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車爾尼雪夫斯基 > 藝術與現實的美學關係 | 上頁 下頁


  因此,我們很難同意「崇高是觀念壓倒形式」或者「崇高的本質在於能喚起『無限』的觀念」。那末,到底什麼是崇高呢?有一條很簡單的崇高的定義,似乎能完全包括而且充分說明一切屬￿這個領域內的現象。

  「一件事物較之與它相比的一切事物要巨大得多,那便是崇高」。「一件東西在量上大大超過我們拿來和它相比的東西,那便是崇高的東西;一種現象較之我們拿來和它相比的其他現象都強有力得多,那便是崇高的現象。」

  勃蘭克峰和卡茲別克山都是雄偉的山,因為它們比我們所習見的平常的山和山丘巨大得多;一座「雄偉的」森林比我們的蘋果樹或槐樹要高到五倍,比果園或小叢林要大到十倍;伏爾加河比特維爾察河或者克裡亞茲瑪河要寬得多;海面比旅行者常常碰見的池塘和小湖要寬闊得多;海浪比湖裡的浪要高得多,因此海上的風暴即使對任何人都沒有危險,也是一種崇高的現象;大風暴時的狂風比平常的風要強烈到百倍,它的聲響和怒吼比平時的大風的颼颼聲也要威猛得多;大風暴時比平時昏暗得多,簡直近於漆黑;閃電比任何亮光更加耀眼;——所有這些都使得大風暴成為一種崇高的現象。愛情比我們日常的微小的思慮和衝動要強烈得多;仇怒、妒忌、一般的任何熱情都比日常的感覺要強烈得多,——因此熱情是崇高的現象。凱撒、奧賽羅、苔絲德夢娜、莪菲麗雅都是崇高的人,因為凱撒之為大將和政治家遠遠超越了他當時所有的大將和政治家;奧賽羅的愛與妒忌遠比常人更為強烈;苔絲德夢娜和獲菲麗雅的愛和痛苦是如此真誠,遠非每個女人所能作到。「更大得多,更強得多,」——這就是崇高的顯著特點。應當補充說,與其用「崇高」(dasErhabene)這個名詞,倒不如說「偉大」(dsaGrosse)更平易、更有特色和更好些。凱撒、美立亞斯並不是崇高的而是偉大的性格。道德和崇高只不過是一般偉大性的特殊的一種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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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奧賽羅:莎士比亞劇作《奧賽羅》中的主人公。
  苔絲德夢娜:奧賽羅的妻子。
  ③獲菲麗雅:莎士比亞的的《哈姆雷特》中的女主人公,哈姆萊特的情人。

  假如誰看過最好的美學讀本,他一定很容易相信,在我們簡短地評述崇高或偉大的概念所包括的內容時,已經談到了崇高的一切主要的種類。不過不得說明一下,我們對崇高的本質所抱的見解,同[今天那些特別享有聲譽的美學讀本中]所發表的類似的意見有一種什麼樣的關係。

  一康德[黑格爾和斐希爾]認為:「崇高」是超越于周圍事物的結果。他們說:「我們將空間的崇高事物和它周圍的事物互相比較;為了這個目的,那崇高的事物就得分為許多小的部分,這樣才能比較和計算它比它周圍的事物要大多少倍,例如,一座山要比長在那山上的樹大多少倍。這種計算太費時間,不等計算完,我們就弄糊塗了;算完了還得重來,因為沒有能夠計算出來,而重算又仍歸於失敗。因此,我們終於覺得這座山是不可測量地大,無限地大」——「一件事物必須和周圍的事物相比較,才能顯出自己的崇高,」——這個思想很接近我們對崇高事物的基本標誌所持的見解。可是這個思想通常只被應用于空間的崇高,而它原是該應用到一切[等級]的崇高上去的。人們總是說:「崇高是觀念壓倒形式,而這種壓倒,在崇高的低級階段上,是從量的方面和周圍的事物比較出來的;」而照我們看來卻應該這麼說:「偉大(或崇高)之超越渺小或平凡是在於它的遠為巨大的力量(在空間或時間上的崇高),或在於它的遠為巨大的力量(自然力的崇高和人的崇高)。」在給崇高下定義的時侯,數量的比較和優越應該從崇高之次要的特殊的標誌提升到主要的和一般的標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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