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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四


  ▼1-9.偷偷寫作

  ——給戈弗雷多·福菲的信

  親愛的福菲:

  很遺憾地告訴您,我不知道怎麼簡潔意賅地回答您的問題。很明顯,您提的這些問題,有很多我都沒有深思熟慮過,所以很難給出一個詳盡的答覆,有些問題很難回答,甚至無法回答。因此我試著以交流的方式,而不是以採訪的形式回答這些問題。我事先請求您的原諒,因為我的回答可能會非常混亂,有時會前後矛盾。

  我們從您提到的最後一個問題開始說吧,因為這個問題我可以比較具體、確鑿地回答。我從來都沒有接受過心理分析,儘管有時候我對心理分析的體驗非常好奇。如果您說的心理分析是一種思考方式,一種文化視角和觀點,那我也不具有您所說的心理分析方面的文化。如果說我是女性主義者,我覺得也不是很貼切。因為性格原因,我很難對自己進行歸類,我無門無派,但也沒有任何懊悔,我不執著於任何思想,我從來都沒有在公眾場合上表明自己的政治立場,我沒有勇氣去做這類事情。現在我很難厘清個人的經歷,只能講述一個私人的故事(我讀的一些書,我對某些書的偏愛,等等),因此無關緊要。在成長的過程中,我看到、聽到、讀到的或者記下來的東西造就了現在的我。我比較內向,作為一個默默的聽眾,我可以說,我對心理分析有一點兒興趣,女性主義很吸引我,我很容易接受「性別差異」思想。有很多其他思想也深深吸引著我,和心理分析、女性主義還有當今一些女性的反思都沒有太多關係。我很高興《煩人的愛》中的立場並不是那麼一目了然。

  您所說的「和大眾媒體保持距離」的問題,談起來就複雜了。我相信,除了我剛才提到的個人性格原因,從根本上來說,還有一點兒不妥協的態度,就像是強迫症。就我的體驗,寫作的喜悅和辛苦會波及全身的每個部位。寫完一本書之後,就好像在內心的挖掘太過於深入,你會迫不及待地想從遠處看著這本書,想恢復完整的自我。我發現出版一本書會讓人松一口氣,因為書印出來之後,就會走上自己的道路。起先是這本書跟著你,纏著你,出版之後,輪到你跟在它後面。但是我決定不跟在它們後面,我的想法是,假如我的書進入了流通領域,我沒有任何義務跟著它們走完全程。可能我自己也相信,有些時候,或者說大部分時候,我都覺得,我在書裡寫的「我自己」,可能讀者讀的時候,有人會覺得我講述的故事很討厭,有人會很振奮,這反過來會影響到我,讓我覺得討厭或者振奮,這是一種錯誤的邏輯。以前,關於寫作靈感,有很多神話,可能只能說明一個事實:當一個人在進行創造時,他被附體了,或者說他身體裡居住著別人。當他停止寫作時,他會重新回到自己——一個普通人,有他平常的事務、思想和語言。因此,我現在又重新成為我自己,待在這裡,做我每天的工作,和那本書沒有任何關係。說得更具體一點兒吧,我之前進入了那本書,現在我再也進不去了,那本書也無法再次進入我。我只能保護我自己,不受它的干擾,這就是我現在做的。我把這本書寫出來,就是為了擺脫它,而不是成為它的囚徒。

  當然了,還有其他東西可以說說。小時候,對於我來說,文學高於一切。寫作對於我來說意味著完全投入,寫到最好,我不會接受任何中間路線、任何平庸的東西。隨著年齡的增長,我開始改變了對於文學寫作的過高標準,寫作並不是至高無上的行為,現在我能比較客觀地看待它(這個世界上,還有其他事情值得全心全意投入)。當我達到了一種新的平衡,我開始對我的生活——無論是私人生活還是公眾生活都感到很滿意。我不希望回頭,我已經戰勝和獲得的東西,我要保持下去。當然了,《煩人的愛》獲得了很多讀者,這讓我很開心,而且這部小說也被改編成了一部重要的電影,這讓我很欣慰。但我不想重新建立這樣的生活觀念:你的成就是由你寫出來的東西成功與否來衡量。

  還有創作手法的選擇,我很難把這個問題解釋清楚,尤其是對那些斷章取義,可能會因此被傷害到的人。我習慣的寫作方式,就像是在瓜分戰利品。我在塑造一個人物時,會讓他有著張三的特點,又說出李四的話。我會重現我經歷過的場景,場景裡有我以前認識的人。我重新構建一種「真實」的體驗,但和現實中的情況不一樣。我重新去營造那些「真實經歷」留下的印象,或者是基於多年人生體驗產生的幻想。我寫的東西,很多都參照了真實發生的事情和場景,這些情景和人物重新組合,產生了小說中的故事。因此我距離我的寫作越遠,它就越會成為自己:一部虛構的小說。我越靠近這個小說,進入這個小說,那些真實的細節就會占上風,這本書就不再是虛構的小說,它就會像一份不懷好意、肆無忌憚的備忘錄,首先會傷害到我。因此,雖然小說裡有自傳的成分,但我希望我的小說能夠遠離我,能講述出它作為小說的真相,而不是一些偶然發生的瑣碎事情。

  但那些媒體把作者的照片放在一本書上,作家的形象出現在一本書的封面上,這真讓我覺得南轅北轍。作家和作品之間的距離完全被抹去了,這樣的話,要靠作者去支撐他的作品,會把作者和書本的內容混為一體。面對這種做法,我就會感到羞怯。我工作很長時間,投身於我想要講述的材料,我從個人經驗中汲取了我所需要的東西,我從「公眾」材料裡也汲取有用的東西,就是一些聲音、事件,還有或近或遠的人物,要構建一個站得住腳的敘事。現在,這個故事無論好壞,它自成一體,形成了一種內部的平衡,為什麼我要去信任媒體呢?就是為了和這部作品息息相通?我對媒體的擔憂是有根據的,因為目前媒體的性質讓它們並不會維護一種真正的「公眾的利益」。一部作品寫出來可能是為了突破個人體驗,而媒體傾向於把一種「私密性」強加給作者。

  尤其是,我最後提到的這一點,應該進行深入的討論。有沒有一種方式可以保護作者的權利,一個作者是不是可以選擇,只有他寫出來的東西才是「公眾」的呢?現在的出版市場,首先考慮的是這個作者適不適合成為公眾人物,是不是一個有魅力的人,可以幫助作品的銷售。假如在這個方面做出讓步的話,至少從理論上來說,那就是接受作者的整個人、他所有的經驗和情感和這本書一起銷售。但個人的精神很容易受到影響,假如暴露出來,也只能上演一齣喜憂參半、不情願或帶有抵觸的節目(有時候作者們會很慷慨,但總的來說,他們是被迫演出),他們給這個作品添加不了任何東西。

  關於這個問題,我就說到這裡。我最後想告訴您的是,一個人在寫作時,如果他知道自己不必要為這部作品抛頭露面,那他會非常自由。這就是為什麼我要捍衛一個屬於自己的角落。現在我已經嘗試過了,假如這個角落被剝奪的話,我會很快變得貧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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