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村上春樹 > 當我談跑步時,我談些什麼 | 上頁 下頁


  同樣的說法也適用於寫作。小說家這一職業,至少對我來說,是無所謂勝負成敗的。書的銷量、得獎與否、評論的好壞,這些或許能成為成功與否的標誌,卻不能說是本質問題。寫出來的文字是否達到了自己設定的基準,這,才至為重要;這,才容不得狡辯。別人大概怎麼都可以搪塞,自己的心靈卻無法蒙混過關。在這層意義上,寫小說很像跑全程馬拉松,對於創作者而言,其動機安安靜靜、確確實實地存在於自身內部,不應向外部去尋求形式與標準。

  跑步對我來說,不獨是有益的體育鍛煉,還是有效的隱喻。我每日一面跑步,或者說一面積累參賽經驗,一面將目標的橫杆一點點地提高,通過超越這高度來提高自己。至少是立志提高自己,並為之日日付出努力。我固然不是了不起的跑步者,而是處於極為平凡的——毋寧說是凡庸的——水準。然而這個問題根本不重要。我超越了昨天的自己,哪怕只是那麼一丁點兒,才更為重要。在長跑中,如果說有什麼必須戰勝的對手,那就是過去的自己。

  然而過了四十五六歲,這種自我考核體系也一點點出現了變化,簡單地說:比賽成績再也提不上去了。考慮到年齡,這也是沒有辦法的事。不管是誰,都會在人生的某個時刻迎來體能的巔峰。自然有個人差異,不過在通常情況下,游泳選手在二十到二十五歲的年紀,拳擊手則在二十五到三十的歲數,而棒球選手在三十五歲左右,會分別跨過肉眼看不見的「分水嶺」,這無從回避。我詢問過眼科醫生:「世上難道沒有不會得老花眼的人麼?」他覺得頗為好笑似的回答「這種人,我至今還一個也沒見過呢。」好在藝術家的巔峰狀態因人而異,比如說陀斯妥耶夫斯基在六十年人生的最後幾年間,寫出了《群魔》和《卡拉馬佐夫兄弟》這兩部意義最為重要的長篇小說。多米尼克·斯卡拉蒂一生創作了五百五十五首羽管鍵琴奏鳴曲,絕大部分是在五十七歲至六十二歲寫出的。

  就我而言,在人生四十年代的後半期,作為跑步者的巔峰到來了。至此為止,我是以三小時半為基準來跑馬拉松全程的,節奏正好是一公里五分鐘、一英里八分鐘。有時突破三小時半,有時突不破——突不破的時候居多,然而總能以相差不多的成績跑完全程。即便覺得這次跑得不好,也能跑出三小時四十多分鐘來。哪怕幾乎不曾練習,哪怕身體狀態不佳,時間超出四小時也是很少的。這樣的時期好似平穩的臺地一般,延續了一段時間。然而好景不長,勢頭逐漸地不對了。雖然和從前一樣練習,但是用三小時四十多分鐘跑完全程漸漸變得頗為吃力,節奏變成了一公里五分半,終於勉勉強強接近了四小時才跑完全程的界線。這是一個不大不小的衝擊。究竟是怎麼了?我不願意承認是年齡的原因。因為在日常生活中,自己還未有過軀體漸趨衰弱的感覺。然而任憑如何否認它漠視它,數字卻在一步又一步地後退。

  成績不盡如人意大約也是一個理由,我開始考慮跑比全程馬拉松更長的距離,開始對鐵人三項、壁球之類的運動產生了興趣。一味跑步,身體沒准會變得失衡,不如搭配上其他的運動,來塑造一個全面發展的身體,這樣不更好麼?我如此思量。

  我跟隨私人教練,從基礎開始重新學習游泳姿勢,輕輕鬆松就能比從前遊得快了。肌肉也主動接受了新環境,體型也發生了明顯的變化。然而,馬拉松的成績卻仿佛退潮的潮水,緩慢地,卻是實實在在地繼續後退。跑步不再像從前那樣,是無限的樂事一樁。在我與跑步之間,這樣一種徐緩的倦怠期前來造訪了。其間有著付出的努力得不到報償的失望,有著理應敞開著的門戶不知何時卻被關上的茫然。我稱這些為「跑者藍調」。究竟是何種藍調,將在後面詳細說明。

  然而時隔十年,重返劍橋這座小城(上次在此處居住是一九九三年至一九九五年的兩年間,當時比爾·克林頓總統正在任上),眼前重見查爾斯河,心中不覺湧起一個念頭:「真想跑步呀!」河流這東西,除非有過極大的變化,大體看上去相差無幾,查爾斯河尤其一如往昔。歲月流逝,學生們的面孔交替更換,我則年齡增長了十歲,恰如那句話所說:往事如煙。儘管如此,河流卻仿佛沒有絲毫變化,依舊保留著昔日的姿容。滔滔的流水,向著波士頓灣無聲逝去,它浸潤了河岸,繁茂了綠色的夏草,養育了水鳥,從石造的古橋下穿過,夏季映照著藍天白雲,冬天則漂浮著冰淩,不急不躁,無休無止,仿佛通過了種種考驗、不可動搖的觀念一般,只是默默流向大海。

  整理好從日本帶來的行李,辦妥各種各樣的事務性手續,一旦佈置完畢在此的生活場,我便再度熱心地開始了跑步。敞開胸懷呼吸清晨那緊湊堅韌的空氣,蹬踏跑慣了的地面,奔跑時的喜悅重又蘇醒過來。腳步聲、呼吸聲與心臟的鼓動交織一處,營造出獨特的交響節奏。查爾斯河是一處划船比賽聖地一般的所在,永遠都有人在河上划船。我仿佛跟他們競賽似的跑著。當然,一般是划船者的速度更快。然而我與朝著上游悠然劃行的單人划艇,有時也會上演一場激烈的比賽。

  大概與此地是波士頓馬拉松的主辦地不無關係,劍橋是個跑步者眾多的地方。查爾斯河沿岸,延綿不斷地辟有健身跑步專用的道路,只要你樂意,可以無休止地跑下去,跑好幾個小時。只不過它還兼作自行車道,你得時時留意放開速度從背後飛馳而來的自行車。路面上不時出現裂縫,你還得注意別絆了腳。撞上長長的紅燈而不得不等待也令人掃興。不過除此之外,它的確是一條愉快的慢跑路線。

  跑步時我大體聽搖滾,偶爾也聽聽爵士。不過考慮到同跑步的節奏匹配,我覺得作為伴跑音樂,搖滾最讓人滿意,像紅辣椒、街頭霸王、貝克樂隊,或者是克裡登斯清水復興合唱團、甲殼蟲之類老音樂。節奏越簡單越好。如今許多跑者一面聽著iPod一面跑步,而我還是喜歡用慣了的MD。與iPod相比,MD略略顯得機身偏大,信息量卻遠遠要少,但對我來說已經足夠。現時的我,還不想將音樂和電腦攪和到一起,就像不將友情、工作和做愛攪和到一起一樣。

  如前所述,七月份我跑了三百一十公里。有兩天下雨,還有兩天是在旅行,沒能跑步,還連續好幾天熱得叫人精疲力盡。考慮到這些,能夠跑到三百一十公里,算是不壞的成績,相當不壞。如果說一個月跑二百六十公里就算「跑得認真」,三百一十公里恐怕算是「跑得扎實」吧。隨著距離的增長,體重竟輕了下來。兩個半月減了七磅,腹部一帶微微長出來的贅肉也消失了。七磅相當於三公斤多。請想像一下去肉鋪買了三公斤的肉,拎在手上走回家的情景,大概就能真實地感受到那份重量。想到一度將如許一份重量揣在身上活著,個中滋味頗為複雜。生活在波士頓,生啤酒(山姆·亞當斯啤酒)和多納圈自是不可或缺,可平日執拗的運動還是發揮了作用。

  一個到了我這樣的年齡的人,還要寫下這種事情,頗有些愚蠢可笑。不過為了明確事實,我得言之在先:說起來,我這個人是那種喜愛獨處的性情,表達得準確一點,是那種不太以獨處為苦的性情。每天有一兩個小時跟誰都不交談,獨自一人默默地跑步也罷,四五個小時伏案獨坐,默默地寫文章也罷,我都不覺得難熬,也不感到無聊。這種傾向從年輕時起便一以貫之,始終存在於我的身上。和同什麼人一起做什麼事相比,我更喜歡一人默不作聲地讀書,或是全神貫注地聽音樂。只需一個人做的事情,我可以想出許多許多來。

  雖然如此,自從年紀輕輕便結了婚(我結婚時二十二歲),我漸漸習慣了和人共同生活。大學畢業之後經營一家飲食店,認識到了與他人相處的重要性。人無法獨自生存下去,這本是理所當然,我卻是腳踏實地學到的。儘管有點走樣,我也漸漸掌握了類似社會性的東西。回想起來,從二十歲到三十歲的十年當中,我的世界觀發生了不小的變化,在做人方面也有了一些長進。從四處碰壁之中,學會了生存的訣竅。倘若沒有這也算得艱難的十年的生活體驗,恐怕我就不會寫什麼小說了,即便想寫,也寫不出來。但話說回來,人的本性不會極端地發生變化。希望一人獨處的念頭,始終不變地存於心中。所以一天跑一個小時,來確保只屬￿自己的沉默的時間,對我的精神健康來說,成了具有重要意義的功課。至少在跑步時不需要和任何人交談,不必聽任何人說話,只需眺望周圍的風光,凝視自己便可。這是任何東西都無法替代的寶貴時刻,

  每每有人問我:跑步時,你思考什麼?提這種問題的人,大體都沒有長期跑步的經歷。遇到這樣的提問,我便陷入深深的思考:我在跑步時,究竟思量了些什麼?老實說,在跑步時思考過什麼,我壓根兒想不起來。

  在寒冷的日子,我可能思考一下寒冷;在炎熱的日子,則思考一下炎熱;悲哀的時候,思考一下悲哀;快樂的時候,則思考一下快樂。如同前面寫過的,還會毫無由來地浮想往事。有時候,只是偶爾有之,也有關於小說的小小靈感浮上腦際。儘管如此,我幾乎從不曾思考正經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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