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車爾尼雪夫斯基 > 藝術與現實的美學關係 | 上頁 下頁


  此外,動物的聲音和動作使我們想起人類生活的聲音和動作來;在某種程度上,植物的響聲、樹枝的搖盪、樹葉的經常擺動,都使我們想起人類的生活來,——這些就是我們覺得動植物界美的另一個根源;生氣篷勃的風景也是美的。

  美是生活,首先是使我們想起人以及人類生活的那種生活,——這個思想,我以為無需從自然界的各個領域來詳細探究,因為[黑格爾和斐希爾都經常提到,]構成自然界的美的是使我們想起人來(或者,[用黑格爾的術語]來說,預示人格)的東西,自然界的美的事物,只有作為對人的一種暗示才有美的意義。[偉大的思想、精闢的思想!啊,假使這個在黑格爾美學中被發揮得淋漓盡致的思想被提出作為一種基本思想,以代替對觀念的完全顯現的虛妄探索,那末黑格爾的美學會是何等的高明呀!]所以,既經指出人身上的美就是生活,那就無需再來證明在現實的一切其它領域納的美也是生活,那些領域內的美只是因為當作人和人的生活中的美的一種暗示,這才在人看來是美的。

  但是必須補充說,人一般地都是用所有者的眼光去看自然;他覺得大地上的美的東西總是與人生的幸福和歡樂相連的。太陽和日光之所以美得可愛,也就因為它們是自然界一切生命的源泉,同時也因為日光直接有益於人的生命機能,增進他體內器官的活動,因而也有益於我們的精神狀態。

  [甚至可以一般地說,當你讀黑格爾美學中談論現實中的美的那些地方時,你就會想到他曾不自覺地把對我們所說的關於生活的東西當作自然中的美,可是他卻又自覺地把美規定為觀念的完全顯現。在斐希爾的《論自然中的美》那一篇中經常說到美僅僅是活生生的或似乎是活生生的東西。而在美的觀念的發展中,「生活」一詞就時常在黑格爾那裡出現。]最後,人們或許要問,在我們的定義「美是生活」和[他的定義]「美是觀念與形象的完全一致」之間,有沒有什麼本質的差別呢?如果將[黑格爾的]「觀念」理解為「被本身實際的存在的一切細節所規定的一般概念」,這個問題的發生就更自然了,因為,如果這樣,「觀念」的概念與「生活」的概念(或者更確切地說「生活力」的概念)之間就有了直接的關聯。我們提出的定義,是不是只把在流行的定義中用思辨哲學的述語表達出來的話改寫成普通的話呢?

  我們將看到,對於美的這兩種理解方法有著本質的不同。把美定義為觀念在個別事物上的完全顯現,我們就必然要得出這個結論:「在現實中美只是我們的想像所加于現實的一種幻象;」由以上可以推論:「美實際上是我們的想像的創造物,在現實中(或者[用黑格爾的說法],在自然中)沒有真正的美;」由自然中沒有真正的美這種說法,又可以推論:『藝術的根源在於人們填補客觀現實中美的缺欠這個意圖「以及」藝術所創造的美高於客觀現實中的美「,——這一切思想,構成了[黑格爾美學的]實質.並且這一切思想[出現在他的美學中]不是偶然地、而是根據美的基本概念之嚴格的邏輯發展。

  反之,從「美是生活」這個定義卻可以推論:真正的最高的美正是人在現實世界中所遇到的美,而不是藝術所創造的美;根據這種對現實中的美的看法,藝術的起源就要得到完全不同的解釋了;從而對藝術的重要性也要用完全不同的眼光去看待了。

  所以,應該說,關幹美的本質的新的概念—一那是從和以前科學界流行的觀點完全不同的、對現實世界和想像世界的關係的一般觀點中得出的結論,—一會達到一個也和近來流行的體系很本不同的美學體系,並且它本身和以前關於美的本質的概念根本不同。但是同時,新的概念似乎是以前的概念的必然的進一步的發展。我們將會不斷地看到流行的美學體系和我們提出的體系之間的本質的不同;為了指出它們中間的密切關係之所在,我們要說,新的觀點說明了以前的體系所提出的最重要的美學事實。便如,從「美是生活」這個定義就可以明白:為什麼美的領域不包含抽象的思想,而只有個別的事物,——我們只能在現實的、活生生的事物中看到生活,而抽象的、一般的思想並不包括在生活領域之內。

  至於以前的美的概念和我們所提出的美的慨念的根本不同,我們已經說過,處處都會顯露出來。我們覺得,這不同的第一個證據,可以從關幹崇高與滑稽對美的關係的概念中看出:在流行的美學體系中,崇高與滑稽同樣被認為是美的變種,由於美的兩個要素,觀念與形象,之間的不同的關係而產生。按照黑格爾的體系,觀念與形象的純粹的一致就是所謂美;但是觀念與形象之間並不總是均衡的:有時觀念佔優勢,把它的全體性、無限性對我們顯示出來,把我們帶入絕對觀念的領域、無限的領域,——這叫做崇高(dasErchabene);有時形象佔優勢,歪曲了觀念,這就叫做滑稽(dasKomiscehe)。

  批評了根本概念之後,我們必須把那些從根本概念中產生的見解也加以批評,我們必須研究崇高與滑稽的本質和它們對美的關係。

  流行的美學體系既給了我們兩條美的定義,也給了我們兩條關於崇高的定義。「崇高是觀念壓倒形式」和「崇高是『絕對』的顯現」。實際上這兩條定義是彼此完全不一致的,正如我們看到流行的體系所提出的那兩條美的定義彼此根本不一致一樣;其實,觀念壓倒形式得不出崇高的概念的本身,而只能得出「朦朧的、模糊的」概念和「醜」(dasHassliche)的概念,〔(車免)近的美學家之一斐希爾在論崇高一文和論滑稽一文序言中出色地發揮了這一點〕;同時,「崇高的東西就是能在我們內心喚起(或者[用黑格爾派的術語來說,]自行顯現)『無限』的觀念的東西」這個公式,又是崇高本身的定義。因此,必須把這兩條定義分別加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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