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村上春樹 > 當我談跑步時,我談些什麼 | 上頁 下頁


  第一章 2005年8月5日夏威夷州考愛島 誰能夠笑話米克·賈格爾呢?

  今天是二〇〇五年的八月五日,星期五。夏威夷的考愛島。北部海岸。晴空萬里,爽朗得令人瞠目。纖雲也無。此時甚至連雲彩這一概念的暗示都不存在。七月底我來到此地,一如以往,租了一套公寓,早晨趁著涼快的時候伏案工作,比如說此刻便在寫這篇文章,關於跑步的、自由的文章。現在是夏天,當然很熱。夏威夷每每被說成四季常夏,但畢竟位於北半球,四個季節大體一應俱全,相對而言夏天比冬天要熱,不過與馬薩諸塞州的劍橋那為紅磚和混凝土重重包圍、猶如拷問一般的悶熱相比,此地的舒適簡直有如天堂。空調根本不需要。只需打開窗戶,涼爽的清風便自己吹進屋子裡來。劍橋的人聽說我要在夏威夷度過八月,都眾口一詞地表示驚訝:「分明是夏天,居然特地趕到那麼炎熱的地方去,莫不是有毛病?」他們並不知道,打東北方從不間斷地吹來的貿易風(信風),讓夏威夷變得何等涼爽;他們也不知道,在鱷梨樹那風涼的樹蔭下安閒地讀書,興之所至便去南太平洋的海灣裡游泳,這樣的生活,讓人感到何等幸福。

  到了夏威夷之後,依然每天跑步。除非萬不得已,一天也不間斷地堅持。自打重新開始這樣的生活,馬上就兩個半月了。今天早晨將錄製了「滿匙愛」樂隊的《白日夢》和《滿匙愛之歌》兩個專輯的MD放進了隨身聽,一面聽著它,一面跑了一小時十分鐘。

  現在是堅忍地累積奔跑距離的時期,所以眼下還不必介意成績如何,只消默默地花上時間累積距離。想跑快點就適當地加速,不過就算加速也為時甚短,只想將身體感受到的愉悅儘量維持到第二天。其要領與寫作長篇小說一般無二。在似乎可以寫下去的地方,果決地停下筆來,這樣第二天重新著手時便易於進入狀態。歐內斯特·海明威好像也說過類似的話:持之以恆,不亂節奏,對於長期作業實在至為重要。一旦節奏得以設定,其餘的問題便可以迎刃而解。然而要讓慣性的輪子以一定的速度準確無誤地旋轉起來,對待持之以恆,何等小心翼翼亦不為過。

  跑步途中,下了一場短暫的雨,那是一陣讓身體恰到好處地冷卻下來的雨。厚厚的雲層從海面上飄來,遮蔽了頭頂的天空,下了一陣細細的雨,便仿佛「俺還有急事要辦」似的,就這麼一去不返了,甚至來不及回眸一顧。於是那永恆的、毫無遮攔的太陽,又火辣辣地灼照大地。這簡單易懂的天候中,你找不到難解之處和含混模糊,既無比喻亦無象徵。途中遇到幾位慢跑健身者,男女人數大致相當。這些腳踏大地、氣宇軒昂、精神十足的跑步者,望去仿佛有一群夜盜在身後追趕他們似的。也有雙眼半睜半閉、一邊跑步一邊呼哧呼哧喘氣、兩肩無力地下垂、一看便知苦痛不堪的肥胖跑步者,也許是一周之前剛剛檢查出了糖尿病,主治醫師竭力勸告他們每天堅持體育鍛煉。而我,大概居於兩者之間。

  「滿匙愛」,樂隊的音樂百聽不厭,是那種不無謂地誇大自己的音樂。當我潛心傾聽這令人心平氣和的音樂時,二十世紀六十年代發生在我身上的形形色色的事情,便點點滴滴地蘇醒過來。都是一些雞毛蒜皮的小事,倘使有人製作我的傳記影片(僅僅想像一下便覺得毛骨悚然),則是在剪輯階段勢必全部刪除的事情。「這個小插曲刪掉也無礙,雖然還不錯,不過太普通啦。」恐怕別人會這麼說。沒錯,就是這種微不足道、比比皆是的小事件,在我而言卻自有其意味,是有用的回憶。也許我在回憶這種種瑣碎時,會不知不覺地面露微笑,抑或表情嚴肅。於是,在這些比比皆是的雞零狗碎的盡頭,我方才有今日,方才滯留在這考愛島的北海岸。思考人生時,我不時覺得,自己不過是一根被沖上海灘的漂流木。從燈塔方向吹過來的貿易風,搖曳著藍桉樹的梢頭,沙沙作響。

  自從今年五月末,開始在馬薩諸塞州的劍橋生活以來,跑步便再度成為我日常生活的一根支柱。我跑得相當認真。非要舉出具體的數字加以說明,便意味著每星期跑六十公里,亦即說每週跑六天,每天跑十公里。本來每週七天、每天跑十公里最好,可是有的日子會下雨,有的日子會因為工作太忙抽不出時間,還有覺得身子疲憊實在不想動步的時候,所以預先設定了一天「休息日」。於是乎,每週六十公里,一個月大約二百六十公里,於我而言,這個數字便大致成為「跑得認真」的標準。

  六月份,一如這個計算標準,正好跑了二百六十公里。七月份距離開始增長,跑了三百一十公里,每天不多不少十公里,連每週一次的「休息日」也不曾休息。當然,並不是說每天都一點不差地跑十公里,有時昨天跑了十五公里,那今天就只跑五公里得啦,平均起來是每天十公里罷了。而且,依照慢跑速度,每跑一小時大致相當於十公里。在我來說,這個水平就是相當「認真」地跑了。來到夏威夷之後,也保持了這個一天十公里的節奏。接連不斷地跑這麼長的距離,是許久不曾有過的事情。

  新英格蘭的夏天,遠比不曾體驗的人想像的難熬得多。雖然也有涼爽的時光,不過令人難以忍受的炎熱日子隨即到來了。有風兒吹拂的時候,還算好的。一旦風兒停息,從海上便飄來霧一般的濕氣,猶如潮濕的薄布纏裹住人。順著查爾斯河河濱跑上一個小時,就仿佛用水桶潑過水,身上的每一樣東西都被淋漓的汗水打得透濕。因為日曬,皮膚火辣辣地痛。頭腦變得朦朧恍惚,無法完整地考慮任何一件事情。可是當你不顧一切地堅持跑完,便覺得仿佛所有的東西都從軀體最深處擠榨了出來,一種類似自暴自棄的爽快感油然而生。

  為什麼從某一刻起,我不得不「認真地」跑步了?可以舉出幾項理由。首先,人生逐漸變得忙碌,日常生活中無法自由地抽出時間來了。並不是說在年輕的時候,時間要多少有多少,但至少沒有如此繁多的瑣事。不知何故,瑣事這玩意兒似乎隨著年齡的增長而逐漸增多。再者,恐怕也有我的心思由馬拉松移向了鐵人三項比賽的緣故。眾所周知,鐵人三項賽除了跑步,還包括游泳和自行車兩部分。我本來是一個長跑者,對跑步並不感到懼怕,可是想掌握其他兩項比賽的技巧,則必須經過相應的訓練。我從基礎開始,矯正了游泳的姿勢,學會了騎自行車的技巧,還重新鍛煉了肌肉。這是費時費力的功課,因此削減了用於跑步的時間。

  然而,我變得不太熱衷於跑步,最大的理由大概還是我從某個時刻開始,對「跑步」有些厭倦了。我從一九八二年的秋天開始跑步,持續跑了將近二十三年,幾乎每天都堅持慢跑,每年至少跑一次全程馬拉松——算起來,迄今共跑了二十三次,還在世界各地參加過無數次長短距離的比賽。跑長距離,原本與我的性格相符合,只要跑步,我便感到快樂。跑步,在我迄今為止的人生中養成的諸多習慣裡,恐怕是最為有益的一個,具有重要意義。我覺得,由於二十多年從不間斷地跑步,我的軀體和精神大致朝著良好的方向得到了強化。

  我不能說是一個適合團體競技的人,好也罷壞也罷,生來便是如此。參加足球或棒球這類比賽——除卻孩提時代,這樣的經歷幾乎為零——總是隱隱感到不快。這也許和我沒有兄弟姐妹有關,和別人共同參與的賽事,總是難以全身心投入。但像網球這樣一對一的比賽,我也不怎麼拿手。壁球是我喜歡的運動,可是一打比賽,不論是輸是贏,我總是難以從容不迫。格鬥技也非我所長。

  誠然,我並非毫無爭強好勝之心。不過不知何故,跟別人一決雌雄,我自小就不甚在乎勝負成敗。這一性格在長大成人後也大致未變。無論何事,贏了別人也罷輸給別人也罷,都不太計較,倒是更為關心能否達到為自己設定的標準。在這層意義上,長跑方是與我的心態完全吻合的體育運動。

  跑過二趟全程馬拉松便會明白,在比賽中勝過或負於某個特定的人,對跑者來說並不特別重要。倘使成了奪冠的熱門選手,超過眼前的競爭對手便成為重要的課題;然而對於普通的市民參與者來說,個人的勝負並不是重大話題。也許不無參賽動機就是「我可不願輸給那小子」之類的人,這種動機大約足以成為練習的動力。然而,那位競爭對手因故不能參加賽事的話,此人的參賽動機勢必將告消失或者減半,那麼他作為一個跑者,就不可能長期堅持下去。

  普通跑步者中,許多人都事先設定個人目標——這一次我要在多少多少時間之內跑完全程——然後再去挑戰賽事。假如能在這個時間內跑完全程,就算「達成了某項目標」;如果未能跑出預定的成績,就是「未能實現某項目標」。即便未能在預想的時間內跑完全程,只要有了業已盡力的滿足感,或是為下次比賽奠定了些基礎,抑或有了某種類似重大發現的東西,大約也算大功告成吧。換言之,在跑完全程時,能否感到自豪或類似自豪的東西,對於長跑選手而言,可能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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