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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九


  「我是在福岡鄉下長大的。家附近淌著一條小河,就是常見的灌溉用的小河。河淌著淌著就成了暗渠。那時我兩三歲,和附近年齡比我大的孩子大約一起玩耍來著。同伴們讓我坐上小船順流而下。那肯定是他們常玩的遊戲。可是當時下雨漲水,小船從同伴手中掙脫開來,帶著我射箭似地朝渠口沖去。要不是附近一位老伯伯正巧路過那裡,我想我保准被吞入暗渠,世上再沒有我這個人了。」

  她用左手指碰了下嘴角,仿佛再次確認自己是否活著。

  「那時的情景現在還歷歷在目。我仰面朝天躺著,兩邊是石牆似的河岸,上面是無邊無際的很好看的藍天。我就這樣一個勁兒一個勁兒順流而下,不知道情況有什麼變化。但過一會我忽然明白前頭有暗渠,真的有!暗渠很快就要臨近,把我一口吞下。一股陰森森冰冷冷的感觸即將把我包攏起來。這是我人生中第一個記憶。

  她吸了口咖啡。

  「我害怕,岡田,」她說,「怕得不行,怕很受不了,和那時候一樣。我被一個勁兒沖去那裡。我沒有辦法從那裡逃開。」

  她從手袋裡掏出煙街上一支,擦火柴點燃,慢慢吐了一口。這是我第一次見她吸煙。

  「你是說結婚的事?」

  她點下頭:「是,是結婚的事。」

  「結婚上可有什麼具體問題?」我問。

  她搖搖頭:「倒也沒什麼可以稱為具體問題的問題,我想。當然細節性的說起來是說不完的。」

  我不知道說什麼好,但氣氛上我又必須說點什麼。

  「即將同誰結婚這種問題,任何人恐怕都多多少少有著差不多同樣的心情。例如擔心弄不好自己會犯大錯什麼的。莫如說感到不安是正常的。畢竟決定同誰生活一輩子不是個小事。但那麼害怕我想是不必要的。」

  「那麼說倒簡單。什麼任何人都如此,什麼全都差不多……」

  時針已轉過11點,必須設法適當結束談話離開。

  不料沒等我開口,她突然提出希望我緊緊擁抱她。

  「這是為何?」我吃了一驚。

  「給我充電嘛!」她說。

  「充電?」

  「身體缺電,」她說,「好些天來,我幾乎每天都睡不實。剛睡就醒,醒就再也睡不著。什麼都想不成。那種時候我就很想有個人給我充電,要不然很難活下去,不騙你。」

  我懷疑她醉得厲害,細看她眼睛。但眼睛和往常同樣機靈而冷靜,絲毫沒有醉意。

  「可你下周要結婚了喲!叫他抱不就行了,怎麼抱都行,每天晚上抱都行。結婚那玩藝兒為的就是這個。往後就不至於電氣不足了。」

  她不應聲。雙唇緊閉,定定看著自己的腳。兩隻腳整齊並在一起。腳白白的,很小,生著十隻形狀嬌好的腳趾。

  「問題是現在,」她說,「不是什麼明天什麼下周什麼下個月,是現在不足!

  看樣子她是的的確確想得到誰的擁抱,於是我姑且摟緊她的身體。事情也真是奇妙。在我眼裡,她是個能幹而隨和的同事。在一個房間工作,開玩笑,有時一塊兒喝酒。然而離開工作在她宿舍抱起其身體來,她不過是暖融融的肉團兒。說到底,我們僅僅在單位這個舞臺上扮演各自的角色。一旦走下舞臺,抹去在臺上相互給予對方的臨時形象,我們都不過是不安穩不中用的普通肉團兒,不過是具有一副骨骼和消化器官和心臟和大腦和生殖器的半熱不冷的肉團兒。我在地板靠牆坐著,她全身癱軟地靠住我。兩人一聲不響,就這樣久久抱在一起。

  「這回可以了吧?」我問。聽起來不是自己的聲音,好像別的什麼人在替我說話。我察覺她點了下頭。

  她身穿一件運動衫和一條及膝的薄裙。但我很快得知她那下面什麼也沒有穿。於是我幾乎自動勃起。她似乎也感覺到了我的勃起。她熱乎乎的氣息一直呼在我脖頸上。

  我沒和她睡,但歸終給她「充電」充到兩點。她請求我不要丟下她回家,到我在這裡抱她抱到她睡著。我把她帶到床上,讓她躺下。但她總是睡不著。我就一直抱著已換穿睡衣的她「充電」。我感覺到她的臉頰在我的臂彎裡變熱,胸口怦怦直跳。我不知道我這樣做是否地道。但此外我又找不出處理這種情況的辦法。最簡單不過的是同她睡。而我儘量將這一可能性逐出腦海。我的本能告訴我不應該那樣。

  「暖,岡田,別為今天的事討厭我。我只是缺電缺得不知怎麼好。

  「沒什麼,我很理解。」我說。

  我本想往家打個電話。問題是該如何向久美子解釋呢?說謊我不願意,而逐一道明原委我也不認為就能得到久美子的理解。想了一會,索性作罷。車到山前必有路,我想。兩點離開她房間,回到家已3點了。找出租車費了時間。

  無須說,久美子很生氣。她沒有睡,坐在廚房餐桌旁等我。我說和同事喝酒了,喝完又打了麻將。她問為什麼連個電話都不能打,我說沒想起來。她當然不信,謊言馬上露了馬腳。因為我有好幾年沒打什麼麻將了,況且我這人天生就不會說謊。歸終,只好如實招供,從頭到尾招供,只省略了勃起部分。我說真的和她什麼事也沒有。

  久美子三天沒和我開口,全然沒有開口。睡覺分兩個房間,吃飯各吃各的。可以說是我們婚姻生活遭遇的最大危機。她對我真的動了氣,我也十分理解她所以動氣的心情。

  「如果你處於我這個角度,你會怎麼想?」沉默三天后,久美子對我這樣說道。這是她第一句話。「如果我一個電話也不打地星期天下半夜3點回來,回來說剛才跟一個男的躺在一張床上,但什麼事也沒於放心好了相信我,只是給那個人充電,這就吃早餐吃完好好睡個大覺,你能不生氣你能相信?」

  我默然。

  「可是比這還嚴重!」久美子說,「你起始說說來著!起始你說跟某某喝酒打麻將。不折不扣的謊話!又怎麼能讓我相信你沒和那人睡?怎麼能讓我相信你那不是謊話?」

  「一開始說謊是我的不對,」我說,「所以說謊,是因為說實話太麻煩,三言兩語說不清。但這點希望你相信:的確沒發生什麼失體面的事。」

  久美子在桌面趴了一會。我覺得周圍空氣似乎正一點點稀薄起來。

  「我說不好,除了說希望你相信,說不出別的來。」我說。

  「既然你說希望我相信,相信就相信吧。」她說,「不過有一點你記住:我也許遲早對你做出同樣的事。那時你可得相信我。我有這樣做的權利。」

  她還沒有行使這個權利。我不時想她行使時會怎樣。或許我會相信她,但恐怕同樣是以一種複雜而無奈的心情。何苦非特意那樣做不可呢?而這無疑是久美子當時對我懷有的心情。

  「擰發條鳥!」有誰在院子裡喊我。原來是笠原May。

  我邊用浴巾擦頭髮邊走進簷廊。她坐在簷廊咬著拇指甲。戴一副同第一次見時一樣的深色太陽鏡,乳黃色棉布褲,黑色港衫。手裡拿著資料夾。

  「從那兒跳牆過來的。」笠原May手指砌塊牆道,拍了拍褲子的灰,說,「估計差不多才跳的,幸好真是你家。跳錯跳到別人家可就不大妙了。」

  她從衣袋掏出短支「希望」點燃。

  「噢,還好?」

  「湊合吧。」我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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