看待整個世界。我們沒用多久就發現,那些我們曾經予以信任的各種權威——學校、家庭和公眾道德——在「性」這個問題上都表現得很不誠實。更過分的是,在這件事上他們也要求我們和他們一樣偷偷摸摸、遮遮掩掩。

  三四十年以前,人們考慮事情的方式與今天完全不同。也許沒有哪個領域如兩性關係那樣,僅僅在一代人的時間裡就因為一系列因素——婦女解放運動、弗洛伊德的心理分析、競技體育對身體的膜拜、青少年開始獨立自主——發生了如此徹底的改變。19世紀市民社會秉持的道德,在本質上還是一種維多利亞時代的道德觀。如果與今天通行的自由而不受拘束的世界觀進行對比的話,也許這樣的表述與事實最為接近:在那個時代,由於內心的不確定感,人們戰戰兢兢地避開一切跟「性」相關的問題。在更早,人們誠實地信奉宗教的時代,尤其是在嚴格的清教徒信仰環境下,這還算是蠻簡單的。當時的人們堅信,感官欲求是魔鬼的毒刺,肉體情欲是傷風敗俗和罪惡。中世紀的權威人士在處理涉及「性」的問題時,採取粗暴的禁令、殘酷的懲罰來強制推行他們所倡議的道德信條——在深受加爾文影響的日內瓦,此風尤熾。

  我們所處的時代卻大不相同,這是一個兼容並蓄的時代,一個人們早已不再相信有魔鬼也不太相信有上帝的時代,人們已經沒有勇氣再去實行這些極端的禁規。然而,「性」還是被當成一種不受管束,因而會帶來干擾的因素,人們無法將其納入這個時代的倫理範疇之內,不允許它得見天日,因為任何自由的、婚姻以外的愛情都有悖於市民階層的「體統」。在這種糾結中,人們找到了一個折中的辦法:那個時代的道德雖然沒有禁止年輕人去實現自己的情欲願望,卻要求他們採取隱而不宣的做法。既然無法將「性」從這個世界上剷除,至少不要讓它大肆張揚,以免傷風敗俗。於是,一種不必明言的默契就出現了:無論在學校還是在家庭,或者在公共場合,人們都不許談這一令人懊惱的複雜問題,以免讓人想到「性」的存在。

  自從有了弗洛伊德的學說以後,我們就清楚地知道:試圖將本能驅動從意識當中壓制下去的人,並不能因此將其消除,而是危險地將其推到潛意識當中。今天回頭來看,我們很容易去笑話那些天真的掩藏手段中的無知。但是,整個19世紀都頑固地囿於這樣的妄想當中:人們可以用理性來解決一切衝突;人們越是將天性深藏不露,就越能讓其無序的力量變得溫和;如果人們根本不給年輕人啟蒙「性」的存在,他們就會將其忘掉。在這種以為通過無視就可以讓年輕人馴服其情欲的妄想裡,各方都對此守口如瓶,通力形成了一條封鎖線。學校和教會、沙龍和法庭、報紙和書籍、時裝和風俗,它們原則上都避免提及這一問題,甚至科學界也無恥地加入這一行列,儘管他們本來的任務就是馬上不帶成見地面對這一「天性並非醜聞」的問題。連科學界也繳械投降了,他們為此找到的藉口是:去處理這樣的污穢題目有失科學的尊嚴。

  ①文中為拉丁語naturalia sunt turpia,語出亞裡士多德。

  如果我們去翻閱那個時代哲學的、法律的甚至醫學的書籍,馬上就可以發現人們到處都在小心翼翼地避開「性」這一話題。當刑法學專家在學術大會上討論監獄中的人道管制手段,或者談到教養院生活給人帶來的道德損害時,他們會羞怯地快速掠過這個原本為核心節點的問題;那些神經學醫生雖然在許多病例中完全清楚某些歇斯底里症的病因如何,但是他們也同樣不敢承認這些事實。我們從弗洛伊德的書裡可以讀到,甚至他尊敬的老師讓-馬丁·沙可(Jean-Martin Charcot)也曾私下裡對他說,他雖然知道一些病人發病的真正原因,但是從來沒有公開說出來過。當時所謂的「精美」文學是最不敢有真實描寫的,因為這類文學是專門以描寫審美意義上的「美」為己任的。

  在此前的若干個世紀當中,作家們並不怯於提供一幅他們生活時代裡誠實而宏大的文化圖景。我們可以在笛福(Defoe)、普雷沃修士(Abbe Prevost)、菲爾丁(Fielding)、雷蒂夫·德·拉布列塔尼(Retif de la Bretonne)的作品中看到對真實狀態不走樣的描寫,可是在我們的那個時代,文學只可以讓人看到那些「感覺豐富」和「高貴的」內容,不可以看到令人難堪的和真實的東西。在19世紀的文學當中,關於大城市青少年經歷的各種危險、陰暗和困惑,幾乎可以說蹤跡皆無。即便有一個作家敢於斗膽提到妓女,他也還是覺得必須讓她高貴,必須讓女主人公成為香氣繚繞的「茶花女」。我們面對的也是這樣的特殊事實:如果今天的青少年想知道上一代或者上上一代青少年是怎樣在生活中搏擊過來的,於是打開那個時代的大師如狄更斯(Dickens)、薩克雷(Thackeray)、戈特弗裡德·凱勒、比昂遜(Björnson)等人的長篇小說來閱讀,他會發現這裡只描寫了那些被提煉過的、不溫不火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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