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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〇


  23

  片刻,兩名刑警折回房間。這回都沒有落座。我仍呆呆地眼望黴斑。

  「你可以回去了,已經可以。」漁夫聲音淡漠,「辛苦了。」

  「可以回去?」我愕然反問。

  「詢問結束了,完事了。」文學接道。

  「情況發生了很多變化,」漁夫說,「已經不便繼續把你留在這裡了。可以回去了,辛苦了。」

  我穿上滿是煙味兒的夾克,離座立起。緣故尚不明了,但看來還是趁對方變卦之前快快溜走為妙。文學送我到門口。

  「跟你說,昨天晚間就已看出你不是犯人。」他說,「鑒別和解剖的結果,證明你同此案毫無瓜葛。所剩精液的血型不符,也沒發現有你的指紋。不過,你有所隱瞞,所以才留住不放,以便從你嘴裡敲打出點什麼。你有所隱瞞這點我們看得出來,憑直覺,憑職業直覺。那女子是誰,提示一下你總可以做到吧?然而你由於某種理由隱瞞下來。這是不對的。我們沒那麼容易蒙混,老手嘛,況且人命關天。」

  「對不起,你說的我莫名其妙。」我說。

  「也可能還要勞你前來。」他從衣袋裡掏出火柴,用火柴杆按著指甲根說,「動起真格來,我們可是要一追到底的。這回要準備得萬無一失,即使你把律師拉來,我們也眼皮都不眨一下。」

  「律師?」我問。

  但此時他已消失在建築物裡邊了。我攔輛出租車趕回住處,往浴槽裡放滿水,慢慢地將身體沉入其中。然後刷牙、刮須、洗頭。渾身全是煙味兒。鬼地方,蛇洞一樣。

  洗罷澡,我煮了些花椰菜,邊吃邊喝啤酒,接著放上一張阿薩,普拉依索庫在康特·貝西管弦樂隊伴奏下演唱的唱片。唱片華麗無比,16年前買的,1967年。聽了16年,百聽不厭。

  隨後我稍睡了一覺。出門拐彎,又轉了回來——便是這種睡法。約睡了30分鐘。睜眼醒來,才不過1點鐘。我拿起游泳衣和毛巾塞進手提袋,乘上「雄獅」趕去千馱穀室內游泳池,暢暢快快遊了1個小時。如此好歹恢復了人的心緒,食欲也多少上來,我給雪掛去電話,她在。我告訴說已經從警察署脫身出來。她冷冷地說那好麼。我問吃了午飯沒有,她說還沒有,早上到現在只吃了兩塊奶油餡點心。飲食生活照樣不成體統,我想。我說這就去接,一起去吃點什麼。她嗯了一聲。

  我駕起「雄獅」,繞過外苑,沿著繪畫館前的林陰道,從青山一丁目駛至乃木神社。春意一天濃似一天。在我滯留赤阪警察署兩個晚上的時間裡,風的感觸已變得溫情脈脈。樹的葉子愈發育翠迎人,光線已失去棱角,變得和藹可親,就連城市的噪音也如田園交響曲一般娓娓動聽。世界如此美好,肚子也覺得餓了。太陽穴裡邊硬硬的異物不知何時已經消失。

  我剛一按門鈴,雪便跑下樓來。她今天穿一件迪巴特·包伊運動衫,外套茶色真皮夾克,肩上挎一個帆布挎包。挎包上別著斯特雷、斯特利和查爾卡俱樂部的紀念章。好個奇妙的搭配,不過也無所謂。

  「警察署有意思?」雪問。

  「一塌糊塗,」我說,「和喬治的歌唱同樣一塌糊塗。」

  「唔。」她無動於衷。

  「這回給你買個愛爾維斯的紀念章,替換一下。」我指著挎包上查爾卡俱樂部的紀念章說道。

  「怪人。」她說。果然詞匯豐富。

  我首先把她領進一家像樣的飯館,讓她吃了用全麥粉麵包做的烤牛肉三明治和青菜色拉,喝了真正新鮮的牛奶。我也吃了同樣食物,喝了杯咖啡。三明治味道不錯,醬汁清淡爽口,肉片柔軟滑嫩,用的是地地道道的山萮末和西洋芥末,味道勢不可擋。這才叫做吃飯。

  「喂,往下去哪裡?」我問雪。

  「辻堂。」

  「那好,」我說,「就去辻堂。不過為什麼去辻堂呢?」

  「我爸爸住在那裡,」雪答道,「他說想見你。」

  「見我?」

  「他人並不那麼壞的。」

  我喝著第二杯咖啡,搖搖頭說:「我不是說他人不好,是想說你爸爸為什麼要特意見我。你向爸爸提起我了?」

  「嗯,在電話裡。告訴他是你把我從北海道領回來的,還說你給警察帶去回不了家。結果爸爸就通過一個認識的律師向警察打聽了你的情況。那人在這方面交遊很廣,相當講究現實。」

  「原來如此,」我說,「是這樣!」

  「頂用吧?」

  「頂用,頂用得很。」

  「我爸說了,說警察沒權利扣住你不放,你要是想回去,任何時候都可以回去,在法律上。」

  「知道的,這個。」

  「那幹嗎不回去?說聲回去不就完了!」

  「問題沒那麼簡單。」我稍想一下說,「或許是自我懲罰吧。」

  「不一般。」她支著下額說。詞匯確夠豐富。

  我們坐著「雄獅」往辻堂駛去。偏午多時,路上車少人稀。雪從挎包裡掏出很多磁帶,放進音響。從鮑勃·馬利的《去國離鄉》到冥河樂隊的《機器人先生》,各色音樂在車內流淌不止。有的興味盎然,也有的單調無聊,但都同窗外景致一樣稍縱即逝。雪幾乎沒有開口,舒舒服服靠著座席欣賞音樂。她拿起我放在儀錶板的太陽鏡,戴上,吸了一支弗吉尼亞長過濾嘴香煙。我則默默地集中精力開車,不時地變換車擋,眼睛盯視遠處的路面,仔細地辨認每一個交通標識。

  有時候我很羡慕雪,她今年才13歲。在她眼裡,一切都是那樣的新鮮,包括音樂、風景和世人。想必同我得到的印象大相徑庭。我在過去也是如此。我13歲的時候,世界要單純得多。努力當得報償,諾言當得兌現,美當得保留。但13歲時的我並不是個特別幸福的少年。我喜歡一個人呆在一邊,相信孤單時的自己,可是在大多數情況下容不得只有我自己。我被禁個在家庭與學校這兩大堅不可摧的樊籠之中,感到一陣陣焦躁不安。一個焦躁的少年。我戀上了一個女孩兒,這當然不可能如願。因為我連戀愛為何物都一無所知,甚至沒有同她說過幾句話,我性格內向,反應遲緩。我很想對老師和父母強加于我的價值觀大唱反調,卻吐不出相應的言詞。無論幹什麼都幹不順當。同無論幹什麼都左右逢源的五反田恰成對比。不過,我可以捕捉到事物新鮮的風姿,那實在是令人快慰的時刻。香氣四下飄溢,淚水滴滴的人,女孩兒美如夢幻。搖滾樂永遠是搖滾樂。電影院裡的黑暗是那樣的溫柔而親切,夏日的夜晚深邃無涯而又撩人煩惱。是音樂、電影和書本陪我度過這幾多焦躁的日夜晨昏,於是我記住了科克和涅爾遜唱片裡的歌詞。我構築了獨有我自己的小天地,並生活其中。那時我13歲,與五反田在同一個物理實驗班。他在女孩兒們熱辣辣的目光中擦燃火柴,優雅地點燃煤氣噴燈,忽地一閃。

  他為什麼偏偏羡慕我呢?

  令人費解。

  「喂,」我向雪搭話,「給我講講穿羊皮那個人的事好嗎?你在哪裡遇見他的?又怎麼曉得我見過他?」

  她朝我轉過臉,摘下太陽鏡,放回儀錶板。然後微微聳下肩:「那之前能先回答我的提問?」

  「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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