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巴爾札克 > 夏倍上校 | 上頁 下頁
十三


  但維爾跨出房間,想沿著屋子在太陽底下走走。

  他說:「上校,你的案子真是複雜極了。」

  上校回答:「我覺得簡單得很。人家以為我死了,我可是活著!應當還我妻子,還我財產;政府也得給我將官的軍階,因為埃洛戰役以前,我已經是帝國禁衛軍的上校了。」

  「在司法界裡,事情就不這麼簡單啦。我可以承認你是夏倍伯爵;但對於那些為了本身利益而只想把你否認的人,是要用法律手續來證明的。你的文件必然會引起爭辯,而這個爭辯又得引起十幾個先決問題,發生許多矛盾,直要告到最高法院,中間不知要花多少錢打多少官司,拖多少時間;那是我無論如何努力也阻止不了的。你的敵人會請求當局作一個詳細的調查,我們不能拒絕,或許還需要委託普魯士邦組織委員就地查勘。即使一切順利,司法當局很快的承認你是夏倍上校了,但費羅伯爵夫人那件無心的重婚案,誰知道他們怎麼判決呢?在這種情形之下,你和費羅伯爵究竟誰對伯爵夫人更有權利,不在法典規定的範圍之內,只能由法官憑良心裁判,正如社會上有些特殊的刑事案件只能由陪審官用自由良心裁判一樣。你和你太太並沒生男育女,費羅先生和他太太卻生有兩個兒子;法官的裁定,可能把婚姻關係比較淺的一方面犧牲,只要另一方面的結合是出於善意。以你這個年齡,這個處境,堅決要求把一個已經不愛你的女人判還給你,你精神上會舒服嗎?你的太太和她現在的丈夫勢必和你對抗,而這兩位又是極有勢力,可能左右法院的。所以官司非拖不可。那期間你卻是悲憤交加,很快的衰老了。」

  「那麼我的財產呢?」

  「你以為你真有天大的家私嗎?」

  「我當初不是有三萬法郎收入嗎?」

  「上校,你在一七九九年上還沒結婚的時候,立了一份遺囑,注明把四分之一的遺產捐給救濟機關。」

  「不錯。」

  「那麼既然人家認為你死了,不是要把你的財產登記,清算,才能把那四分之一撥給救濟機關嗎?你的太太只顧著自身的利益,不惜損害窮人的利益。清點遺產的時候,她的現款和首飾一定是隱匿不報的,便是銀器也只拿出小小的一部分;家具的估價只等於實際價值的三分之一,或是為她自己留地步,或是為了少付一筆稅,同時也因為那是由估價員負責的,所以她盡可以膽大妄為;登記的結果,你的財產只值六十萬法郎。你的寡婦照理應當得一半。拍賣的遺產都由她出錢買回來,沾了不少便宜,救濟機關把應得的七萬五拿去了。①你遺囑上既沒提到妻子,沒有受主的那份遺產應當歸入公家,但皇帝下了一道上諭,把那一份給了你的寡婦。由此看來,你現在名正言順可以爭回來的財產還有多少呢?僅僅是三十萬法郎,還得除掉一切費用。」

  ①六十萬遺產,妻子分去半數,只剩三十萬,三十萬的四分之一為七萬五。

  上校大吃一驚,問道:「你們把這個叫做大公無私的法律嗎?」

  「當然嘍……」

  「那真是太妙了!」

  「上校,法律就是這麼回事。現在你該明白了吧,你認為容易的事並不容易。可能費羅太太還想把皇帝給她的那一份抓著不放呢。」

  「事實上她又不是寡婦,那道上諭應當作廢。」

  「對。可是世界上沒有一件事不可以爭辯。告訴你,在這種情形之下,我覺得對你,對她,和解是最好的辦法。你和解以後所能到手的財產,可以比你在法律上有權收回的更可觀。」

  「那不等於把我的妻子賣掉嗎?」

  「一年有了兩萬四的收入,再加你的地位,盡可找一個比你原來的太太更合適,使你更幸福的女人。我預備今天就去拜訪費羅伯爵夫人,探探風色,但我沒通知你以前,不願意就去。」

  「咱們一塊兒去罷……」

  「憑你這種裝束去嗎?」代理人說,「不行,不行,上校。那你的官司是輸定了……」

  「我這官司有沒有希望打贏呢?」

  「從無論哪一點上看都沒問題。可是親愛的上校,你忘了一件事。我不是富翁,我為了受盤事務所借的債還沒還清。倘若法院答應預支你一筆錢,就是說讓你在應得的財產裡頭先拿一部分,也得等到你夏倍伯爵,榮譽勳位二級獲得者的身分確定以後。」

  「啊!我還是榮譽勳位二級獲得者呢,我竟忘了,」他很天真的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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