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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


  第六章

  晨光斜射在操場上,也映照著白色的平房,黃黃的仿似金箔。四隻黑紫色的烏鴉猛撲下來,落在了陽臺的欄杆上,伺機飛進屋裡,好偷吃柯斯拉放在弗洛裡床邊的麵包跟黃油。弗洛裡爬出蚊帳,喊柯斯拉給自己拿點兒杜松子酒來,然後進了浴室,在一個鋅盆裡坐了一會兒,盆裡的水本該是涼的。喝過幾口杜松子酒,他覺得好一些了,便刮了刮臉。通常情況下,他都拖到晚上才刮臉,因為他的鬍子很黑,而且長得很快。

  當弗洛裡愁眉苦臉地坐在浴盆裡的時候,麥克格雷格先生卻身穿短褲和汗衫,在專門鋪在臥室的竹席子上,五六七八九地苦練努征弗利克特的「久坐人士拉伸操」。麥克格雷格先生從不、或者說很少錯過晨練。八(平躺,抬腿至直角,膝蓋不能彎曲)對於一個四十三歲的男人來說是非常痛苦的;九(平躺,起身至坐姿,用指尖去夠腳趾)則更加艱巨。沒關係,人可一定要保持健康啊!就在麥克格雷格先生用力而痛苦地去夠腳趾的時候,一股磚紅色的血液從脖頸處湧上來,以至其面部充血,幾乎有中風之險。汗水在他那厚實肥壯的胸脯上閃閃發亮。堅持,堅持!不惜一切代價,人一定要保持健康。腳夫穆罕默德·阿裡胳膊上挎著麥克格雷格先生的乾淨衣裳,透過半掩的門望去。他那又窄又黃的阿拉伯人臉龐,表現出既不理解也不好奇的神情。五年來,他每天早晨都看到這套肢體活動,隱約認為這是一種祭祀儀式,祭奠的是某個神秘而苛刻的神。

  與此同時,早已出門的韋斯特菲爾德正倚在警察局那張刻痕累累、染了墨汁的桌子上,而肥嘟嘟的巡警在審問一個疑犯,後面有兩個警察看著此人。疑犯是個四十歲上下的男人,長著一張灰白而膽怯的臉,身上僅僅裹著一條破爛不堪的羅衣,只遮到膝蓋,膝蓋以下是又瘦又彎的小腿,上面滿是扁虱的咬痕。

  「這個傢伙是幹什麼的?」韋斯特菲爾德問道。

  「是個小偷,先生。我們發現他有枚戒指,上面鑲著很貴重的翡翠。解釋不出哪兒來的。就他——窮得叮噹響的苦力——怎麼能有翡翠戒指呢?他肯定是偷的。」

  他惡狠狠地轉向那個疑犯,像只公貓一樣伸過臉去,幾乎碰到了對方的臉,聲音很大地呵斥道:

  「你偷了戒指!」

  「沒有。」

  「你是個慣犯!」

  「不是。」

  「你蹲過監!」

  「沒有。」

  「轉過身來!」巡警靈機一動喊道。「彎下腰去!」

  疑犯痛苦地把他那張灰白的臉轉向韋斯特菲爾德,而韋斯特菲爾德則背過臉去不予理睬。兩名警察架住他,把他扭轉過來,摁下身去,巡警拽下他的羅衣,露出其臀部。

  「看這裡,先生!」他指著上面的疤痕說,「他曾經被竹鞭抽過。是個慣犯,所以戒指就是他偷的!」

  「那好,把他送到牢房裡去,」韋斯特菲爾德一邊手插口袋、走開桌子,一邊生氣地說道。從內心深處來講,他並不願意碰上這些倒黴的普通小偷。要是土匪、叛亂分子才好,而不是這些可憐兮兮、畏畏縮縮的耗子!「你們監獄裡總共抓了幾個人,蒙巴?」

  「三個,先生。」

  拘留所在樓上,是個由六寸寬的木條圍起來的籠子,有個警察手持卡賓槍看守著。裡面黑咕隆咚的,熱得讓人喘不上氣,什麼家具都沒有,只有一個臭氣熏天的茅坑。兩個犯人蹲在木條旁,不願靠近另一個犯人。此人是個印度苦力,從頭到腳都是癬,就像披了一身甲胄。有個渾實的緬甸女人,是警察的老婆,正跪在籠子外頭,把米飯和稀溜溜的達西爾盛進錫制的小盤子裡。

  「飯還好吧?」韋斯特菲爾德問道。

  「很好,大人,」犯人們異口同聲地說。

  政府為犯人制定的伙食標準是每人每頓飯兩個半安那,而警察的老婆會設法從中撈取一個安那。

  弗洛裡走到屋外,在院子裡漫步走著,並用手杖將雜草戳進土裡。在這個時段,一切都著上了美麗的淡色——葉子的淡綠色、泥土和樹幹的粉褐色——就像即將消逝的水彩洗液。在操場上,一群群低空飛翔的棕色小鴿子互相追逐著,而翠綠色的食蜂鳥則像慢飛的燕子一般嬉戲。一隊清掃工正朝某個肮髒的垃圾坑走去,每個人的擔子都半掩在外衣下面,那垃圾坑位於叢林的邊緣。那些饑腸轆轆的可憐人,胳膊腿兒瘦得像柴火,膝蓋衰弱得直不起來,只有土黃色的破布遮體,他們活像裹著屍布的骷髏在行走。

  園丁正在給新的花圃翻土,花圃緊靠大門旁邊的鴿子籠。他是個精神遲鈍、愚笨至極的年輕印度人,此人過著沉默寡言的生活,因為他講的曼尼普爾馬方言,根本沒人聽得懂,包括他的澤巴迪人澤巴迪人,印度人和緬甸人通婚所生的後裔。——譯者注老婆。他的舌頭也大得連嘴巴都盛不下。他用手遮臉,向弗洛裡行了個深深的額手禮,然後再次揚起鏟子,一下下使勁而笨拙地鏟向幹土,細嫩的肌肉直打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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