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阿特伍德 > 別名格蕾絲 | 上頁 下頁 |
一〇二 |
|
雷切爾不再動了。她的綠眼睛睜著,直看著西蒙的眼睛。「他並不一定非得回來。」她說。她眼睛裡的虹膜非常大,瞳孔只有針孔大小。她是不是又在服鴉片酊?「他可能會在房子裡出個事故,你可以把他埋在院子裡。」這不是即興的念頭;她一定一直在策劃。「我們不能留在這兒,他的屍體可能會被發現。我們可以去美國,坐火車去!那樣我們就可以在一起了。他們永遠不會找到我們!」 西蒙把嘴壓在她嘴上,想讓她不要說了。她卻認為這表明他同意這樣做。「啊,西蒙,」她歎息道,「我知道你不會離開我!我愛你勝過愛自己的生命!」她在他臉上吻遍了,動作變得像癲癇病人。 這是她誘發激情的另一個辦法,尤其是用來誘發自己的激情。完事之後,西蒙躺在她身旁休息時,腦子裡在勾畫著她想像的圖謀。很像是三等驚險小說,充其量不過是安斯沃思或布爾沃-利頓①小說中最嗜血、最平庸的場面:黃昏時光,少校醉醺醺地一個人搖搖晃晃走上前臺階,走進門廳。雷切爾就在那兒:他打了她,然後帶著酒鬼的色欲一把抓住她畏縮的身子。她尖叫起來,向他求饒,他像惡魔一樣大笑起來。但是救星就在眼前:有人從後面在他的頭上用鐵鍬重重地擊了一下。他像木頭一樣咚的一聲倒下來,被拽著腳跟順著走廊拖到廚房,那裡西蒙的皮包正等著。他用手術刀刺進頸靜脈;湧出的血一下流在汙物桶裡;一切就完畢了。月光下挖土挖了好一陣,把他埋進白菜地。雷切爾身披一件與場景相配的披肩,手拿一盞發出昏暗的光的燈籠,發誓她將永遠是他的。 ①哈裡森·安斯沃思(1805-1882),愛德華·布爾沃-利頓(1803-1873),兩位英國維多利亞時期的二流小說家,擅長寫迎合讀者口味的驚險小說。 但是多拉在廚房窗戶裡看見了。不能讓她逃走。西蒙圍著房子追她,把她逼到洗碗室,像宰豬一樣把刀插入她的喉嚨。雷切爾在旁邊發抖,嚇暈了過去,但很快就像個真正的英雄一樣振作起來,上來相助。埋多拉要挖很多土,挖更深一個坑。然後他倆就在廚房地上縱起欲來。 半夜的拙劣表演到此結束了。接下來怎麼辦呢?他成了謀殺犯,雷切爾是唯一的目擊者。他要與她結婚,被用鎖鏈拴在她身上,像她期望的那樣與她化為一體。他永遠不能自由。但有一點她肯定沒想過:一旦到了美國,她就必須隱姓埋名。她將沒有名字,成為一個無名的女人,成為那種常在運河或其他水道上漂浮的女屍:「不知名的女屍在運河上漂浮」。誰會懷疑是他呢? 他使用什麼方法呢?在床上當她極度興奮時,她自己的頭髮會繞住脖子,只需稍加一點壓力。這樣做可產生恐怖引起的快感,與恐怖小說的風格很合適。 到了早晨她會忘掉這一切。他又轉向她,撫摸她的脖子。 * 太陽光把他照醒;他還躺在她身邊,在她床上。昨天夜裡他忘了回自己的房間;他實在太累了。他可聽見多拉在廚房裡叮叮噹當的聲音。雷切爾側身躺著,一隻胳膊支撐著,看著他;她光著身子,但用床單裹著。她的上臂有塊青,他不記得是自己弄的。 他坐起來。「我必須走了,」他低聲說,「多拉會聽見的。」 「我不在乎。」她說。 「但你的名聲……」 「沒關係,」她說,「我們只要在這兒再住兩天。」她的口氣很實際;認為這已是決定了的事,就像是一筆定下的買賣。他突然意識到——怎麼他才意識到呢?——她可能精神不正常,或是快不正常了;要麼,至少是個道德敗壞的女人。 西蒙拿著鞋子和上衣,像個淘氣的大學生在外面狂歡回來,悄悄地爬上樓去。他感到渾身發冷。他只是在做戲,可她卻誤認為是事實。她真的認為他,西蒙,會出於對她的愛謀殺她的丈夫。可如果他要拒絕她,會怎麼樣呢?他腦子裡一陣混亂;腳下的地板好像不是真的,似乎馬上就要崩潰。 早飯前他找到她。她坐在客廳裡的沙發上;她站起來用很熱烈的吻來向他問好。西蒙抽出身來說他病了;是他在巴黎染上的瘧疾熱復發了。如果他們要完成想做的事——他這樣說是為了解除她的武裝——他必須馬上服藥治療,否則後果就不堪設想。 她摸摸他的前額(他事先在樓上已用海綿弄濕),恰如其分地感到驚慌,同時也流露出一些歡欣:她打算護理他,盡到女人的另一個職責。他可以看到她腦子裡所想的:她會做牛肉茶和果凍,會用毯子和塞滿芥末的帶子把他裹起來,會把他身上露出或可能露出的地方都用綁帶綁上。他的體質會變弱,變得弱不禁風,無能為力,也就會被她緊緊地控制:這就是她的目的。他必須趁還來得及,從她手中逃出去。 他吻了一下她的指尖,溫情地說,她必須幫助他。他的生命都握在她手中。他往她手中塞了張寫給獄長夫人的紙條:因為他不認識當地任何醫生,他需要有個醫生的名字。一旦她拿到那醫生的名字,就必須趕快到醫生那兒去取藥。他用難以辨認的字跡寫了個處方,並給了她買藥的錢。多拉不能去,他說,因為他很難信任她會儘快去辦。時間是至關重要的:他的病必須立刻得到治療。她點點頭,她明白:她會盡力去做任何事,她熱烈地答道。 她臉色發白,渾身發抖,但嘴唇緊閉著。她戴上帽子,匆忙地走了。她一走遠,西蒙就擦乾臉,開始打包。他叫多拉去租輛車,很慷慨地給了她小費。在等多拉回來的同時,他給雷切爾寫了封信,禮貌地與她道別,為自己母親的健康祈禱。他在信裡沒稱她為「雷切爾」。他放進去好幾張銀行支票,但沒寫任何親熱的話。他是個老練的人,不會就這樣被拴住或被訛詐:即便她的丈夫去世,她也不能因為他違約而提出控訴。也許她會自己把少校殺了;她完全有能力這樣做。 他也想到給莉迪亞留張便條,但又改變了主意。幸運的是,他還沒做過任何正式的表白。 馬車來了——倒更像是個運貨馬車——他把兩個旅行袋扔上去。「去火車站,」他說。一旦他安全離開就會給維林格寫信,答應會寫報告,藉以拖延時間。他畢竟可以寫些東西,寫些不讓他完全喪失信譽的東西。但是,最為重要的是,他必須把這段災難性的插曲堅決地留在身後。他會很快去看望母親,重新料理財務之後,就要去歐洲。如果他母親用錢能更少些——她是能做到的——他還勉強有錢去歐洲。 他走進火車車廂,眼見那門緊緊地關上,這才感到安全。車裡有個穿制服的乘務員對他也是種安慰——到底又恢復了正常的秩序。 一旦到了歐洲,他會繼續自己的研究。他會研究各種主要的思潮,但他暫時還不能增加一個新學派。他已走到了無意識的門檻,往門裡看過;更確切地說,他向下看過。他完全可能摔倒,掉進去,淹死。 或許,最好能拋棄理論,而把注意力放在籌款的方法上。他回到美國就要發奮努力。要用講課的方法獲得贊助者。他要建立一個模範的精神病院,院內會有精心管理的環境和最好的衛生和排水系統。不管是什麼樣的設施,美國人最喜歡的是表面上的舒適。一個精神病院如果有寬敞而舒適的病房、做水療的設施和很多機械治療設備,就很可能會成功。一定要有旋轉起來發出呼呼聲的小輪子,一定要有橡膠的吸杯和連在頭蓋骨上的電線,以及測量用的儀器。他要在自己的開創書裡寫進「電療」一詞。關鍵是要讓病人清潔、順從(可用藥物達到這個目的),並要讓他們的親戚敬佩、滿意。就像孩子上的學校,一定要滿足的不是校內的學生,而是付錢的那些人。 這一切將會是種折中方案,但他已經(似乎很突然地)到了需要折中的年齡。 火車開出了車站。先是一股黑煙,接著是一聲長長的哀鳴,那哀鳴像個遭到挫折的幽靈沿著鐵軌尾隨著他。 * 直到火車快開到康沃爾時,他才讓自己想起格蕾絲。她會不會認為他拋棄了她?也許是因為對她失去了信任?如果她對昨晚發生的事真是一無所知,她這樣想是可以理解的。她會被他弄得很迷惑,就像是他對她感到迷惑一樣。 她現在還不會知道他已離開金斯頓。他腦子裡浮現出她習慣地坐在椅子裡縫被子的情形,她也許正唱著歌;等著他的腳步出現在門口。 車外開始下起毛毛雨。過了一會兒,火車一搖一晃地把他搖睡著了;他身子靠在牆上。現在格蕾絲正在陽光下從一個大草坪的那邊向他走來。穿的一身白,抱著一把紅花;一切是這麼清楚,他可以看見花上的露珠。她的頭髮鬆散著,赤著腳;她在微笑。然後他看見她腳下踏的不是草,而是水。但當他要上前擁抱她時,她就像霧似的消散而去。 他醒來。他還在火車上,窗口飄過一股灰煙。他把嘴按在玻璃上。 |
學達書庫(xuoda.com) |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