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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五


  21

  他們是下午3點過後來的,兩個人。我正淋浴時門鈴響了。在我穿上浴衣開門之前響了8次,那響聲直叫人皮膚發麻,竟同催命一般。我打開門,見是兩個男士。一個40餘歲,另一個同我年紀相仿。年紀大的個頭頗高,鼻子有塊傷疤。雖說時值初春,卻已曬成相當水平——猶如漁夫那樣深刻而現實,顯然不是在關島海濱或滑雪場曬出來的。頭髮一看便顯得堅挺不屈,手掌大得出奇,身穿一件灰色風衣。年輕的則個頭偏低,頭髮偏長,眼睛偏細,目光偏尖,活脫脫一副過去的文學青年模樣,就差這裡不是同人雜誌的聚會場所,而他也未撩起長髮說一句「我是三島嘛」。大學時代班上也有幾個這等人物。此君身穿豎領風衣。兩人腳上都是不時髦的黑皮鞋,價廉質次,皺皺巴巴,即使丟在路上,行人怕也要躲著過去。看來這兩個紳士哪個都不是我想要積極結交的角色。我姑且將他倆命名為「漁夫」和「文學」。

  文學從風衣口袋裡掏出警察證,一聲不響地遞到我面前——猶如電影鏡頭一般。我還從來沒有看過警察證為何物,冷眼看去,似乎並非偽造。同皺皺巴巴皮鞋的皺皺巴巴相差無幾。但當他將其從口袋裡拿出遞過來時,我竟恍惚覺得是有人在向我兜售同人雜誌。

  「赤阪警察署的。」文學說。

  我點點頭。

  漁夫雙手插進風衣口袋,默不作聲,只是漫不經心地把一隻腳伸在門口,大概存心不讓我關門。罷了罷了,愈發像是電影了。

  文學將警察證放回衣袋,從上到下打量我一番。我頭髮濕漉漉的,只穿浴衣,一件綠色列諾瑪浴衣。當然是專利產品,轉身時背上分明寫著列諾瑪。洗髮水用的是維娜牌。全身上下無任何自慚形穢之處,於是我以逸待勞,看對方吐出的是何言語。

  「想找您瞭解一點情況。」文學開口了,「很抱歉,如果方便,勞駕去署裡一次好嗎?」

  「瞭解?哪方面的?」我問道。

  「這個嘛,到時再奉告。」對方說,「只是瞭解情況需要很多形式和材料,所以想請您到署裡去,要是可以的話。」

  「換換衣服可以吧?」

  「當然可以,請請。」文學表情依然,聲音平淡之極,表情呆板之至。我不由想,假如五反田扮演刑警,肯定更逼真更形象。現實倒不過如此而已。

  我在裡邊房間更衣的時間裡,兩人一直在開著門的門口佇立不動。我穿上常穿的藍色牛仔褲、灰毛衣和粗呢夾克。吹幹頭髮,梳理一下,把錢夾、手冊和鑰匙塞進衣袋。然後關窗,熄燈,擰好煤氣開關,打開錄音電話,最後蹬上褐色尖頭鞋。兩人不無稀罕地盯著我穿鞋。漁夫仍一隻腳放在門口。

  離公寓大門不遠處,頗為隱蔽地停著一輛普普通通的警車,駕駛席上坐著一位身穿制服的警官。漁夫先上,接著我上,最後文學上。和電影鏡頭一模一樣。文學關上車門,車便在沉默中開始前行。路面很擠,警車緩緩駛動,沒有拉響警笛。坐起來同出租車的感覺差不多,只不過沒有計程表。停的時間比跑的時間還長,周圍汽車的司機因此得以左一眼右一眼盯視我的臉,但無人搭腔。漁夫合攏雙臂正視前方,文學則像在練習風景素描,神情肅然地觀望窗外。他到底在描寫什麼呢?恐怕不外乎堆砌怪異字眼的抑鬱描寫吧——「作為概念的春光伴隨著黑暗的潮流洶湧而來。她的到來搖晃起匍匐在城市間隙的無名之輩的欲念,而將其無聲地沖往不毛的流沙。」

  我很想將這段文字逐一修改下去。何為「作為概念的春光」?何為「不毛的流沙?」但終究覺得傻氣,而就此作罷。澀谷街頭,依然到處擠滿身穿小丑樣奇裝異服且看上去頭腦渾渾噩噩的初中生。既無欲念又無流沙,什麼也沒有。

  到得警察署,我被領進二樓詢問室。這是一間4張半墊席大小的房間,有一扇小窗,窗口幾乎射不進光線,大概同旁邊的建築物連得大近。正中有一張桌子,兩把辦公椅,還有兩把備用塑料椅。牆壁掛著一個簡單得不能再簡單的鐘。此外別無他物,沒有掛曆,沒有畫幅,沒有書架,沒有花瓶,沒有標語,沒有茶具,惟有桌、椅、鐘三樣。桌上放著煙灰缸和文具盒,一角堆著文件夾。兩人進屋後脫去風衣,折起放在備用椅上。然後叫我在電鍍辦公椅上落座。漁夫在我對面坐定,文學稍離開一點站好,啪啦啪啦地翻動手冊。兩人半天一聲未吭,我自然無言以對。

  「好了,昨天夜裡你幹什麼來著?」漁夫終於打破多時的寂靜。想來,漁夫開口這還是第一次。

  昨天夜裡?昨天夜裡是哪個夜裡?我搞不清昨天夜裡同前天夜裡有何區別,搞不清前天夜裡同大前天夜裡區別何在。這固然不幸,但是事實。我沉思良久——回憶需要時間。

  「我說你,」漁夫乾咳一聲,「法律上的東西這個那個理論起來是很費時間。而我問的非常簡單:昨天傍晚到今天早上你幹什麼來著?還不簡單?回答也沒什麼虧可吃吧?」

  「所以正在想嘛!」我說。

  「不想就記不起來?才是昨天的事喲!又不是問你去年8月份幹什麼,大可不必動腦思考吧?」

  我很想說所以才想不起來,但未出口。大概他們理解不了一時性記憶喪失為何物,從而認定我頭腦出了故障。

  「等你,」漁夫說,「等著你,儘管慢慢想吧。」他從上衣袋裡掏出「七星」,用巨大的打火機點燃。「不吸一支?」

  「不要。」我說。《布爾塔斯》雜誌上告誡:先進的城市生活者不吸煙。但這兩個人卻全然不予理會,津津有味地大吸特吸。漁夫吸「七星」,文學吸短支「希望」。兩人幾乎都是大煙筒。他們不可能讀什麼《布爾塔斯》,一對不合潮流的落伍者。

  「等5分鐘好了。」文學依然用毫無感情色彩的淡漠聲調說道,「但願這時間裡你能完完全全地想起來,昨天夜裡在哪裡幹什麼來著?」

  「所以此人才成其為知識人。」漁夫朝向文學說道,「說起詢問早都詢問過了,指紋都登錄在案。學潮、妨礙執行公務、材料送審,這些早已習以為常。久經沙場。厭惡警察。熟悉法律,對於由憲法保障的國民權利之類了如指掌,不馬上提出請律師來才怪。」

  「可我們不過是在徵求他同意之後請他同走一遭,問問極簡單的問題呀!」文學滿臉驚詫地對漁夫說,「又不是要逮捕他。莫名其妙,根本不存在請律師來的理由嘛!幹嗎想得這麼複雜呢?真是費解。」

  「所以我想,此人恐怕不單單是厭惡警察,大凡同警察這一字眼有關的東西,生理上統統深惡痛絕!從警車到交通警,恐怕死都不會協助我們。」

  「不過不要緊的,早回答早回家嘛。只要是從現實角度考慮問題的人,肯定好好回答的。絕不至於僅僅因為一句昨晚幹什麼就勞律師大駕。律師也很忙嘛。這點道理知識人還是懂的。」

  「難說。」漁夫道,「假如懂得這個道理,互相就可以節約時間嘍!我們忙,他大概也不閑。拖下去雙方浪費時間,再說也辛苦。這東西夠辛苦的。」

  兩個人如此表演對口相聲之間,5分鐘過去了。

  「那麼,」漁夫說,「怎麼樣,您該想起什麼了吧?」

  我一想不起來,二也不願意想。也許不久想得起來,反正現在無從想起。記憶喪失後尚未恢復。「為什麼要問我這個?我要知道一下事由。」我說,「在不明白事由的情況下我什麼也不能講;在事由不明的時間裡,我不想講於己不利的話。按照禮節,瞭解情況之前應先說明事由才是。你們這種做法完全不符合禮節。」

  「不想講於己不利的話。」文學像在推敲文章似的鸚鵡學舌,「不符合禮節……」

  「所以我不是說這才成其為知識人嗎,」漁夫接道,「對事物的看法自成一體,厭惡警察。訂《朝日新聞》,看《世界》雜誌。」

  「既沒訂《朝日新聞》,也沒看《世界》。」我說,「總之在講明為什麼領我到這裡來的事由之前,我無可奉告。你們要疑神疑鬼,那就疑去好了,反正我有時間,時間多少都有。」

  兩名刑警面面相覷。

  「講明事由後你就可以回答提問嘍?」漁夫問。

  「或許。」我說。

  「此人倒有一種含而不露的幽默感。」文學一邊目視牆壁上端一邊抱臂說道,「好一個或許。」

  漁夫用手指肚碰了碰鼻樑上筆直的橫向疤痕。看樣子原是刀傷,相當之深,周圍肌肉被拽得吃緊。「喂喂,」他說,「我們可是很忙,不是開玩笑,真想快點結束了事。我們也並不喜歡無事生非,要是情況允許,我們也想6點回家,和家人慢慢吃頓好飯。況且對你也一無仇二無冤,只要告訴我們昨天夜裡你在哪裡幹了什麼,別無他求。要是沒做虧心事,講出來也不礙事吧?還是說你有什麼虧心事而講不出口不成?」

  我目不斜視盯著桌面上的玻璃煙灰缸。

  文學啪地摔了一下手冊,揣進衣袋,有30秒鐘誰也沒有做聲。漁夫又點燃一支「七星」。

  「久經沙場。」漁夫道。

  「莫非要叫人權維護委員會來?」文學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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