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村上春樹 > 當我談跑步時,我談些什麼 | 上頁 下頁


  自那之後,我一面經營著店鋪,一面寫出了第二部不算太長的長篇小說《1973年的彈子球》,其間還穿插著寫了幾個短篇小說,甚至還翻譯了司各特·菲茨傑拉德的短篇小說。((且聽風吟》和《1973年的彈子球》獲得了芥川獎的提名,二者都曾被說成奪獎熱門,然而最終均未得獎。但老實說,我覺得無甚大礙。得了獎,必然又是採訪又是約稿,沒完沒了,應接不暇,只怕影響店鋪的生意——我對這一點更為擔心。

  經營店鋪——記帳,檢查進貨,調整員工的日程;自己也鑽進吧台後面調製雞尾酒、烹製菜薦深更半夜店鋪打烊之後,再回到家裡,坐在廚房的餐桌前寫稿子,一直寫到昏昏欲睡。這樣的生活持續了將近三年。我覺得自己活過了相當於普通人兩倍的人生。當然,每個日子在肉體上都辛苦難熬。而一面寫小說一面經營服務業,形形色色的麻煩也前來湊熱鬧。服務業是一種無法挑選來客的行當。不管來的顧客是什麼人,只要不是太糟糕的,都得笑臉相迎,熱情招呼:「歡迎光臨!」出於這個緣故,我邂逅了千奇百怪的人物,也體驗了難以想像的事情。在這樣的生活中,我率真而積極地吸收了各色各樣的東西。大體上說,我是本著向前看的態度,享受著新的人生和由此帶來的新鮮刺激。

  然而,渴望寫出一部氣勢恢弘、內容堅實的小說,這種心情卻越來越強烈。最初的兩部小說,((且聽風吟》和((1973年的彈子球》,基本是為了享受寫作的愉悅而為,至於質量,我自己也覺得留有太多不盡如人意之處。利用工作間隙,攤開稿紙,斷斷續續地抽空寫上半小時一小時;支撐著疲憊的軀體,仿佛跟時間競賽似的奮筆疾書,精力也無法集中。採用如此零散的方式寫作,即便能寫出新穎有趣的東西,也寫不出內容深刻、意味幽遠的小說。既然將當小說家的機會給了我(並非人人皆會碰上這等好運氣),我便想盡己所能,完成一本自己也滿意的小說,一本就行——萌生這樣的欲望原是自然而然。我的確有這樣的想法:「肯定能寫出氣派更大的作品來!」經過深思熟慮,決定店鋪暫且關門歇業,花上一段時間專心致志寫小說。在那個時候,我開店的收入遠遠高於當小說家的收入,不過,只好狠下決心忍痛割愛了。

  周圍的許多人都反對我的決斷,或是深表懷疑。「店鋪好容易上了軌道,還不如交給什麼人去經營,你自個兒愛去哪兒去哪兒,寫你的小說得了。」他們忠告說。世俗地看,這想法的確合情合理。眾人當時並沒預想到我能作為職業作家生存下去。我卻沒有聽從勸告。無論做什麼事兒,一旦去做,我非得全力以赴不可,否則不得安心。將店鋪隨意交托給某個人,自己躲到別處去寫小說,這種討巧的事情我做不來。竭盡全力埋頭苦幹,還是幹不好,就可以心安理得地撂開手了。然而,如果因為模棱兩可、半心半意而以失敗告終,懊悔之情只怕久久無法拂去。

  所以,我不顧周遭的反對,將店鋪的權利悉數出讓,儘管有些不好意思,還是決定打出「小說家」的旗號生活下去。「姑且給我兩年的自由。如果不成功,再在哪兒開家小店不就行了麼?我們還年輕,可以從頭再來。」我對妻說。她答道:「好。」這個時候,還有好些欠債尚未還清,不過,總會有辦法吧。這是一九八一年的事。盡力而為吧。

  我專心致志地執筆寫作長篇小說。這一年的秋天,為了採集小說素材,去北海道旅行了約一個星期。這樣,在翌年四月之前,完成了長篇小說《尋羊冒險記》。我已孤注一擲,因此使出了渾身解數。我甚至覺得連自己身上所無的解數也來了個總動員。這是一部遠比((且聽風吟))和《1973年的彈子球》篇幅長得多、輪廓宏大得多、故事性也強得多的作品。

  當這部小說寫完時,我有了某種感觸,覺得找出了自己的小說風格。我深切體會到,可以隨心所欲伏案寫作而不必介意時間,每日集中精力寫故事,這是多麼美好的事情,又是多麼痛苦的事情。我知道自己體內沉睡著未經挖掘的礦脈,也堅定了信念:「如此下去,日後我也能當好小說家。」於是乎,終於未發生「再在哪兒開個小店」之類的事。雖然如今我還常常萌生這樣的念頭,很想重操舊業,在哪兒開上一家小小的、舒適的店。

  我記得,《尋羊冒險記》未能獲得當時追求所謂「主流文學」的《群像》編輯部青睞,而是飽受冷遇。我心目中的小說形態,在當時似乎相當異端,不知現在如何。讀者們卻熱情地歡迎這部作品,這是最令人欣悅的事情。我認為,自己作為一個小說家,這部作品乃是實質上的出發點。如若一邊經營店鋪,一邊繼續寫作類似《且聽風吟》和《1973年的彈子球》那樣訴求於感覺的文字,早晚有一天會山窮水盡,才思枯竭。

  不過,剛剛成為專業小說家那會兒,我首先直面的問題,卻是如何保持身體健康。我本是那種不予過問便要長肉的身體。由於每日從事繁重的體力勞動,體重才控制在穩定狀態。過上了從早到晚伏案寫作的生活,體力逐漸下降,體重則有所增加。因為需要高度集中精力,不知不覺香煙便抽過了頭。那時候一天要抽六十支香煙,手指熏成了黃色,渾身上下都發散出煙味,怎麼說對身體也不好。打算作為小說家度過今後漫長的人生,就必須找到一個既能維持體力,又可將體重保持得恰到好處的方法。正式開始每天跑步,記得是寫完《尋羊冒險記》,稍微過了一段時間之後,跟決意當一名專業小說家大致相差不遠。

  跑步有好幾個長處。首先是不需要夥伴或對手,也不需要特別的器具和裝備,更不必特地趕赴某個特別的場所。只要有一雙適合跑步的鞋,有一條馬馬虎虎的路,就可以在興之所至時愛跑多久就跑多久。網球可不能這樣,每次都得專程趕到網球場去,還得有一個對手。游泳雖然一個人就能遊,也得找一個適宜的游泳池才行。我關店歇業之後,也是為了改變生活方式,便將家搬到了千葉縣的習志野。那一帶當時還是野草茂密的鄉間,附近連一處像樣的體育設施也沒有,道路卻是齊齊整整。因為自衛隊的基地就在附近,為了方便車輛來去,道路建得很是完備。恰好我家近處有一個日本大學理工學部的操場,大清早那兒的四百米跑道可以自由地(或說擅自地)使用。因此,在眾多體育項目中,我幾乎毫不猶豫地——也許是別無他選——選擇了跑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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