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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不管有無價值,我還是想說說我對巴黎洗碗工生活的看法。想一想就會覺得奇怪,在一個現代化大都市里,會有成千上萬人除了睡覺,全部時間竟然都待在地底下熱氣騰騰的小房間裡。我問的是這種生活為何要繼續,有何目的,誰想讓它繼續下去以及為什麼要這樣做。我這麼問,並非出於反叛性和懶散的態度,而是想探討一下洗碗工生活的社會意義。

  我認為首先應當說,洗碗工是當今世界的一種奴隸。這並不是要為他們鳴不平,因為他比很多體力工人還要強一點,然而他並不比可供買賣的人更自由。他的工作就是被奴役,也沒有技術含量。他掙的錢只夠糊口,唯一的休假是在被炒掉時。他與婚姻無緣,要麼他能結婚,可是他老婆也得幹活。除非鴻運當頭,否則他根本擺脫不了這種生活,除了進監獄。此時,在巴黎還有揣著大學學位的人刷盤子,每天幹活十到十五個鐘頭。不能說他們懶,懶人當不了洗碗工,他們只是被一種日常生活所束縛,使得不可能思考。如果洗碗工當真思考,他們早就會成立工會,為爭取更好待遇而罷工。然而他們不思考,因為他們沒有空閑時間可以思考,他們的生活讓他們變成了奴隸。

  問題在於,這種苦役為何要繼續下去?人們有種思路,想當然認為一切工作之所以得幹,都有個很好的目的。他們看到別人在幹苦活累活,說一句那種活總得有人幹,便自以為問題解決了。例如,挖煤辛苦,可是總得有人幹——我們一定得有煤用。在下水道裡幹活並非樂事,可是總得有人在下水道裡幹活。對洗碗工的活也類似看待:肯定有人要去餐館吃飯,所以別人就得一星期擦洗盤子八十個鐘頭。文明要如此運作,所以無可置疑。這一點值得考慮。

  對文明而言,洗碗工的工作真的必要嗎?我們有種感覺它一定是「老實的」的工作,因為這種工作辛苦而且不好做,我們已經對體力工作形成一種迷信。我們看到一個人砍倒一棵樹,確信他滿足了一種社會需求,只因為他使用了自己的肌肉。我們卻沒想到也許他砍倒一棵漂亮的樹,是想騰地方擺一座醜陋的雕塑。我相信洗碗工一事上也是如此。他汗流浹背地掙錢糊口,然而並不能因此說他幹的是有用的活,也許只是提供了一種奢侈享受而已,而很經常的是,這種奢侈享受並非名實相符。

  我所說的名實不相符的奢侈享受可以舉例說明,舉一個在歐洲很少看到的極端例子吧:拿印度的人力車夫或者拉馬車的矮種馬來說,遠東任何一個鎮上,都有幾百個人力車夫,全是膚色黝黑的可憐鬼,體重八英石,圍著腰布。有的還生著病,有的年過半百。他們頂著太陽或者冒著雨一路小跑,一口氣就是幾英里,低著頭拉車,灰白鬍子上往下滴著汗水。走得太慢,乘客就會破口大駡。人力車夫一個月掙三四十盧比,拉上幾年就會咳得沒完沒了。拉車的矮種馬又瘦又不中用,價錢便宜,因為只能幹幾年活了。它們的主人用鞭打來代替餵食。這種馬幹的活可以用一個等式來表示——鞭打加食物等於力氣,通常是六成的鞭打和四成的食物。有時,馬脖子一圈都有面積很大的潰瘍,結果拉車時,整天都是墊在新肉上。然而還是有可能讓它們幹活,只用狠狠抽打它們,讓屁股上的疼超過脖子上的疼。過上幾年,就連鞭子也不管用了,馬就被賣了宰掉。這些都是不必要工作的例子,因為並非真正需要馬車和人力車,它們之所以存在,全是因為東方人認為走路沒派頭。坐人力車或馬車是奢侈享受,可是任何一個坐過這兩樣交通工具的人都知道,這是種很糟糕的奢侈享受,只提供了一點點方便,不可能抵消人或動物所受的痛苦。

  洗碗工與此類似。跟人力車夫或者拉馬車的矮種馬比起來,他稱得上是國王,然而他跟前兩者有相似性。他是酒店或餐館的奴隸,他所服的苦役多少說來,是全然無用的。因為說到底,大酒店和高檔餐館到底有何真正必要之處?按說都是提供奢侈享受,然而實際上提供的,是對奢侈享受的廉價而且蹩腳的模仿。幾乎沒人喜歡住酒店。有的餐館比別的好一點,然而不可能以同樣花費在餐館裡吃到和私人家裡同樣好的一頓飯。無疑酒店和餐館一定得存在,可是沒必要奴役幾百個人。酒店和餐館裡的工作不是為了滿足基本需要而確定下來的,而是由按說代表奢侈享受的假像而確定。所謂的高檔,事實上意味著員工幹活幹得更多,客人花的錢更多。誰也沒有獲益,除了餐館的老闆,他很快就能讓自己去多維爾買幢別墅了。從根本上說,「高檔」酒店就是這樣一個地方:一百個人累得要死要活,好讓兩百個人花大價錢,得到的卻不是他們真正想要的。如果酒店和餐館不去搞那些無聊玩意兒,只用講效率地把活幹了,洗碗工有可能每天只用幹六到八個鐘頭,而不是十到十五個鐘頭。

  假如我們都認為洗碗工幹的活多少說來毫無用處,那麼又要問了:為什麼會有人想讓他繼續幹下去?我現在試著從直接經濟原因之外來探討,並衡量一下在想到有人洗了一輩子盤子時,究竟為什麼會讓人感覺舒服。因為無疑,人們——那些養尊處優的人——想到這裡確實感到舒服。馬庫斯·加圖說過,奴隸不睡覺時就該幹活。他幹的活需不需要無所謂,可是他一定得幹,因為幹活本身是好的——至少對奴隸而言是這樣。這種心理如今依然存在,而堆起了無用苦工的大山。

  我相信讓無用工作永遠存在的本能根本而言,只是害怕群氓。群氓(對他們的想法如此)是這樣一種低等動物,讓他們閑下來會帶來危險,讓他們忙得沒時間思考才更安全些。如果有一位有錢人剛好心直口快,要是有人問他對於改進工作環境有何意見,他通常會這樣說:

  「我們知道貧困不好過,事實上,既然我們離貧困這麼遠,我們很喜歡憂心忡忡地考慮它的不好過之處,但是別指望我們會為此做什麼。我們同情你們下層階級,就像我們同情一隻長了癬的貓,可是我們會拼命抵制對你們的處境做任何改善。我們覺得你們像現在這樣讓人覺得更安全些。現狀適合我們,我們不準備冒險讓你們自由,每天多休息一個小時也不行。所以,親愛的兄弟,因為顯然你們必須得流汗,才能讓我們有錢去意大利,那你們就流汗吧,而且永世不得翻身。」

  特別是那些具有才智和有修養的人,他們就持這種態度,在上百篇文章裡,你都能讀出這種意思。有修養的人很少一年收入不足四百鎊,自然跟富人站到一起,因為他們覺得跟窮人有關的任何自由,都對他們自身的自由構成了威脅。對那些受過教育的人來說,換個思路,他們預見到了否則會來的令人心悸的馬克思式烏托邦,所以他們更願意保持現狀。他有可能不是很喜歡富人同儕,然而他覺得和窮人比起來,就算那些富人中最為粗俗者,對他的舒服感造成的威脅也要小一點,那些人跟他聲氣相投,所以他最終跟他們站在一起。就是因為害怕想像出來的能帶來危險的群氓,讓幾乎所有的才智之士都態度保守。

  對於群氓的恐懼是種迷信的恐懼,是基於這種想法,即在窮人和富人之間,有種神秘而且是根本性的區別,似乎是兩個種族,如同黑人和白人,然而事實上,這種差別並不存在。富人群體和窮人群體完全是由收入而不是其他區別開來的,一個普通的百萬富翁只是個穿了新套裝的普通洗碗工而已。換換位子,猜猜看誰是法官,誰是小偷?任何一個跟窮人打成一片的人都很清楚這一點。問題出在那些具有才智和有修養的人身上,本來指望這些人思想開明,他們卻從來不跟窮人打成一片。受過教育的人對貧困又瞭解多少呢?我手頭有一本維庸的詩集,編者竟然覺得需要給「只能看看窗臺上的麵包」一句加注解。饑餓跟受過教育的人所經歷的相距更遠。出於此種無知,很自然就形成了對群氓懷有迷信性質的恐懼。受過教育的人想像有一大群人下人渴望能得到哪怕一天的自由,一旦得逞,就會去洗劫他家,燒掉他的書,讓他去幹活——小心照看一台機器或者掃廁所。「採取任何措施,」他想,「任何不公正的措施都行,但是別讓群氓不受約束。」他沒看到的是因為富人和窮人群體本無區別,就根本不存在讓群氓不受約束這一問題了。群氓實際上現在就不受約束,而且——以富人形象出現——正利用自己的權力去建起通過厭煩來折磨人的巨型機器,比如「高檔」酒店。

  總而言之,洗碗工是奴隸,而且是多餘的奴隸,幹的是乏味卻基本上不需要的活。他之所以被拴在工作上,歸根到底,是出於一種模模糊糊的感覺,即如果讓他閑下來,就具有危險性。受過教育的人本來應該支持洗碗工,卻默許人們這樣做,因為他們對洗碗工一無所知,結果害怕他。我說的是洗碗工,因為我一直衡量的是他的情形。我所說的同樣適用於其他無數種幹活人。這些只是我自己對洗碗工生活中基本事實的認識,並未考慮直接的經濟問題,無疑大都是老生常談。我寫出來,是想說明在酒店裡幹活會形成什麼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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