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茨威格 > 偶識此道 | 上頁 下頁


  這個異乎尋常的早晨還有第三種佳趣——從某種躁動興奮的情緒中我就感覺到:如同在旅遊歸來的時候或者通宵不眠以後常見的那樣,我將又有一天充滿了好奇心理。在這樣的日子裡,我覺得自己變成了雙倍的,甚至多倍的自我。這時候,我對自己原有範圍內的生活感到不滿足,某種內在的力量在推動我,驅趕我,仿佛我不由自主地要從軀體裡滑脫,像蝴蝶從蛹中掙脫出來那樣。每一個毛孔都在擴張,每一根神經都彎成精緻的、熾熱的鐵爪鉤。一股眼觀千里,耳聽八方的狂熱向我襲來,這是無以名狀的透徹明晰的感覺,它使我的瞳孔和鼓膜變得更加靈敏。我的目光所及的一切都使我覺得玄妙莫測。我可以凝視一個修路工人達數小時之久,看著他用電鑽割開鋪路瀝青。我只不過在觀看,卻強烈地感受到,他那劇烈顫抖的肩膀不知怎地把它的每一次振動都傳到我的肩膀上來。我可以在別人的一扇窗子前一直站下去,想像著這個也許現在就住在這裡或者可能會住在這裡的陌生人有著怎樣的命運。我可以一連幾個鐘頭看著和跟著一個過路人,聽任好奇心牽動,好像被磁石所吸引而身不由己。但完全意識到,這在偶然觀察我的任何另一個人看來,都是不可理解和瘋瘋癲癲的舉動,然而這種想像和觀賞的樂趣,比任何編成的劇本或者一本書裡所寫的奇遇都更加使我心醉神迷。可能這種過度興奮,這種明察秋毫的過分敏感,同突然轉換環境很自然地聯繫在一起,這不過是氣壓的改變,以及受制於此的血液調節的化學作用所造成的結果而已——我從來沒有設法去弄清這種不可思議的亢奮緣由何在。但每當我意識到它的時候,我總覺得平時的生活只是混沌一片,覺得所有其他的一般日子都那麼無聊而空虛。只有在這樣的時刻,我才能完全感受得到自己,感受得到生命的想像活力。

  當時,在四月裡那個美好的日子,我也這樣完全超脫了平日的自我,滿懷觀賞的興趣,聚精會神地坐在人群組成的大河岸邊的小椅子裡等待著,我也不知道在等什麼。但我帶著垂釣者輕微的寒戰般的顫抖在等待那猛地一動的瞬間,我本能地知道,我一定會遇上什麼,會遇上某一個人。因為非常渴求交流,渴求陶醉,渴求把好奇的興趣傾注在觀賞的對象上。但是大街上的行人和車輛暫時還沒有給我投送什麼。半個鐘頭以後,我的眼睛由於人群川流不息而感到疲憊,我不能再一個一個地看清楚了。這覺得在林蔭大道上湧過的行人仿佛都失去了面孔,它們變成黃色、棕色、黑色,灰色的兜帽、便帽、小帽,未施脂粉的和化妝拙劣的蛋形臉盤匯成的輪廓模糊的波濤,這肮髒的人流像令人厭煩的洗滌污水一樣在不停地湧動,我看得越累,它也就越缺少色彩,越顯得暗淡。猶如看了一部圖像閃動不已、拷貝製作很差的影片,我已經精疲力竭,正想起來,往前走去,這時我終於——我終於發現了他。

  他,這個陌生人之所以引起我的注意,只是由於他不斷地闖進我的視野。在這半個鐘頭裡從我身邊沖刷而過的所有其他成千上萬的行人,如同被無形的帶子扯走那樣四散離開,他們只是匆匆地露了一下側面、身影、輪廓,人潮便把他們永遠卷走。而這個人卻一而再,再而三地來到同一個地方,因此我就注意他了。就像激浪有時無法理解地固執,把一團齷齪的海藻沖到淺灘上,馬上又伸出濕漉漉的舌頭,把它舔回去,隨即又扔出,再拉回。這個身形也一再隨著漩渦卷過來,而且每次都隔一段幾乎相等的時間來到同一個地方,總是露出同一種目光,一種低垂著的、引人注意地掩藏著什麼的目光,除此以外,這個總是去而複返的人其貌不揚。一副乾癟的餓扁了似的軀體裹在極不合身的栗黃色的夏季外套裡,那顯然不是定做的衣服,因為兩隻手完全被拖掛出來的袖子遮住。這件早就過時的栗黃色外套同這副尖嘴猴腮相比,顯得過於寬大,很可笑,尺寸太不成比例。這張瘦臉有兩片蒼白的、幾乎乾枯了的薄唇,上面長著一撮淡黃色的鬍子,膽怯似的在抖動。在這個可憐蟲身上,什麼都在晃蕩,不成樣子地耷拉著——他歪著肩膀,邁動小丑似的瘦腿,露出一臉苦相,一會兒從左邊的,一會兒從右邊的人群渦流中轉過來。然後看來是一籌莫展地站在那裡,畏縮地抬起目光,像一隻從燕麥叢中鑽出來的小兔子,嗅聞著,縮成一團,又消失在雜遝的人群中。還有——這是引起我注意的第二點——這個衣衫襤褸的瘦子不知怎地使我想起果戈理小說裡一個公務員。他似乎高度近視或者舉止特別笨拙,因為有兩次,三次,四次我看見走路比較匆忙。更加顯得有事的行人撞著或撞倒這個瘦小的街頭淪落者。可是他對這個倒並不怎麼在意。他忍氣吞聲地退到一邊,躬著身子,又冒出來,總是見到他在這個地方,就在這半個鐘頭裡,反反復複,大概已經是第十次——或者第十二次了。

  總之,這引起了我的興趣。或者這麼說吧,起初我感到惱火,而且是對自己生氣,原因是:儘管今天這麼好奇,我卻不能馬上猜出,這個人在這裡想幹什麼。我的努力越是落空,我的好奇也就越令人惱火。真是,你在這裡幹什麼呀?!你這小子!你在等什麼?等誰?你不會是叫花子,叫花子不會這麼笨,往最擠的人叢裡鑽,誰都沒有時間去掏口袋嘛;你也不會是工人,因為上午十一點整,他們沒有空閒懶懶散散地在這裡轉悠;說是等候一位姑娘,你就更談不上了,老兄,就是老掉了牙,誰都不去理會的娘兒們也不會要你這個潦倒的癟三。得了,你還能幹什麼呢?說不定你屬￿那種見不得陽光的導遊吧?這種人悄悄靠上來,從袖子裡變戲法似的掏出傷風敗俗的照片,哄騙鄉巴佬說能看到蛾摩拉和所多瑪的諸般風光,以此換幾個錢。不,也不是,因為你不同任何人搭訕,相反地,你怯生生地避開每一個人,露出引人注目的低垂著的目光。那麼,你究竟是什麼人?你這樣鬼鬼祟祟!你在我這方土地要幹什麼?我愈來愈密切地注視他。過了五分鐘,我就來了激情,來了觀賞的興致,想弄個明白,這個穿栗黃色外套的,總是去而複返的人在這林蔭大道上到底要幹什麼。突然我明白了:原來是警探。

  一名警探,便衣。我從一個極小的細節,從他斜視的目光看出來,這是把每一個走過的行人都匆匆地斜眼打量一下的目光,顯而易見是那種警員在培訓的第一年裡必須學會的確認對象的目光。這種目光並不簡單:第一,它必須快如利刃,沿著接縫,從下而上劃過整個身軀直到臉部,借助這樣的照明閃光,一方面把握外形特點,另一方面在內心將它同己確知,被搜捕的罪犯的相貌特徵進行比較。可是第二——這點也許更難,這種查看的目光必須絲毫不為人們所覺察,窺探者不能在對方面前暴露身分。看,眼前這個人出色地完成了培訓課程。他迷迷糊糊如同尋夢者,看似若無其事地穿行於人叢之中,懶洋洋地讓人衝撞推擠。可是在這當中,他總會突然——就像相機的快門一閃那樣——睜開松垂的眼瞼,將目光射出,宛如投去了大魚叉。周圍似乎沒有人在看他執行勤務。如果不是在這個四月裡美好的日子剛好我很好奇,如果不是我這麼長時間,這麼耐心地在守候,我本來也不會注意到什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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