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村上春樹 > 世界盡頭與冷酷仙境 | 上頁 下頁
五四


  「那就只能憑運氣。」女郎說,「可以用手電筒光往身體上下左右照個不停。防止夜鬼接近,逃離危險。因為夜鬼討厭光亮。可是只要光亮略一間斷,夜鬼就伸手把你我抓走。」

  「糟糕糟糕。」我有氣無力地說,「干擾器可充好電了?」

  女郎看了看電平表,又覷了眼手錶:

  「還要5分鐘。」

  「事不宜遲。」我說,「如果我的推斷不錯,夜鬼恐怕已經把我們來到這裡的消息通報給了符號士,混蛋們馬上會捲土重來。」

  女郎脫去雨衣和長膠靴,穿上我帶來的美軍夾克和運動鞋,說:

  「你也最好換一下。現在要去的地方,不輕裝簡行是通不過去的。」

  於是我和她同樣脫去雨衣,把防寒服套在毛衣外面,拉鍊一直拉到領口。然後背起背包,脫掉長膠靴換穿運動鞋。時針已接近12點半。女郎走去裡面房間,拿出壁櫃裡的衣掛放在地上,雙手抓住衣掛的不銹鋼柄來回旋轉不止。正旋轉間,聽得哢一聲齒輪吻合的響動。女郎仍朝同一方向繼續旋轉,壁櫃右下端隨即閃出一個70釐米見方的洞口。往裡看去,但見一色濃黑,黑得像要把人手吞噬進去,一股帶有發黴氣味的涼風直沖房間。

  「巧妙至極吧?」女郎依然雙手攥著不銹鋼柄,轉過頭問道。

  「的確妙極,」我說,「這地方居然有出口,一般人哪裡想得到。實在偏執得可以。」

  「哎喲,哪裡談得上偏執。所謂偏執,指的是死死拘泥於一個方向或傾向的人吧?祖父可不是那樣,他在所有方面都超群出眾,從天文學、遺傳學到這種木工枝術。」她說,「世上再無第二個祖父這樣的人。電視熒屏和雜誌封面倒出來不少人,吹得天花亂墜,其實全是冒牌貨。真正的天才則是在自家領域安分守己的人。」

  「問題是,即使本人安分守己,周圍的人也不容你如此。他們偏要攻破你安分守己的壁壘,挖空心思利用你的才能,所以才發生眼下這場橫禍。無論怎樣的天才怎樣的蠢貨,都不可能真正自成一統。哪怕你深深地潛身於地下,縱令你高高地築牆於四周,也還是有人遲早趕來搗毀,你祖父同樣不能例外。惟其如此,我才被人用刀劃破肚皮,世界才將在35小時後走入盡頭。」

  「只要找到祖父,一切都會轉危為安。」說著,她貼在我身旁踮起腳尖,在我耳下輕吻一口。被她如此一吻,我全身多少暖和起來,傷痛也好像有所減弱。或許我耳下有這種特異之點,也可能僅僅是好久未被17歲女孩吻過所使然。此前接受17歲女孩的吻已是18年前的往事了。

  「如果大家都相信會萬事如意,世上也就沒什麼好怕的了。」她說。

  「年齡一大,相信的東西就越來越少,」我說,「和牙齒磨損一個樣。既非玩世不恭,又不是疑神疑鬼,只是磨損而已。」

  「怕麼?」

  「怕的。」我弓身再次往洞裡窺看,「向來不習慣又窄又黑的地方。」

  「不過已有進無退,是吧?」

  「從道理上。」我說。我開始漸漸覺得自己的身體已非自己所有。高中時代打籃球便不時有這種感覺。球速過快,越是想使身體與之適應,意識就越是跟不上來。

  女郎定定看著干擾器的刻度,對我說聲「走吧」。充完電了。

  和剛才一樣,女郎打頭,我隨後。一進洞,女郎趕緊回身飛快轉動洞口旁的手柄,關上洞門。隨著門扇的閉合,正方形射進的光亮一點點變細,進而成為一縷豎線,倏忽消失不見。於是比剛才還要完全徹底的、從未經歷過的濃重黑暗從四面朝我擁來。手電筒光束也無法打破這黑暗的一統天下,只能鑽開一個隱隱約約令人忐忑不安的小小光穴。

  「真有些不可思議,」我說,「你祖父何苦非要把逃跑通道選在連接夜鬼老巢的地方?」

  「因為這樣最為安全。」女郎用手電筒照著我身上說,「夜鬼老巢對它們來說是神聖地帶,它們沒有辦法進入。」

  「宗教性的?」

  「嗯,想必。我自己沒見過,祖父那麼說的。祖父說由於實在令人厭惡,無法稱之為信仰,但定是一種宗教無疑。它們的神是魚,巨大的無眼魚。」說罷,她把手電筒照向前面。

  「反正往前走吧,沒多少時間。」

  地道的頂很低,必須彎腰行進。岩壁基本平滑,較少凹凸,但有時腦袋還是重重地磕在突起的岩石棱角。而又計較不得,畢竟時間有限。我把手電筒不偏不倚地照在女郎背部,盯准她,拼命前行。她身體雖胖,動起來卻很敏捷,腳步也快,耐力也好像相當可以。總的說來,我也算身強體壯的,無奈一彎腰小腹傷口就陣陣作痛,有如一把冰錐嵌入腹部,襯衣早已被汗水浸透,渾身冷汗涔涔。但較之離開她而一個人孤零零剩在這黑暗之中,傷痛尚可忍耐。

  越往前走,身體並非自己所有的意識越是一發不可遏止。我想這恐怕是因為不能看見自己身體的緣故。可謂伸手不見五指。

  不能看見自己身體這點總有些叫人奇妙。假如長期處於如此狀態,很可能覺得身體這東西不過是個假設。不錯,頭撞洞頂即覺疼痛,腹部傷口連連吃緊,腳心感覺出地面。然而這單單是痛感和觸感,單單是建立在身體這一假設之上的概念。所以,身體業已消失而獨有概念發揮功能這一情況也不是不能發生的。如用手術截腳之人,截去後仍存有關於趾尖感觸的記憶。

  好幾次我都想用手電筒探照自已的身體以確認其仍否存在,但終因害怕找不見她而作罷。身體依然存在,我自言自語,萬一身體消失而惟獨所謂靈魂存留下來,我應該變得更加逍遙自在。如果靈魂不得不永遠背負我的腹傷我的胃潰瘍我的痔,那麼將去何處尋求解脫呢?而若靈魂不能從肉體分離,那麼靈魂存在的理由又究竟何在呢?

  我一邊如此思索,一邊追逐胖女郎身上的橄欖綠作戰夾克及其下面探出的正合身的粉紅色西裙和耐克牌粉紅色運動鞋。她的耳環在光束中搖曳生輝,儼然一對圍繞其脖頸往來飛舞的螢火蟲。

  女郎全然不回頭看我,逕自緘口疾行,仿佛早已把我這個存在忘到九霄雲外。她邊走邊用手電筒光迅速觀察岔道和橫洞。每到岔路口,便止住腳步,從胸袋掏出地圖,用光束照著確認該往哪邊前進,這時我便可趕上來。

  「不要緊?路走得可對?」我問。

  「沒問題,眼下一點不差。」她斬釘截鐵地回答。

  「何以知道不差?」

  「不差就是不差。」說著,用手電筒照了照腳下。「喏,看這地面!」

  我弓腰盯視她照射出的圓形地面。發現岩石凹陷處散落著幾枚閃著銀光的小東西。拿在手裡一看,原來是金屬制的回形針。

  「瞧,」女郎說,「祖父經過這裡。預料我們會隨後追趕,才留下這東西做標記。」

  「果然。」我說。

  「過15分了,得快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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