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村上春樹 > 尋羊冒險記 | 上頁 下頁 |
二十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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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一曲終了 返回故鄉那座城市已是6月了。 我適當找理由請3天假,一個人乘上週二早上的新幹線列車。身穿白色半袖運動衫和膝部開始褪色的綠棉布褲,腳上是白網球鞋。沒帶行李,早上起來鬍子都忘記刮了。網球鞋久未上腳,鞋跟竟令人難以置信地磨歪了。肯定我不知不覺時間裡走路方式極不自然。 不帶行李乘長途列車實在令人快意,簡直就像在晃晃悠悠散步的路上卷人變形時空的魚雷殲擊機。這裡邊絕對什麼都沒有。沒有牙醫的預診,桌子抽屜中沒有等待解決的問題,沒有無可挽回的複雜的人際關係,沒有信賴感所強求的一點好意。我將這一切都扔進臨時地獄的底層。我所擁有的只是膠底磨歪的舊網球鞋,別無長物。它如同有關另一時空的依稀記憶緊緊附於我的雙腳,但這也不是大不了的問題。那玩意兒有幾聽易拉罐啤酒和一塊幹乾巴巴的火腿三明治即可煙消雲散。 我已有4年沒回來了。4年前那次回鄉,是為了辦理我結婚方面的所謂事務性手續。但終歸成了一次並無意義的旅行,因為我所認為的事務性手續沒得到任何人認同。總之是看法不同。對某個人已然終結之事,對另一個人尚未終結。而如此一點差異,到了鐵道遠方便一下子擴大許多。 從那以後,我就沒了「故鄉」。哪裡都不存在我的歸宿。如此一想,我打心眼裡舒了口氣。誰也不再想見我,誰也不再需求我,誰也不希望被我需求。 喝罷兩罐啤酒,我睡了30分鐘。醒來時一開始輕鬆的解脫感便蕩然無存。隨著列車的行進,天空被梅雨時節迷蒙的灰色塗抹起來,下面延展的永遠是同樣單調無聊的風景。車開得再快,也沒辦法甩掉這單調和無聊。相反,車開得越快我越是快步踏入無聊的中央。所謂無聊便是這麼一種東西。 鄰座一個二十五六歲的職員幾乎巋然不動地專心看經濟新聞。無一折痕的夏令西裝和黑幽幽的皮鞋,剛從洗衣店返回的白襯衣。我望著車廂頂吞雲吐霧。為消磨時間,我逐個回想披頭士灌制的歌曲的名字。到73卡住了,一步也前進不得。保羅·麥卡特尼到底記到第多少首呢? 我望了一會窗外,目光又落到車頂。 我29歲,再過6個月我的20年代就要落下帷幕。一事無成,絕對一事無成的10年。我所到手的全部沒有價值,我所成就的全部毫無意義,我從中得到的唯有無聊。 最初有什麼來著?如今忘得一乾二淨。不過那裡邊的確有什麼,有什麼曾搖撼我的心並通過我的心搖撼別人的心。歸根結底一切都已失去。該失去的失去了。除此以外,除了放棄一切以外,我又能於什麼呢? 至少我還活了下來。即使死去的印第安人才是最優秀的印第安人,我也還是要苟延殘喘。 為什麼? 為了把傳說講給石壁? 何至於! 「幹嗎住什麼酒店?」 我把酒店電話號碼寫在火柴盒背面遞過去後,傑以不解的神情這樣說道,「有自己的家嘛,住家裡不就行了!」 「已不再是我的家。」我說。 傑再沒說什麼。 眼前擺出三樣下酒菜,我們喝著啤酒。喝了一半,我取出的鼠的信遞給傑。傑用毛巾擦擦手,眼睛在兩封信上大致掃了一遍,然後從頭慢慢逐字細看。 「唔。」他有些感動,「可好好活著?」 「活著!」我喝口啤酒,「對了,我想刮刮鬍子,借用一下剃刀和剃須膏可好?」 「好好!」說著,傑從櫃檯下面遞過一套便攜式的,「洗臉間可以用,但出不來熱水。」 「冷水就成。」我說,「但願地板別躺著一個醉倒的女孩——刮鬍子不方便的。」 爵士酒吧徹底變樣了。 以前在國道旁邊一棟舊樓的地下室裡,水汽潮乎乎的,夏夜裡空調機吹出的風幾乎變成細霧。 傑的原名是中國名,又長又難發音。傑這個名字是他戰後在美軍基地做工時美國兵給取的。一來二去原名竟被忘了。 據我過去從傑口中聽來的情況,1954年他辭去基地工作,在那附近開了一間小酒吧,即第一代爵士酒吧。酒吧相當紅火。來客大半是空軍軍官一級,氣氛也不壞。酒吧走上正軌時傑結了婚,5年後對象死了。對死因傑隻字未提。 1963年越南戰爭升級時傑賣掉酒吧,遠遠來到我的「故城」,開了第二代爵土酒吧。 以上是我就傑知道的一切。他養貓,一天吸一盒煙,酒則一滴不沾。 和鼠相識之前,我經常一個人跑去爵士酒吧,一小口一小口啜啤酒,吸煙,往自動唱機箱裡投幣聽唱片。當時的爵士酒吧比較冷清,我和傑隔著櫃檯天南地北地閒聊。聊什麼全然記不得了。一個17歲沉默寡言的高中生同一個光棍兒中國人之間又能有什麼話題呢? 我18歲離開這個城市後,鼠接班繼續喝啤酒喝個不止。1973年鼠離去後,就再沒人接班了。那以後過了半年,酒吧因道路拓寬遷移。這樣,我們圍繞第二代爵士酒吧的傳說便到此為止。 第三代酒吧位於河畔,距原先那棟樓五百來米遠。大並不很大,在一棟有電梯的4層樓的3樓。乘電梯去爵士酒吧也真是有些奇妙。從櫃檯高椅可以一覽街市夜景也夠妙的。 新爵士酒吧西側和南側有很大的窗戶,從中可以望見連綿的山脈和往日海的遺址。海在幾年前全給填埋了,上面逼民地豎起墓碑般的高層建築。我站在窗旁望了一會夜景,折回櫃檯。 「以前可以望見海來著。」我說。 「是啊。」傑應道。 「常在那兒游泳的。」 傑「唔」一聲,叼起煙,用似乎頗有分量的打火機點燃。「心情完全理解,劈山建房,拉來山土填海,填完海又建房子。可還有人認為這是在幹好事。」 我默默喝啤酒。天花板擴音器中淌出鮑茲·斯卡格茨新走紅的歌曲。投幣唱機不知去了哪裡。來客幾乎全都是大學生情侶,他們身穿清清爽爽的衣服,像模像樣一小口一小口啜著對水酒或雞尾酒。沒有險些醉倒的女孩,沒有週末刺耳的喧嘩。回到家他們肯定換上睡衣,認真刷牙睡覺。這樣也好。清清爽爽利利索索十分令人欣賞。世界也好酒吧也好,原本就不存在事物應該保持不變的面貌。 這時間裡傑一直跟蹤我的視線。 「怎麼樣,店變了心裡不踏實吧?」 「哪裡。」我說,「混沌改變其形態罷了。熊毅然甩掉帽子,換上了斑馬的圍脖。」 「老樣子。」傑笑道。 「時代變了,」我說,「時代一變,什麼都變。不過終歸還是變好。全都花樣翻新,無可指責。」 傑一聲未響。 我又來一杯啤酒。傑又來一支煙。 「日子如何?」傑問。 「不壞。」我簡單回答。 「和太太怎麼樣?」 「不知道,畢竟是人與人之間的事。有時覺得可能風平浪靜,有時不是這樣。夫妻,也就這麼回事吧?」 「怎麼說呢,」傑不大舒服似的用小指尖搔著鼻子,「婚姻生活是怎麼個東西都忘光了,許久以前的事了。」 「貓還好?」 「死4年了,你結婚後不久,腸胃出了毛病……其實也是到壽了,畢竟活12年了。比和老婆處的時間還長。活12年也算夠意思吧?」 「是啊。」 「山上有動物陵園,埋在那裡了,可以俯視高樓大廈。這地方,如今去哪裡都只能看高樓大廈。當然,對於貓倒恐怕怎麼都無所謂的。」 「寂寞吧?」 「嗯,那當然。什麼人死我都不至於那麼寂寞——這樣子怕是夠反常的吧?」 我搖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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