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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七


  她又笑著說:「我在思考未來,不是往事。」

  「未來怎麼樣呢?」

  她似乎正要開口作答,但接著又改變了主意。這種情況出現過兩次。她那眼神中閃現出一種緊張情緒。

  「我知道,你發現了另外一個男人。」費伯話一出口就想到:我說這樣的話幹什麼?「他意志不像戴維那麼堅強,也不像戴維那麼英俊。你之所以愛他,其中至少有部分原因是他意志薄弱。他人很聰明,但不富有;他有熱情,但不傷感;他溫存、可愛——」

  她死死捏著白蘭地酒杯,終因壓力過猛,杯子碎了。碎片落在她的膝上,又落到地毯上,她也不管。費伯趕忙來到她的椅子旁,在她面前跪了下來,見她的拇指在流血,就握住了她的手。

  「你傷害了自己。」

  她對他看看。她在哭。

  「對不起。」他說。

  表皮受了傷。她從褲子口袋裡掏出手絹,塞住了流血的地方。費伯鬆開她的手,去抬那些碎玻璃片。眼下正是機會,他很想吻她。他把碎片放在壁爐上。

  「真沒想到讓你這麼傷心。」他說。(他沒有想到?)

  她拿開手絹,看到拇指還在流血。(不,你想到了。而且,上帝知道,你是有意的。)

  「用繃帶。」他提了建議。

  「廚房那兒有。」

  他找到了一卷繃帶,一把剪刀,還有一顆別針。他倒了一小碗熱水,又回到起居室。

  在他到廚房去的時候,她不知怎的,擦乾了臉上的淚水。她渾身無力,很順從地坐在那兒,而他在一旁用熱水給她洗拇指,又擦乾,將一小條繃帶包紮在傷口上。她兩眼始終看著他的臉,不看他的手,但那表情令人難以琢磨。

  他包好了傷口,突然往後一步站了起來。他真傻,竟然做到了這種地步。該到脫身的時候了。他說:「我想,我最好睡覺去。」

  她點著頭。

  「很抱歉——」

  「不用道歉了,」她說,「這種事不好讓你做。」

  她的話說得很冷峻。他估計:她也同樣感覺到這一切已經失了分寸。

  「你還待在這兒嗎?」他問。

  她搖著頭。

  「那麼……」他跟著她,穿過門廳上樓。他注意看她上樓梯的姿勢,那臀部的扭動非常優美。

  到了樓梯頂的小平臺上,她回過身,對他輕輕說:「晚安。」

  「晚安,露西。」

  她看看他,過了一會,他伸出手要握她的手,但是她立即轉過身,連頭也不回就徑直走進了臥室,隨手關了門。他站在那兒,很不理解:她究竟在想些什麼——說得更直截了當一點,他自己究竟在想些什麼。

  第二十二章

  布洛格斯駕著一輛徵用的森比姆·塔爾博特汽車,車子的引擎已加大了馬力。他不顧危險,一整夜都在風馳電掣般快速前進。蘇格蘭高地的公路彎彎曲曲,很陡,由於下了雨,路又很滑。有些地方的窪地積水有兩三英寸。擋風玻璃上雨水不停地流淌。有些地方的山頂比較開闊,那一陣一陣的狂風似乎要刮翻汽車,讓它倒向路旁濕淋淋的草地。布洛格斯坐在車裡,身子前傾,他瞪大了眼睛,緊盯著刮雨器掃清的那一小塊玻璃的前方,借著與昏暗和大雨搏鬥的前車燈光,把握方向,一英里又一英里地前進。車子剛行駛到愛丁堡北面,他就軋死了三隻野兔。車輪碾過小動物的身子,那種顛簸使他感到一陣噁心。他仍然不減速,只是行駛了一會覺得有點費解:野兔通常在夜晚四處奔跑嗎?

  緊張的駕駛使他感到頭疼,坐立的姿勢也引起了腰酸。他還感到饑餓。他把車窗打開,想用涼風來保持頭腦清醒,可是雨水灌了進來,他只好立刻把窗戶關上。他的心思轉到了「針」,或者是費伯,或者是現在他使用的另外什麼名字:一個微笑的青年人,身穿運動衣,手捧獎盃。的確,在這場長途賽跑中,費伯至今是個領先者。他領先了48個小時,他有有利條件:只有他知道自己要跑的路線。布洛格斯真想和他舉行一場比賽,只是賭注不能這麼大,大得這麼驚人。

  他想,如果他真的和這個人面對面相逢,他該怎麼辦。那就先發制人,免得他先動手。可是費伯是個行家,對這種人你可馬虎不得。搞間諜的人,大多數沒有受過正規訓練,他們是受挫的左派或右派革命分子,是那種想像中認為間諜工作光彩非凡的人,是貪婪的男人、有色情狂的女人或者敲詐勾當中的犧牲品。真正的職業間諜並不多,但的確有危害性,他們決不講仁慈。

  車子到了阿伯丁時離天亮還有一兩個小時。大街的燈光加了偽裝,顯得很暗,但是他從來沒有像此刻那樣對街燈充滿了感激之情。他不知警察局在什麼地方,街上也沒有人給他指路。他只好開著車兜圈子,後來看到了熟悉的藍燈(也很暗淡)。

  他停下車,冒雨跑進那幢房子,那裡已有人在等他。戈德利曼已經電話通知了這邊,他現在的確像個高級軍官了。有人把布洛格斯帶到了艾倫·金凱德的辦公室。艾倫·金凱德是偵探警長,五十五六歲光景。辦公室裡另外還有三名警官。布洛格斯和他們一一握了手,很快就忘了他們的名字。

  金凱德說:「你從卡萊爾來,這麼快就到了,神速啊。」

  「差點連命也搭掉了。」布洛格斯說著就坐了下來。「能不能弄點三明治……」

  「沒問題。」金凱德把頭探到門外說了些什麼。他對布洛格斯說,「一會兒就到。」

  辦公室四壁刷成灰白色,木板鋪的地,家具簡樸而實在:一張辦公桌,幾把椅子,一個檔案櫃。佈置非常單調:沒有畫像,沒有裝飾品,沒有任何的個人風格。地板上放著一託盤的杯子,用過還沒有洗。室內煙味彌漫。這個辦公室裡好像有人整夜在工作。

  金凱德蓄著小鬍子,頭髮稀疏灰白,戴著眼鏡。他身材高大,看上去很能幹,身穿襯衫,掛著背帶。他說話是地方口音,正如布洛格斯一樣,這是一種逐步晉升的標記——不過從年齡上看,他的晉升比布洛格斯要慢。

  布洛格斯問:「關於這樁案子,你們知道多少?」

  金凱德說:「不多。不過,你的上司戈德利曼的確說過:至少倫敦的兇殺案是這個人罪行的一部分。我們還知道你屬￿哪一個部門。因此對這個費伯,我們可以據理做出判斷……」

  「目前你們已經做了哪些工作?」布洛格斯問。

  金凱德把腳蹺到了辦公桌上,說:「他兩天前到了這兒,是吧?在那個時候我們就著手進行搜查。我們有他的照片——我以為,這一帶的警察都有他的照片。」

  「是這樣的。」

  「我們搜查了旅店、飯店、火車站和公共汽車站,我們並不知道他那時已經到了這兒,但我們的搜查工作還是很徹底。不用說,我們沒有查到。當然,我們還要搜查。不過,據我的看法,他到了阿伯丁後很快就走了。」

  一位女警察送來一杯茶,一塊奶酪很厚的三明治。布洛格斯向她道了謝,貪婪地吃起來。

  金凱德接著說:「今天早上,第一列火車還沒有開,我們就派了個人到火車站,汽車站那裡也派了人。因此,他要想離開這兒,除非是偷了車逃走,要麼就是搭了車。而我們並沒有接到有關盜車的報告,估計他是搭車——」

  「也可能出海逃走。」布洛格斯咬著全麥麵包說。

  「那天離港的一些船隻不大,不可能讓他偷乘出海。從那以後,風暴降臨,當然什麼船也沒有出海。」

  「有偷船的嗎?」

  「沒有任何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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