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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九


  22

  第二天的內容幾乎是第一天的重複。早上3人又在同一房間集中,悶聲喝咖啡,吃麵包。這回的麵包還湊合,羊角形。吃完,文學把電動剃鬚刀借我一用。我原本不喜歡電動的,也只好用來應付一下。沒有牙刷,只得在漱口上下了番功夫,接下去就是詢問。無聊而無關緊要的詢問。合法的拷問。這名堂猶如上發條的蝸牛玩具,斷斷續續持續到中午。大凡能問的兩人都已問了,看樣子已再無問題可問。

  「啊,也就這樣子了。」漁夫把圓珠筆置於桌面,說道。

  兩名刑警不約而同地呼出一口長氣,我也長籲一聲。我揣摩,兩人把我扣在這裡的目的大概是為了爭取時間。無論如何他們不可能僅憑被害女子錢夾裡有張名片這一點就取得拘留許可,縱使我提供不出我不在出事現場的有力證據。所以他們只能設下這傻裡傻氣的卡夫卡式迷宮,把我牽制住不放,直到指紋和遺體解剖的結果證明我不是犯人時為止。荒唐透頂!

  但不管怎樣,詢問算是到此為止。我可以回家,洗澡,刷牙,像樣地刮鬍鬚,喝像樣的咖啡,吃像樣的飯食。

  「好了,」漁夫直起身,通通敲著腰部說道,「該吃午飯了吧?」

  「詢問像是完了,我這就回家。」

  「那還不成。」漁夫難以啟齒似的說。

  「為什麼?」

  「需要簽名,證明你是這麼說的。」

  「可以可以,簽名好了。」

  「簽之前請確認一遍內容有無出入,要一行一行地看,事關重大嘛。」

  於是我拿起三四十頁之厚而又寫得密密麻麻的公用箋,逐字逐句地仔細閱讀起來。我邊讀邊想,二百年過後,這等文章也許具有風俗研究的資料價值。其近乎病態的詳細而客觀的敘述,對研究人員想必有所幫助——城裡一個34歲獨身男性的生活光景不難在其眼前歷歷浮現出來。雖說沒有代表性,畢竟是時代的產兒。問題是此時在警察署詢問室裡閱讀起來,卻是平添煩惱。花了15分鐘才讀完。好在是最後一關,讀完簽上名,即可回家了事。讀畢,我把記錄紙在桌面橐橐整齊。

  「可以可以,」我說,「完全可以,內容上我沒有異議。簽名就是,簽在哪裡?」

  漁夫用手指飛快地轉動圓珠筆,看著文學。文學拿起桌面上的短支「希望」,抽出一支,叼在嘴上點燃,蹙起眉頭盯著煙火。我騰起一種極其不快的預感。

  「沒有那麼簡單。」文學用分外徐緩的語調說道,如同內行人向外行人再三叮囑什麼,「這類材料,須是親筆才行。」

  「親筆?」

  「也就是,務必親手抄寫一遍,由你,用你的字。否則法律上無效。」

  我往那疊公用箋上掃了一眼。我連發火的氣力都沒有了,我很想發火,很想罵一聲豈有此理,很想拍案聲稱自己是受法律保護的市民,告誡他們沒有這種權利,很想起身一走了之。正確說來他們也明白沒有阻擋我的權利。但我太累了,累得什麼都不想做,什麼都不想爭辯,無論對誰。我覺得與其爭辯,莫如言聽計從為好,那要省事得多。權當傀儡好了,累得當傀儡。過去可不是這樣。過去是要好好發一頓火的。低營養食品也罷,香煙雲霧也罷,電動剃鬚刀也罷,根本不在話下。如今年齡大了,變得懦弱起來。

  「不抄。」我說,「累了,回家。我有權回家,誰也擋不了。」

  文學發出模棱兩可的語聲,既像呻吟又像打哈欠。漁夫仰望天花板,用圓珠筆頭通通敲擊桌面,且頗有節奏:通通通、通,通通、通、通、通……

  「話要那麼說,事情可就麻煩了。」漁夫開口道,「也罷,既然如此,那麼我們申請拘留許可就是。那樣一來,可就再不可能這麼和風細雨。噢,也好,那樣倒好辦一些。嗯,是吧?」他問文學。

  「是啊,那樣反而好辦。好,就那樣好了。」文學應道。

  「隨便。」我說,「但在許可批下來之前我是自由的。就呆在家裡不動,批下來上門找我就是。橫豎我得回家,在這裡悶得慌。」

  「拘留許可批下來之前,可以暫時約束人身自由。」文學說,「這條法律是有的。」

  我本想叫他把六法全書搬來,把那條指給我看,可惜精力體力現已耗費一空。雖然明明曉得對方是虛張聲勢,也無力同其兩軍對壘。

  「明白了。」我不再堅持,「就按你們說的辦。不過得讓我打個電話。」

  漁夫把電話推過。我給雪打了第二次電話。

  「還在警察署,」我說,「看來得呆到晚上,今天你那裡去不成了,對不起。」

  「還在那裡?」她驚愕道。

  「滑稽!」我搶先說出。

  「怕不正常吧!」雪換個說法,詞匯倒還豐富。

  「幹什麼呢,現在?」

  「沒幹什麼,」她說,「閑得沒什麼可幹。躺著聽音樂,吃蛋糕,翻翻雜誌什麼的,就是這樣。」

  「噢——」我說,「反正出來就打電話過去。」

  「能出來就好。」雪淡淡地說。

  兩人依然側耳傾聽我在電話中的言語,但似乎仍一無所獲。

  「那,反正先吃午飯吧!」漁夫說。

  午飯是養麵條。麵條脆弱得很,剛用筷子挑起便斷成兩截。猶如病人用的流食,帶有不治之症的味道。但兩個人吃得十分香甜,我便也學其樣子吃了下去。吃罷,文學又端來不涼不熱的茶水。

  午後如同深不可測的渾水河,靜靜流逝,房間裡惟聞掛鐘走動的喀喀聲。隔壁房間不時響起電話鈴聲。我只管在公用箋上奮筆疾書。兩名刑警輪流歇息,時而到走廊小聲嘀咕。我默默地伏案驅動圓珠筆,把這百無一用的無聊文章從左往右直錄下來:「6點15分左右,我準備做晚飯,首先從電冰箱裡取出蒟蒻……」純屬消耗。傀儡!我對自己說道,地地道道的傀儡,一味奉旨行事,毫無怨言。

  但也不儘然,我想。不錯,我是有點當傀儡,但最主要的是對自己沒有信心,所以才不敢抗爭,自己的所作所為果真正確嗎?難道不應該放棄對五反田的包庇而如實說明真相協助警方破案嗎?我是在說謊。而說謊,任何種類的說謊也不會是令人愉快的,縱使為了朋友。我可以講給自己聽:無論做什麼事都不可能使咪咪獲得再生。我誠然可以這樣說服自己,然而腰杆硬不起來。因而只好悶頭抄寫不止。傍晚,抄出20頁。長時間用圓珠筆寫這麼小的字是很辛苦的勞作。漸漸地,手腕變酸,臂肘變重,手指變痛,頭腦變昏,於是下筆寫錯,寫錯須用橫線勾掉,並按以指印,不勝其煩。

  晚間又是盒飯。我幾乎提不起食欲,喝口茶都有些反胃。去衛生間對鏡子一看,面目竟那般憔悴,自己都為之吃驚。

  「結果還沒出來?」我問漁夫,「指紋、遺物和遺體解剖的結果?」

  「沒有,」他說,「還得一會兒。」

  我好歹熬到10點,差5頁沒有抄完。而我的能力已達到極限,多一個字也寫不出了——我這樣想也是這樣說的。於是漁夫又把我領去拘留所,到那裡歪身便睡。沒刷牙也好,沒換衣服也好,統統顧不得了。

  早上起來,我又用電須刀刮了鬍子,喝了咖啡,吃了羊角麵包。想起還剩5頁,便用兩個小時抄了,然後逐頁工整地簽上名字,按以指印。文學拿起檢查一遍。

  「這回可以解放了吧?」我問。

  「再回答一點點問題就可以回去了。」文學說,「放心,很簡單,是我想起要補充的。」

  我歎口氣:「不用說,又要整理成材料吧?」

  「當然。」文學說,「很遺憾,衙門就是這樣的地方,文件材料就是一切。沒有材料沒有印鑒,等於什麼也沒有。」

  我用指尖按住太陽穴,裡邊似乎有什麼硬硬的異物鑽了進去,在頭腦裡膨脹起來,且已無法取出。晚了!要是再早幾天,本來可以順利取出。可憐之至!

  「別擔心,花不了多少時間,馬上就完。」

  正當我無精打采地回答新的瑣碎提問時,漁夫返回房間,叫出文學。兩人在走廊裡嘀嘀咕咕。我背靠椅背,仰起頭,觀察天花板邊角處污痕一般附著的黴斑。那黴斑看上去竟同屍體照片上的陰毛無異。從那裡往下,沿著牆壁裂縫滲出許多斑斑點點,仿佛瓷窯裡燒出來的。那黴斑我想大約沁有無數出入這房間之人的體臭和汗味兒。也正是這些東西經過幾十年的演變而成為如此黑乎乎的斑點。這麼說來,我好像已經好久沒見到外面的風景,好久沒有聽到音樂了。冷酷絕情的場所!這裡,他們企圖調動所有手段來扼殺人的自我人的感情人的尊嚴人的信念。為了不致留下看得見的外傷,他們在心理戰術上大做文章,巧妙地布下形同蟻穴的官僚主義迷宮,最大限度地利用人們的不安,使其避開陽光,使其吃低營養食物,使其出汗,從而促成黴斑。

  我在桌面整齊地合攏雙手,閉目回想雪花紛紛的劄幌街頭,回想龐大的海豚賓館和服務台那個女孩兒。她現在怎麼樣呢?大概仍然站在服務台裡嘴角掛著閃閃耀眼的營業性微笑吧。現在我很想從這裡打電話同她交談,很想開一句下里巴人的玩笑。然而我連其姓名都不知道,姓名都不知道。無法打電話。是個可愛的女孩兒,尤其她工作中的身姿是那樣地撩人心弦。賓館精靈。她喜愛賓館裡的工作。與我不同,我從來未曾喜愛過什麼工作。工作起來倒也一絲不苟,但一次也未喜愛過。而她卻喜愛工作本身。離開工作崗位,她便顯得弱不禁風,顯得惶惶不安。當時我若有意,肯定能同她睡在一起,但沒有睡。

  我很想再同她交談一次。

  趁她尚未被人殺害。

  趁她尚未失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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