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村上春樹 > 當我談跑步時,我談些什麼 | 上頁 下頁 |
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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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東京萬里迢迢來到這個美麗的國度,幹嗎特地在這條煞風景的、危險至極的路上玩命奔跑呢?沒有其他該做的事情嗎?我強烈地質詢自己。最終,三條狗、十一只貓,便是這一天在馬拉松大道沿線所見的可憐地丟掉性命的動物。我一面計數,一面感到情緒甚為低落。 只管埋頭跑步。太陽在我面前暴露出完整的身形,以難以置信的速度朝著中天不斷爬升。口渴難忍。連擦汗的空暇都沒有。空氣極端乾燥,汗一下子就從皮膚蒸發了,只剩下白色的鹽。有個形容叫作汗灑如珠,可是我的汗水未來得及變成珠子,水分就去向不明。渾身上下粘滿了鹽,火辣辣地疼。舔舔嘴唇,竟有一股類似風尾魚醬的滋味。好想喝冷得幾乎結冰的、麻酥酥的冰鎮啤酒啊!然而這只是癡人說夢。大致每隔五公里,便從驅車伴跑的編輯手中接過飲料來喝。一邊跑一邊喝下如此之多的水,這還是頭一遭。 然而身體狀態還不壞。能量還有很多剩餘。大約使出七成的力量,維持著不緊不慢的節奏,踏踏實實地奔跑著。上坡和下坡交替出現。由內陸向著海岸跑去,因此以下坡道居多。離開了城區中心,離開了城郊地區,周圍漸漸地變成了田園風光。途中一個叫奈阿·馬可力的小村莊,老人們坐在咖啡館前的桌子旁,一邊用小小的杯子喝早晨的咖啡,一邊無言地用目光追逐著我奔跑的身姿,仿佛在目擊歷史不起眼的某個細節。 在二十七公里處有一個山口,翻過山口,馬拉松的山便微微露出了身影來。算一算,應當跑完了路程的三分之二。這樣跑下去,似乎可以用三小時三十分鐘跑完全程。然而這等好事絕不會有。跑過了大約三十公里處,從大海方向迎面吹來了風,愈接近馬拉松,風勢愈加強勁。風力之猛,吹得皮膚生疼。稍微想省點兒力氣,人就幾乎被吹得向後倒退。微微地聞到海的氣息。平緩的上坡路開始了。道路是通向馬拉松的一條大道,簡直就像沿著長長的直尺畫出的一條線,筆直如發。從這裡開始,正式的疲勞陡然襲來。不論補充多少水分,喉嚨立時便會乾渴。好想喝冰涼冰涼的啤酒。 不不,還是別考慮啤酒的事兒,也不去考慮太陽。風的事兒也忘掉它。報道的事兒也要忘掉。將意識只集中到如何輪流把兩條腿甩到前方去。除此以外,眼下不再有迫在眉睫的事兒。 跑過了三十五公里。這以後的路對於我而言,便是「未知的大地」了。有生以來,我從未跑過三十五公里以上的距離。左手邊聳立著淨是石塊的荒涼群山。一眼望去皆是不毛之地,無法利用。究竟是什麼樣的人,什麼樣的眾神,特地創造出這種東西來呢?右手邊則是一望無際的橄欖園。縱目所及,一切都蒙著一層白濛濛的灰塵。和适才一樣,令皮膚生疼的風猶自從海上吹將過來。真是的,幹嗎非得刮這麼大的風呢? 在大約三十七公里處,深深地感到一切令人厭煩。啊呀,我煩啦,不想再跑啦!任怎麼想,體內的能量都消耗盡了。那心情就好比揣著空空如也的汽油箱繼續行駛的汽車。好想喝水。不過我覺得,倘若此時停下喝水,恐怕再也挪不動腳步了。喉嚨乾渴。然而我連喝一口水需要的能量都沒有剩下。如此一想,便漸漸地生出怒氣來。對散見於路邊、愜意吃草的羊,對坐在車中不停地按快門的攝影師,也開始光火:快門的聲音太大!羊的數量太多!按快門是攝影家的工作,吃草是羊的工作,毫無去挑刺兒的理由。然而我還是怒火難捺。皮膚上到處開始出現白色的小小隆起,那是曬傷造成的水皰。要出大事兒了。這鬼天氣怎麼這麼熱! 跑過了四十公里。 「還剩下兩公里啦。加油!」編輯在車裡愉快地鼓勁。「翕動嘴皮子喊喊當然簡單嘍。」我想回敬一句,但僅僅是想想,發不出聲音來。赤裸裸的太陽異常灼熱。還沒到上午九點,已經熱得驚人。汗水流入眼睛裡。因為鹽分的緣故,像針紮般疼,有好一會兒什麼也看不見。很想用手去擦,然而手上臉上都是鹽,擦了眼睛只會更疼。 在長得高高的夏草背後,終點顯得很小。那是矗立在馬拉松村口的馬拉松紀念碑。那是否真的是終點,起初無法判斷。我覺得作為終點,它的現身過於突兀。望見終點總是令人高興的事兒,可是它那般突兀,又讓人莫名其妙地生氣。到了最後關頭,我很想用盡最後的死力,加速猛衝,然而兩條腿怎麼也不肯往前去。我想不起來該如何運動身體。渾身的肌肉仿佛被人拿著鏽跡斑斑的鉋子在拼命刨挖一般。終點。 終於跑到了終點。什麼成就感,根本毫無感覺。滿腦子是「終於不用跑下去了」這樣一種安心感。借用加油站的自來水龍頭,將渾身的灼熱平息了下去,把粘滿全身的白色鹽粉洗刷個乾淨。我仿佛是個鹽人一般,全身上下都是鹽。加油站的大爺聽了我們的說明,剪下花盆裡栽種的花兒,做了一個小小的花束,送給了我。「好啊好啊,祝賀你。」異國他鄉的人這種小小的關愛,給人刻骨銘心的感動。馬拉松是個小小的、熱情的村子。一個寧靜和平的村子。很難想像就在這樣一個地方,幾千年前希臘軍隊經過慘烈的戰鬥,在國門之外擊敗了波斯的遠征軍。在早晨的馬拉松村咖啡館裡,我盡情享用了冰鎮的阿姆斯特爾啤酒。啤酒誠然好喝,卻遠不似我在奔跑時熱切嚮往的那般美妙。失去理智的人懷抱的美好的幻想,在現實世界中根本是子虛烏有。 從雅典到馬拉松村用的時間是三小時五十一分。說不上是個好成績,但是我畢竟獨自一人跑完了全程馬拉松,還與交通地獄、絕難想像的酷暑、劇烈的口渴為伴,大約為之自豪亦不妨。然而這種事情此時此刻都無所謂。一步也不必再跑了——這才是最為喜悅的事兒。哈哈,不必再跑啦 這,就是我生來第一個四十二公里,差不多是。在如此苛酷的條件下跑完四十二公里,謝天謝地,這也是最後一次。那一年十二月的火奴魯魯馬拉松,我以還說得過去的成績跑完了全程。夏威夷儘管炎熱,但是跟雅典相比,就顯得可愛了。因此,火奴魯魯馬拉松於我而言,才是全程馬拉松的處女跑。打那以來,每年參加一次全程馬拉松賽,就成了習慣。 時隔許久重讀這篇文章,我發現一個事實:二十多年已經逝去,我也跑過了幾乎與年數相等的全程馬拉松賽次,可是跑四十二公里後感受到的,與最初那一次相比,似乎沒有多大變化。現在依然如故,每次跑馬拉松,我大體都會經歷相同的心路。跑到三十公里,總覺得「這次沒準兒會出好成績呢」。過了三十五公里,體內的燃料便消耗殆盡,開始對各種事物大為光火。到了最後,則生出「揣著空空如也的汽油箱不停行駛的汽車」般的心情。然而跑完之後少頃,曾經的痛苦、可悲的念頭眨眼間忘得一千二淨,還下定決心:「下次我要跑得更好!」任憑積累了多少經驗,增添了幾歲,還是一再重複相同的舊事。 是的,這種模式無論如何都不接受改變,我以為。如若必須同這種模式和平共處,我只能通過執著的反復,改變或是扭曲自己,將它吸收進來,成為人格的一部分。 哈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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