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村上春樹 > 當我談跑步時,我談些什麼 | 上頁 下頁
十三


  無論如何,從不問斷地堅持跑步,令我滿足。我對自己現在寫的小說也很滿足。我甚至滿懷歡喜地期待下一次出的小說是什麼樣子。作為一個不完整的人、一個有局限性的作家,我走過了充滿矛盾、毫不起眼的人生旅途,卻依然懷著這樣的心情,這不也是成就之一麼?不無誇張地說,我覺得稱之為「奇跡」也不妨。如果每日的跑步,對取得這樣的成就多少有幫助,我得向跑步表示深深的感謝才是。

  世上時時有人嘲笑每日堅持跑步的人:「難道就那麼盼望長命百歲?」我卻以為,因為希冀長命百歲而跑步的人,大概不太多。懷著「不能長命百歲不打緊,至少想在有生之年過得完美」這種心情跑步的人,只怕多得多。同樣是十年,與其稀裡糊塗地活過,目的明確、生氣勃勃地活當然令人遠為滿意。跑步無疑大有魅力:在個人的局限性中,可以讓自己有效地燃燒——哪怕是一丁點兒,這便是跑步一事的本質,也是活著(在我來說還有寫作)一事的隱喻。這樣的意見,恐怕會有很多跑者予以贊同。

  到東京事務所附近的健身館去了一趟,請他們幫忙舒展肌肉,這是一種借助外力的舒展。自己無法有效舒展的部位,則借助健身教練的幫助來舒展它。由於長期嚴格的練習,渾身的肌肉緊繃而僵硬,不偶爾這般舒展一下,比賽之前身體沒准就會超負荷。將身體逼到極限固然重要,然而超過了極限,本利都會蝕光了。

  幫我舒展的健身教練雖是位年輕女子,卻身強力大。這意味著她給我的「外力」伴隨著相當的——該說是劇烈的——疼痛。半個小時的舒展結束之後,連內衣都被汗水浸得透濕。「你真厲害呀,居然能把肌肉弄得邦邦硬。差點兒就痙攣啦。」每次她都驚詫不已,「一般人的話,早就出毛病啦。你居然還能平安無事!」

  照這個樣子繼續折磨肌肉,早晚要弄出亂子來,她說。也許確是這樣。然而我總覺得(或希望)能對付過去。我長期以來,一直是這麼湊合著跟自己的肌肉打交道。集中訓練時,我的肌肉總會繃緊而僵硬。早晨穿好健身跑鞋抬腿跑出去,兩腿沉重無比,甚至覺得它們永遠不會正常運動了。幾乎是拖曳著雙腿,在道路上緩慢地向前跑動。甚至連附近那些快步走著的老太,我都追趕不上。然而我忍耐著,跑著跑著,肌肉竟一點點地鬆弛開來,約莫過了二十來分鐘,好歹能跑得像尋常人一樣了,速度也出來了。之後,便不覺得特別痛苦,機械性地跑下去。

  我的肌肉得花些時間才能開動。啟動極其緩慢。一旦完成預熱,開始工作,就能毫不費力、狀態上佳地連續工作相當長時間。這不妨說是典型的「適於長跑」的肌肉,根本不適合短跑。倘使跑短跑,弄不好還沒等我的肌肉發動起來,比賽就宣告結束了。雖然我不懂專業方面的知識,但這種肌肉的特性恐怕天生如此,而且同我的精神特質密切相連。莫非人的精神為肉體的特質左右麼?抑或恰恰相反,是精神的特質對肉體起作用麼?還是兩者密切地相互影響、相互作用?我只能說,恐怕人生來有著類似「綜合性傾向」的東西,不管喜歡還是不喜歡,都無法逃離與擺脫。這種傾向可以進行調整,卻不能從根本上改變。人們把它稱作「天性」(nature)。我的脈搏一般每分鐘只有五十跳。我以為屬￿相當慢的。順帶提一句,聽說在悉尼奧運會上勇奪金牌的高橋尚子是三十五跳。然而跑了大約三十分鐘,我的脈搏就會上升到接近七十跳。而全力跑完全程時,會達到近一百跳。亦即說,跑了一定的距離,方才達到普通人的脈搏數。這明顯是「適於長跑」的體質。每天堅持跑步以來,脈搏顯而易見地慢了下來,說明為了適應長距離奔跑,身體自己在調整脈搏。假若脈搏本來就快,隨著奔跑距離的增加而越發上升,心臟立刻便會超負荷。去美國的醫院看病時,護士先為你提供類似預診的服務,量脈搏時,她們總是說我:「哦,你是個跑者嘛。」恐怕在很長一段時間內,長跑者的脈搏數都會趨同。跑在街頭,一眼就能分辨出長跑新手和老手。呼哧呼哧地短促喘氣的,是新手;呼吸安靜而勻稱的,則是老手。他們心跳徐緩,一面沉湎於思考之中,一面銘刻下時間的痕跡。我在路上與他們交臂而過時,總是傾聽彼此的呼吸,感受彼此銘刻時間的方式,就像作家們感受彼此的表現方式一樣。

  閒話休提,我的肌肉現在緊繃繃,相當僵硬。不管自己如何大做特做舒展運動,它怎麼也不肯變得柔軟起來。即使在訓練的高峰期,我依然覺得它太僵硬。有時候,我會用拳頭砰砰地使勁敲打腿上僵硬的部位,讓它鬆軟下來,當然很疼。然而,就像我有點頑固一樣,我的肌肉也十分頑固,或許更甚。肌肉記憶著,忍耐著。在一定程度上,它也會進步,卻不肯妥協,也不肯給我通融。不管怎樣,這是我的肉體,有著極限和傾向。與容顏、才華相同,即便有不盡如人意之處,也無足以取而代之的東西,只能靠它拼命向前。隨著年華老去,這種狀況便自然形成,就好比打開冰箱,只用裡面剩餘的東西,利利索索地烹調出隨意的、不無巧妙之處的菜肴來。哪怕只有蘋果、洋蔥、奶酪和梅子幹,也不吐怨言。手頭上能有點東西,就應該感恩戴德了。能夠這樣思考問題,乃是年華漸去一事為數不多的好處。

  時隔許久,再次在東京街頭跑步。九月的東京依然酷熱。都市的殘暑特別嚴峻。我全身大汗淋漓,默默地跑步,感覺到帽子濕得滴下水來,看得見汗水從身上飛散出去。汗水飛濺的樣子清晰地映在路面上。汗珠掉在道路上,須臾便蒸發掉了。

  不論何處,跑長跑的人望去都是相似的。人人都像在思考什麼問題,也許什麼都沒想,卻似乎聚精會神。天氣如此炎熱,居然還在跑步啊!不知不覺便生出欽佩,然而仔細一想,我其實也在做相同的事。

  正跑在外苑的慢跑道上,一位偶然路過的女子沖著我呼喊致意。是我的一個讀者。這樣的事情鮮少見到,偶爾有之。我駐足與她簡短地交談幾句。「有二十多年了,我一直在閱讀您的小說。」她二十歲未到便開始閱讀我的小說,而現在已近四十了。人啊,都會公平地加齡增歲。「謝謝你。」我說。微微一笑,握手,告別。恐怕我的手上淨是汗水。然後,我重開步伐。她朝著她的目的地——究竟是何處,我不得而知_繼續走去,我則朝著我的目的地繼續奔跑。我的目的地在何處?當然是紐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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