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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六


  「喂喂,這還談不上什麼人權不人權的。」漁夫道,「這是市民的義務。市民須盡可能對警察的破案工作予以協助,這在法律上寫得明明白白,你所喜歡的法律上可就是這樣寫的。你為什麼對警察那般深惡痛絕呢?向警察問路什麼的在你也是有的吧?小偷進來你也要給警察掛電話吧?彼此彼此嘛!可為什麼連這麼一點小事你都橫豎不肯協助呢?不就是走走形式的簡單問題嗎?昨天夜晚你在哪裡幹了什麼?根本用不著費事,快點答完算了!我們也好往下進行,你也好回家,皆大歡喜。你不這樣認為?」

  「我想先知道事由。」我重複道。

  文學從口袋裡掏出紙巾,肆無忌憚地擤了一通鼻涕。漁夫從桌子抽屜裡取出塑料尺,啪嗒啪嗒地拍打手心。

  「我說,你還不明白?」文學將紙巾扔進桌旁的垃圾筒,「你在使自己的處境變得越來越糟。」

  「知道嗎,現在不是1970年,沒有閒工夫和你在這裡玩什麼反權力遊戲。」漁夫忍無可忍似的說,「那樣的時代早已過去了。我也罷你也罷任何人也罷,都已被一個蘿蔔一個坑地安在社會裡,由不得你講什麼權力或反權力,誰也不再那樣去想。社會大得很,挑起一點風波也撈不到什麼油水。整個體系都已形成,無隙可乘。要是你看不上這個社會,那就等待大地震好了,挖個洞等著!眼下在這裡怎麼扯皮都沒便宜可占,你也好我們也好,純屬消耗。知識人該懂得這個道理吧?」

  「說起來,我們是有點累了,話也可能說得不大入耳。這是我們不對,特此道歉。」文學一邊嘛裡啪啦翻著手冊一邊說,「不過,我們的確累了。馬不停蹄地幹,昨晚到現在幾乎沒睡上覺,5天沒見到孩子了,飯也隨便亂湊合。也許你看不順眼,可我們也在為社會盡我們的力。而你到這裡來,硬是別著勁兒一言不發,我們自然要不耐煩。明白嗎?說你使自己的處境越來越糟,指的就是我們一累心裡就煩得不行,以致本來可以簡單完結的事卻完結不了,容易節外生枝。當然嘍,你有可以求助的法律,有國民的權力,但那東西運用起來需要時間,而在那時間裡很可能遇到不快。法律這玩藝兒囉嗦得很,費事得很,而且總有個酌情運用的問題。這些你能理解吧?」

  「別誤解,這不是嚇唬您。」漁夫道,「是他忠告您。我們也不願意讓你遇到不快嘛!」

  我默默看著煙灰缸。這煙灰缸沒有任何標記,又舊又髒。最初玻璃也許還透明,但如今則不儘然,而呈渾濁的白色,底角還有油膩。我揣摩恐怕在這桌子上已經放了不知多少歲月——10年吧。

  漁夫久久擺弄著塑料尺。

  「也罷,」他無可奈何地說,「那就說明一下事由。實際我們提問也是該講究順序,你的說法也有幾分道理,就按順序來好了,事情既已至此。」

  言畢,將尺置於桌面,拉出一本文件夾,啪啪翻了幾頁,拿起一個信封,從中取出大幅照片,放在我的面前。我將這3張照片拿在手中審視。照片是真的,黑白兩色。一看便知不是藝術攝影。照片上是個女子。第一張照的是裸背,女子俯臥床上,四肢修長,臀部隆起,頭髮像扇面一樣攤開,掩住頭部。兩腿略微分離,下部隱約可見,胳膊向兩側隨意伸出。女子看來是在睡覺。床無甚特徵。

  第二張更逼真。女子仰面而臥,整個身子袒露無餘,四肢呈立正姿勢。無須說,女子已經死了。眼睛睜開,嘴角往一旁扭歪,扭得很怪。是咪咪!

  我又看第三張照片。這張是面部特寫。是咪咪,毫無疑問。但她已不再雍容華貴,而顯得凍僵般的麻木不仁。脖子四周有一道仿佛被揉搓過的痕跡。我一時口幹得不行,連咽唾液都很困難,手心皮膚陣陣發癢。咪咪,那場絕妙的歡娛!曾和我快活地掃雪不止,直至黎明。曾和我一起聽斯特倫茲,一起喝咖啡。然而她死了,現已不在人世。我很想搖頭,但沒搖。我把3張照片重疊收好,若無其事地交還給漁夫。兩人全神貫注地觀察我看照片時的反應。我用催問的神情看了看漁夫的臉。

  「認識這個女孩兒吧?」漁夫開口道。

  我搖頭說不知道。如果我說認識,勢必將五反田捲入進去,因為他是我同咪咪的中介。但眼下不能在此將他捲進去。或許他已經捲入,這我無從推斷。果真如此,果真五反田道出我的名字並說我同咪咪睡過,那麼我的處境就相當尷尬,等於說製造偽供。那樣一來,可就非同兒戲。這是一次賭注。但不管怎樣,不能從我口裡吐出五反田的名字。他和我情況不同。如若說出他來,必然輿論大嘩,週刊蜂擁而至。

  「再仔細看一遍!」漁夫以頗含不滿的緩慢語調說道,「事關重大,再仔細看一遍,然後好回答。如何?對這女子可有印象?請不要說謊。我們可是老手,誰個說謊當即一目了然。對警察說謊,後果可想而知。明白嗎?」

  我再次慢慢地看了一遍3張照片。本來恨不得背過臉去,但不能。

  「不認識。」我說,「但她死了。」

  「是死了。」文學富有文學性地重複一遍,「徹底死了,的確死了,完全死了,一看便知。我們看到了,在現場。蠻不錯的女子,一絲不掛地死了。一看就知是個不錯的女子。但已經死掉,不錯也罷什麼也罷都無所謂了,赤身裸體也無所謂了。死人一個而已。再放下去就會腐爛,皮膚脹裂,血肉露出,臭氣熏天,蛆蟲四起。看過那種光景?」

  我說沒有。

  「我們看過好幾次了。到那步田地,女子錯與不錯早已分辨不出,一堆爛肉罷了,和爛掉的烤牛肉一樣。聞了那種臭味,好久都咽不下飯。雖說我們是老手,可惟獨這臭味受用不了,除非習慣。再過一段時間,就只剩有骨頭,這回臭味是沒了,一切都已幹乾巴巴,白生生的,也還好看。總之骨頭是乾淨的,不壞。不過,這女子還沒到那般地步,沒有腐爛,沒見骨頭。僅僅是死掉,僅僅是變僵,硬挺挺的。是個不錯女子,這點分明看得出來。要是能趁她活著的時候和她盡情大幹一場該有多妙!但如今日睹裸體也興奮不起來,因為已經死了。我們和死畢竟截然不同。人一死,就是一尊石像。就是說,這裡邊有個分水嶺,一旦越過分水嶺一步,就成了零,真真正正的零。等待的只有火化。多好的女孩兒,可憐!要是活下去,肯定更好無疑,可惜!哪個殺的?傷天害理。這女孩兒也有生存的權利,才20歲剛出頭。是被人用長統襪勒死的。一下子死不了,到咽氣要花不少時間。痛苦到極點。她自己也知道要死,心想我為什麼非要在這種地方死去不可呢。她肯定還想活。她感覺得出氧氣少得讓人窒息,頭腦一陣發暈,小便失禁,拼命掙扎,但力氣不夠,最後慢慢死去,死得夠慘的,我們想把使她慘死的犯人捉拿歸案,必須捉拿。這是犯罪!而且是非常殘忍的犯罪,強者使用暴力殺害弱者。不能聽之任之。如果聽之任之,將動搖社會的根基。必須逮住犯人,嚴懲不貸。這是我們的義務,否則,犯人可能還將繼續殺害其他女孩兒。」

  「昨天午間,這女孩兒在赤阪一家高級賓館定了一間雙人房,5點時一個人住了進去。」漁夫說,「說是丈夫隨後到。姓名和電話都是假的,錢是預付過的。6點時要了一人分量的晚飯,叫送到房間去。那時是一個人。7點時把碟碗放到走廊,並掛出『請勿打擾』的字牌。第二天12點是退房時間,12點半時服務台打去電話,沒人接。門上仍掛著『請勿打擾』。敲門也不應,於是賓館人員用另配的鑰匙把門打開。結果女孩兒已經赤裸裸地死了,像第一張照片那樣。誰也沒見到有男子進來。最頂層是餐廳,人們經常乘電梯來來往往,出入頻繁。因此這家賓館常用來幽會,以掩人耳目。」

  「手袋裡沒有任何東西可以成為線索。」文學說,「沒有駕駛證,沒有手冊,沒有信用卡,沒有提款卡,什麼也沒有。衣服上沒有任何字樣。有的只是化妝品和裝有3萬多日元的錢包,以及口服避孕藥,再沒有其他的。不,還有一樣:錢包最裡邊一個不易注意到的地方,有一張名片,你的名片。」

  「真的不認識?」漁夫叮問道。

  我搖頭否認。如果可能,我何嘗不想配合警察把那個殺害她的兇手抓到。但我首先要為活著的人著想。

  「那麼,能告訴昨天你在什麼地方做什麼了?這回該明白我們特意請你來這裡瞭解情況的事由了吧?」文學說。

  「6點時一個人在家吃飯,然後看書,喝了幾杯酒,不到12點就睡了。」我說,記憶好歹復蘇過來,大概是因為看到咪咪死屍照片的緣故。

  「那時間裡見誰了沒有?」漁夫詢問道。

  「誰也沒見,一直我一個人。」

  「電話呢?誰也沒打來電話?」

  我說誰也沒打來電話。「9點倒有個電話打來,因為接上錄音電話沒有聽到。後來一聽知是工作方面的。」

  「為什麼人在家還用錄音電話?」漁夫問。

  「眼下正休假,懶得同別人談工作。」

  他們想知道來電話那個人的姓名和電話號碼,我講了出來。

  「那麼說,你一個人吃完晚飯一直看書嘍?」漁夫又問。

  「先收拾好碗筷,然後才看的。」

  「什麼書?」

  「卡夫卡的《審判》,或許你不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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