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埃萊娜·費蘭特 > 碎片 | 上頁 下頁
二七


  奧爾加和女兒伊拉麗亞之間關係不是很好,特別像黛莉亞和阿瑪利婭之間的關係。但和阿瑪利婭不一樣的是:奧爾加是當今社會的女人,她能夠承受這個痛苦的過程,能夠接受伊拉麗亞對她的敵意,她覺得這是一種生命力的體現,可以對抗死亡對她的圍攻。那個被遺棄的可憐女人一直糾纏著她。女兒和母親一起,她們一起肯定了生的價值,和之前那些被遺棄的女人不一樣。

  這時候,我可能要想一想你們問題的核心。我剛才引用的那一段——還有一些類似的東西,我就不引用了——差不多都是你們指出的那些。那不勒斯的那位被遺棄的女人,在第一稿裡充滿了象徵意義,它代表了從阿裡阿德涅[10]開始那些被遺棄的女人的原型。那枚鋸開的戒指,失去的生命能量,那個掃把代表家庭內部的處境,也有一種性方面暗示。不能結婚或不能再婚的焦慮,再也找不到男人的焦灼,都像碎片殘渣湧來。奧爾加在那個幽靈身上看到了男權社會中女性的不安,她在這個形象中也看到了自己。但這種寫法,我很快就不喜歡了,我把這些都刪去了,只提到了維吉爾筆下的米賽諾角。我把這一段抹去了,因為我覺得這不是正確的講述方法。我很害怕在古代神話原型和現代女性中間會出現一種斷裂,奧爾加成了女性命運進步的代表。我選擇打亂時代,比如說在《煩人的愛》中,阿瑪利婭和黛莉亞兩個人融為一體,黛莉亞最後的目標,也就是她生命力爆發的最高點,整個過程讓人欣慰的結果是:阿瑪利婭存在過,我就是阿瑪利婭。我並不是要超越過去,正因為過去積累了很多痛苦,忍受了很多挫敗和拒絕,所以我需要扳回一局。

  【[10]阿裡阿德涅(Ariadne),古希臘神話中克裡特島國王米諾斯之女,愛上了雅典英雄忒修斯,曾用一隻線團幫助忒修斯殺死了米諾斯囚禁于迷宮中的牛頭人身怪物彌諾陶洛斯。關於其結局說法不一,有說她被忒修斯拋棄,有說她後來與酒神狄奧尼索斯結婚。】

  在這裡要解釋清楚的話,我們必須談一談痛苦如何改變時間給人的感覺。痛苦抹去了時間的線條,會打破時間,會把時間變成一個旋渦。時間的深夜,聚集在今天和明天晨曦的邊緣。我們的痛苦根深蒂固,從遠古時代就滲入了我們的身體,在山洞裡激動或讓人恐怖的爭吵,還有那些被打入深淵的女神,到現在還緊緊跟著我們,會出現在我們寫作的電腦上。那些強烈的感情就是這樣,它們會打破時間,激情是致命的一跳,是翻跟頭,是一個旋渦。當痛苦襲擊黛莉亞和奧爾加時,過去不再是過去,未來不再是未來,之前和之後的順序也被打破。在寫這個故事時,也出現了時間上的紊亂。講述者「我」非常鎮靜,講述語言幹淨利落,節奏緩慢;但當情感出現波動,寫作發生了彎曲,變得激動,會吸收周圍的一切,把過去的欲望和懊悔都席捲進來。黛莉亞和奧爾加應該慢慢平靜下來,因為講述者「我」要恢復一種比較平穩的風格。但這種回歸非常短暫,只是為故事的進展積攢能量,然後掀起下一陣颶風。這個意象對於我來說非常有用,會讓我想到痛苦來臨時,就像旋渦一樣席捲著我們,這也是一種激情的寫作,呼吸發出的聲音,肺葉的張合會產生音樂,也會讓不同時代的沉渣泛起。

  黛莉亞和奧爾加從內部講述這種旋渦,當旋渦放慢速度,她們也不會與它保持距離,不會遠觀思索,這是處於旋渦中心的女人講出她們的故事。因此她們不會為母親的生活和她們想過的生活之間的矛盾而痛苦,這並不是對從地中海的古老神話開始的、從古到今一代代女人遭受的痛苦做一次清算,實現一個小小的進步。她們的痛苦源于周圍環境,過去那些女性的遭遇和她們期望的未來同時出現,像影子、幽靈。比如說黛莉亞,她穿著現代女人的衣服,但她後來重新穿上母親的衣服,作為一種釋放自我的服裝;奧爾加可以在鏡中,在自己的臉孔上看到那個死去的棄婦的輪廓,就好像那是她的一部分。

  雜物間裡的怪獸

  我現在回答你們的第二個問題。說真的,我沒法在「有罪」與「無辜」之間劃出一條界限明確的線,我覺得這種模糊性在我書中也很明顯,這些概念經常讓我很迷惑。比如說,宗教熱衷於把無辜者和罪人分開,有時候,這讓我覺得很沒道理。那些被法律宣判為「無辜」或「有罪」的人,也會讓我產生懷疑:有些人按照法律宣判是無辜的,但實際上,他們罪孽深重;有時候,我對那些被判刑的人懷有深切的同情和友愛。按照法律的宣判,阿德裡亞諾·索弗裡[11]是一場政治謀殺的主謀,他的所有行為都證明他是無辜的,但他還不得不繼續坐牢,這真是一件讓人義憤填膺的事情。假如現在的政治首領——我都不想說他的名字——他用自己的錢,還有他的電視建立了一個政黨。他進入了議會,他利用職權,為自己的公司謀取好處,他還動用數不清的金錢和媒體力量,制定了一些法律,使自己免受法律的制裁。總之,他大部分的「政治」活動,都在給自己還有他的朋友謀利,從法律角度他是無辜的。我真覺得,他最大的錯誤就在於他洗清罪行的過程。他利用自己的經濟和政治特權,在講葷段子的間隙,他向那些最弱勢的人們展示,他是如何狡猾地操縱民主的。結果是,我現在寫下這些文字時,我覺得那個關在監獄的人代表了正義,而那個本應該成為全民表率的人,卻兩面三刀,辱沒正義。除此之外,統治我們的政治集團都顯得沒文化,沒腦子,沒公義,讓人覺得諷刺的是,他們還認為自己很無辜,他們臉上帶著狡猾的微笑,那些錯誤和罪過,如果有,也是別人的罪過。我痛恨這些有權有勢的人,他們的裝腔作勢,還有他們對「罪過」和「無辜」的操縱。我特別不相信他們標榜的東西,他們的自我捍衛,自我吹捧,自我定義。我更喜歡那些意識到一個人的行為在道德上很難界定的人,他們竭盡全力想要搞清楚他們做的事情,是不是真的對自己、對別人有好處。

  【[11]阿德裡亞諾·索弗裡(Adriano Sofri,1942—),記者,作家,意大利「不斷抗議」(Lotta Continua)運動發起者,1988年因被控謀殺一名警官獲刑22年,2012年被釋放。】

  幾十年前,我就已經開始反思無辜與有罪的倫理問題,一切開始於一個小房間的內部。在那個小房間裡,我想殺人,我為這個惡念懲罰自己,那也是我和母親發生矛盾衝突之地。我在《煩人的愛》裡描述過這個小房間,在小說第八頁可以找到。如果需要的話,我們從頭開始說起,那是我小時候在那不勒斯住的房子的一個房間,沒有窗子,沒有電燈,它的功能是堆放雜物。人勉強能進去。每次經過這個小房間門口,我都會很害怕。有一次房門沒有關緊,從裡面傳出一陣冷森森的風,混合著DDT的味道。我很清楚地知道,這種氣息來自一個非常龐大的怪獸,它非常醜陋,有些發黃,就好像蟬蛹的樣子,它會毫不猶豫把我吞下去。它藏在這個小房間內部,藏在那些老家具、破椅子、燈籠、箱子和防毒面具中間,我沒有把這個秘密告訴任何人,也許我很害怕他們不相信我。這個小房間的危險,一直是我的秘密。

  那時候我大概有九歲到十歲,對我來說,這個地方第一次變成了一個非常重要的場所。事情是我二妹引起的,我二妹叫吉娜,那時候只有四歲,她非常煩人,尤其在我和大妹玩遊戲時。我大妹七歲,我們都不喜歡和吉娜玩兒,我們說:「她是橋下撿的,是多餘的。」她以為她在和我們玩兒,其實是她一廂情願,無論如何她都讓我們很煩。假如我們把她趕走的話,她會跑到我們的母親面前去哭訴;我們威脅她的話,她會哼哼唧唧得更厲害;假如我們打她的話,她會趴在地板上大喊大叫,兩腿亂蹬,就好像我們弄斷了她的胳膊和腿一樣。她經常帶著不安,臉上帶著討好的微笑問:我在玩遊戲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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