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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


  第四章

  弗洛裡在被汗水浸濕的床上睡覺,除了一條撣褲,全身赤裸。他成天價無所事事,每個月大約有三個星期在營地裡,每次來凱奧克他達呆上幾天,仍舊是為了打發時日,因為他幾乎沒什麼文書工作可做。

  他的臥室是一間又大又方的屋子,白色的石膏牆、通透的門道,沒有天花板,只有幾根麻雀築巢其上的椽子。除了一張四腿的大床沒什麼家具,床上那個收卷起來的蚊帳像個天蓬,再就是一副柳條桌椅和一張不大的鏡子,另外還有幾個做工粗糙的書架,裡面擺著幾百本書,全都由於漫長的雨季發了黴、還被蠹蟲蛀了洞。一隻壁虎趴在牆上,身體扁平、一動不動,活像一隻紋章龍。在陽臺的屋簷外,日光普照,如同閃光的白蠟。竹林裡的幾隻鴿子一直在低沉而單調地叫著,奇怪的是,這叫聲同高溫倒也相稱——是一種充滿睡意的聲音,不過這可是麻醉劑的睡意,而非催眠曲的睡意。

  二百碼之外,在麥克格雷格先生的平房那兒,有個看門人,像是一個活鐘錶,在一塊鐵杆上敲了四下。弗洛裡的傭人柯斯拉聞聲起床,走進廚房吹起炭火的餘燼,燒了開水好泡茶,然後戴上粉紅色的頭巾、穿上棉布做的穎衣,把茶盤端到弗洛裡的床邊。

  柯斯拉(他的真名叫蒙桑拉,柯斯拉是簡稱)是個身材短小、肩膀很寬、長相粗陋的緬甸人。他的皮膚很黑,神情疲倦,留著黑色的小鬍子,向下彎曲到嘴的兩邊,但跟大多數緬甸男人一樣,他的下巴上沒大有鬍子。從弗洛裡來緬甸的第一天起,他就是他的僕人。兩人年紀大體相仿,還是孩子的時候就在一起,一同攆沙錐鳥和鴨子,一同坐在狩獵臺上徒勞地等著老虎出現,一同體驗過無數次露營和遠足的困苦;而且柯斯拉還為弗洛里拉皮條,從中國放債人那兒為他借錢,酒醉後背他上床,照料他熬過好幾次高燒。在柯斯拉眼中,尚未成家的弗洛裡還是個孩子,而柯斯拉本人早已結婚,生了五個孩子,然後再次結婚,成了一個無名的重婚殉道者。就跟所有伺候單身漢的傭人一樣,柯斯拉又懶又髒,但他對弗洛裡可是忠心耿耿。他決不容許其他任何人侍奉弗洛裡吃飯,或者在他上馬的時候給他扛搶或扶馬頭。出行的路上,假如前面有條河,他就會背著弗洛裡過河。他這樣同情弗洛裡,一方面是因為他覺得對方還很幼稚、容易上當受騙,另一方面則是因為那個胎記,他覺得那可是個可怕的東西。

  柯斯拉將茶盤輕輕地放在桌子上,然後繞到床的另一端,輕撓弗洛裡的腳心。他憑經驗知道,這是叫醒弗洛裡又不會惹他發火的唯一方法。弗洛裡翻了翻身,一邊罵著一邊把頭埋進了枕頭裡。

  「四點的鐘已經響過了,主人,」柯斯拉說道。「我拿了兩個茶杯,因為那個女人說她要來。」

  「那個女人」指的是弗洛裡的情婦馬拉美。柯斯拉老是叫她「那個女人」以表示自己的不滿——倒不是說他對弗洛裡養情婦不滿,而是對馬拉美在家裡指手畫腳十分嫉恨。

  「主人今天晚上還打網球嗎?」柯斯拉問道。

  「不打了,天兒太熱了,」弗洛裡用英語答道。「我什麼也不想吃,把這堆廢物拿走,上點威士忌來。」

  柯斯拉不會講英語,但他聽得很明白,於是端上一瓶威士忌,還有弗洛裡的網球拍,他有意將球拍靠在床對面的牆根那兒。在他的眼裡,網球是一種神奇的儀式,所有英國人都義不容辭,而且他也不願意看到自己的主人在晚上無所事事。

  弗洛裡反感地把柯斯拉端上來的烤麵包片和黃油推到一旁,但他往茶裡摻了一點威士忌,喝下去以後覺得好些了。他從中午就開始睡,腦袋和全身的骨頭都發疼,嘴裡還有股燒紙的味兒。多少年來,他都沒有享用過一頓美味了。在緬甸,所有的歐洲飯都讓人覺得噁心——麵包蓬蓬松松的,是用棕櫚汁發酵起來的,味道就像是小乾果麵包,黃油是罐裝的,牛奶也是,除非是那種灰不溜秋的送上門的稀釋奶品。就在柯斯拉走出房間的時候,外面傳來一陣刺耳的涼鞋聲,接著一個緬甸女孩兒尖嗓門兒地喊道:「我的主人起來了嗎?」

  「進來,」弗洛裡沒好氣地說道。

  馬拉美走了進來,在門口踢掉了腳上的紅漆涼鞋。她獲准可以過來喝茶,這算是一項優待,但不包括其他用餐,也不許在主人面前穿著涼鞋。

  馬拉美是個二十二三歲的女人,大概有五英尺高。她身上裹著一條淡藍色的羅衣,上面鑲著中國緞子,還有一條薄紗穎衣,掛著好幾個金墜子。她的頭髮盤得緊緊的,盤成黑色的圓柱形,活像一段烏木,點綴著幾朵茉莉花。她的身體小而平坦,十分苗條,像刻在樹上的浮雕一樣沒什麼輪廓。她那橢圓形的平靜臉龐呈鮮銅色,眼睛小小的,很像個洋娃娃,是那種長相奇特卻異常漂亮的洋娃娃。一進屋,她就帶進來一股檀香木和椰子油的味兒。

  馬拉美來到床前,坐在床沿兒上,突然伸出胳膊攬住弗洛裡。她以緬甸人特有的方式,用自己那只扁扁的鼻子聞了聞弗洛裡的臉。

  「為什麼我的主人今天下午沒有派人去叫我?」她說。

  「我在睡覺。天兒太熱了,沒法幹那事兒。」

  「所以你就寧肯自己睡,也不願意和馬拉美在一起?你肯定是覺得馬拉美長得夠醜的!我真的醜嗎,主人?」

  「走開,」他一邊說著,一邊把她向後推搡。「這種時候我可不需要你。」

  「那至少也要用你的嘴唇碰碰我吧。(緬甸語中沒有」吻「這個單詞。)所有的白人都對他們的女人這樣的。」

  「那好,行了吧。現在別再煩我了。去把煙拿來,給我一支。」

  「為什麼最近你老是不跟我做愛了?唉,兩年前的時候可不是這樣啊!那時候你好愛我的。你送給我曼德勒產的金手鐲和絲綢羅衣。可現在呢,你看」——馬拉美伸出一隻裹著薄紗的胳膊來——「連一個手鐲都沒有了。上個月我還有三十個,現在卻都當掉了。沒有手鐲,身上老纏著那一件羅衣,你叫我怎麼上集市去?我在別的女人面前都覺得怪丟臉的。」

  「難道說,你把手鐲當掉了,還是我的錯不成?」

  「擱兩年前,你肯定會為我贖回來的。哦,你不再愛馬拉美了!」

  她又摟住了他,親吻起他來,這是他曾教過她的歐洲習慣。從她身上冒出一股檀香木、大蒜、椰子油和茉莉花混雜在一起的味兒,這種味道總是令他牙齒打顫。他心不在焉地把她的腦袋按回枕頭上,垂眼打量她那張奇怪而年輕的臉,還有那高高的顴骨、長長的眼瞼、小而勻稱的嘴唇。她的牙長得很好,就像小貓的牙一樣。她是他兩年前花了三百盧比從她父母手裡買下來的。他開始輕撫她那褐色的喉嚨,喉嚨從她無領的羅衣中露出來,仿似一株光滑纖細的莖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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