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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三


  他對著部下打量了一番,仿佛是要看一看誰敢與他爭辯。會場上一片寂靜。隆美爾在打冷顫。地下室內冷若僵屍。

  「問題是,他們登陸的地點是在哪兒?馮·羅納——由你向大家報告。」

  已經有效地取代了卡納裡斯地位的亞曆克西斯·馮·羅納上校立即站起身來。他在戰爭爆發時不過是個上尉,靠著一份報告而飛黃騰達。那份報告論述的是法軍的弱點,立論出色,人們說這份報告對德軍取勝起了決定作用。1942年,他升任了軍事情報局局長;卡納裡斯倒臺以後,他又併吞了德國的反間諜機關。隆美爾有所耳聞:此人很自負,說話直言不諱,但很能幹。

  馮·羅納說:「我們的情報來自多方面,但絕不是十分全面。盟軍這一次入侵,代號為『霸王』。在英國集結的部隊分佈情況如下,」說到這裡,他拿起指示棒,穿過會議室走到牆邊的地圖那兒,「第一,在南海岸一帶;第二,在這兒,稱為東英吉利亞地帶;第三,在蘇格蘭。迄今集結部隊最多的地方是東英吉利亞。我們認為,人侵將兵分三路:第一路,在諾曼底登陸,進行牽制性的進攻;第二路,越過多弗海峽向加來海岸進攻,這是主攻方向;第三路,這是側翼進攻,即從蘇格蘭渡過北海到達挪威。我們各方面的情報都證實了這個預測。」說完他就坐下來。

  希特勒問:「大家的意見呢?」

  隆美爾是B集團軍司令,控制著法國北海岸一帶。他說:「我能舉出一例加以證實:迄今遭到轟炸最嚴重的地方是在加來海峽。」

  戈林提了個問題:「馮·羅納,你的預測所依據的情報來自哪些方面?」

  馮·羅納又站起來。「來自三個方面:空中偵察、對敵方無線電的監聽和特工報告。」他說完就坐下了。

  希特勒雙手交疊,保護性地放在身前,這是一種神經質的習慣動作,也是一種象徵,表明他就要講話:「現在,我要告訴你們:如果我是溫斯頓·丘吉爾,我會怎麼考慮。我面臨的是兩種選擇:要麼是塞納河以東,要麼是塞納河以西。東邊有個有利因素,距離比較近。但是若論距離,在現代化戰爭中只有兩種:戰鬥機航程以內和戰鬥機航程以外。而上述兩種選擇均在戰鬥機航程以內。因此,距離就不屬￿應考慮的問題。

  「西面有個大港口——瑟港,東面卻沒有。尤其重要的是,東面有比西面更嚴密的防禦。敵人也有空中偵察。

  「因此,我會選擇從西面出擊。做出這種選擇以後,我會採取什麼行動呢?我要設法讓德國人以為我從東面出擊!這樣,往諾曼底派一架轟炸機,往加來海峽就派兩架;我要把塞納河上的橋樑統統炸毀;我要播出導致誤解的無線電報,發出假情報;在軍隊部署上,要讓敵人得出錯誤結論。我要欺騙像隆美爾和馮·羅納這樣一群笨蛋,也希望能騙過元首本人!」

  沉默了好半天以後,戈林首先發言:「我的元首,我認為,你把丘吉爾與你相提並論,說他和你一樣膽識過人,這也把他的形象拔得太高了。」

  令人不快的地下室裡,先前的緊張氣氛有了明顯的緩和。戈林的話說得恰如其分,用恭維的方式表明了不同的意見。其他人都支持他的意見,每個人在論點上都顯得更有力量——盟軍將會選擇短距離的水路,這是為了進攻的速度;選擇較近的沿海線,作掩護的戰鬥機往返和加油也可以縮短時間;東南面登陸更加方便,因為那裡有較多的港口和海灣;再說,那些情報也不大可能全是錯的。

  希特勒聽了半個小時以後,就舉起雙手要大家安靜下來。他從桌子上拿起一疊發黃的文件,對大家揮動著說:「1941年,我就印發了《建設海岸防線》的指示。在這份文件裡,我就預見到:盟軍的登陸地點將會果斷地選擇在諾曼底和布列塔尼的凸出部分,因為那裡有良好的港口,是理想的登陸地。我當時有這樣的預見憑的是我的洞察能力,現在仍然有這種直覺!」他的下唇泛起了一些白沫。

  馮·羅納大膽陳辭(隆美爾思忖著:他比我有膽量):「我的元首,我們的情報工作當然還在繼續。你一定知道,我們還有一條特別的偵察線。我在最近幾個星期,已經派遣一名密使潛入了英國,叫他與代號叫『針』的特工取得聯繫。」

  希特勒兩眼泛著光彩。「啊,這個人我認識。快接著說下去。」

  「我們給『針』下達的命令是:瞭解巴頓將軍的美國第一集團軍駐紮在東英吉利亞的軍事力量。如果對方的力量是言過其實,我們一定要重新考慮我們的預測。但是,如果他報告的情況和我們目前的估計相當,那麼加來海峽就是進攻的目標,這幾乎無庸置疑了。」

  戈林看看馮·羅納。「這個『針』是什麼人?」

  希特勒回答了這個問題:「卡納裡斯吸收的特工中,這是惟一像樣的,因為那是在我的指示下吸收的。我瞭解他的家庭——都是堅強正直、忠心耿耿的德國人。『針』很有才華,有才華啊!他的報告我全都看過。他已在倫敦待了——」

  馮·羅納打斷了他的話:「我的元首——」

  希特勒對他怒目而視,問道:「怎麼回事?」

  馮·羅納顧慮重重地問道:「那你相信『針』的情報?」

  希特勒點點頭:「那人會發現實情。」

  第十三章

  費伯身子靠在樹上,渾身哆嗦,又在嘔吐。過了一會他便考慮要不要把五具屍體埋起來。

  他估計:埋這些屍體需要半個小時到一個小時的時間,這要看把屍體埋到什麼程度。在這段時間裡,他有被捕的可能。

  他要權衡一下:為了推遲人們發現死者的時間,他就要冒險埋屍,冒這個險可能贏得多少寶貴的時間呢?五個人失蹤,他們很快就會知道,那麼9點左右將會有一次搜查。如果他們的搜查以常規巡邏的方式進行,那麼路線是清楚的。搜查的第一步就是派個人沿途查看一遍。如果不埋屍體,搜查的人便會看到屍體而發出警報。如果屍體埋了,那搜查的人就要回去報告,接著會有一次全面搜查,有警犬、有警察四處尋找。要找到埋了的屍體可能要費一天時間。到了那時,費伯可能已回到倫敦。在他們尋找兇手時,他已經脫離了這一帶——這一點對他來說非常重要。所以他決定再冒一個小時的險。

  他把年老的上尉橫搭在肩上,遊過河以後就把屍體胡亂地扔在一片灌木叢後面;接著他把船艙裡的兩具屍體拖來,堆在上尉的屍體上;最後把沃森和下士的屍體也堆了上去。

  他要挖一個大坑,可是沒有鐵鍬。在樹林裡幾碼遠的地方有一小片空地,土很鬆軟,而且地勢稍稍下陷,這給他提供了方便。他到船上的廚房裡取了一隻帶柄的平底鍋,開始挖坑。

  這片空地的表層幾英尺都是腐爛的落葉,挖起來毫不費力。落葉下面的泥土挖起來就很吃力。挖了半個小時,才挖了不過18英寸,可是不挖又不行。

  他搬過一具一具的屍體往坑裡扔,接著便脫下滿是泥汙和血跡的衣服,扔在屍體上。他把鬆土掩蓋在墓坑上,還從附近的灌木和樹枝上扯了樹葉鋪在上面。這樣的偽裝逃過初次表面的搜查應該不成問題。

  河岸附近的泥土,有些濺上了沃森的血,他用腳把那些土踢翻過來;被匕首刺死的士兵的血濺在船上,費伯找到一塊布,把甲板上的血跡擦洗乾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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