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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七


  第七章

  費伯接到電文以後,心裡很惱火,因為上級要他正視一個他一直在回避的問題。

  漢堡那邊已經確信電文到了他的手裡。當時他曾發出呼叫信號,他們不是像平常那樣發出「已悉——繼續發報」的回復,而是發出了「與一號接頭」的命令。

  他發出了「知悉」的電文以後,把無線電發報機收回手提箱裡,便騎著自行車出門到埃裡斯沼澤地區那兒去——他現在的隱蔽身份是觀察和研究野鳥的人,他行駛在布萊克希思公路上,回頭看看那狹小的兩室套的公寓,心裡在盤算著是否執行上級的命令。

  如果拒絕服從,有兩個理由:有職業上的原因,有個人安全上的原因。

  職業上的原因是:「與一號接頭」是個很陳舊的暗語,還是卡納裡斯在1937年制定的。含義是要他到某個商店的門口與另一個特工接頭,那家商店位於萊斯特廣場和皮卡迪利廣場之問。接頭的方式是通過各自帶的一本《聖經》來辨認對方,暗語是:

  「今天讀哪一章?」

  「《列王記上》第十三章。」

  接著,在確信沒有受到跟蹤以後,他們就會一致認為,那一章「最令人鼓舞」;如果不是這樣,其中一人就會說:「那一章我恐怕還沒有讀呢。」

  那一家商店的門面或許已不復存在了,但是費伯感到麻煩的倒不是這一點。他覺得:早在1940年就有一些不中用的非職業間諜越過海峽,並且落入了MI5的懷抱中,卡納裡斯很可能把那句暗語早就告訴了那些人中的大多數。費伯知道那些人已遭到逮捕是因為報上公佈了他們受絞刑的消息。當然,那樣做是為了安撫群眾,說明已對「第五縱隊」採取了行動。那些受絞刑的傢伙,臨死前肯定會洩露秘密,英國人現在可能已經知道那種陳舊的暗語。如果他們截獲了漢堡發出的那份電文,現在一定有許多具有語言天才的英國年輕人簇擁在那家商店門口,他們個個夾著《聖經》,用德國口音在練習那句話:「最令人鼓舞」。

  在那些令人陶醉的日子裡,打進英國似乎已指日可待,而德國反間諜機關卻把自己的職業特點置之度外。從那以後,費伯對漢堡就失去了信任。對於自己的行蹤,他向他們保密;拒絕與在英國的其他特工取得聯繫;發電文時,他經常改換頻率,不管是否干擾了別的特工的發報信號。

  如果一貫對上司的指令百依百順,他可能不會活到今天。

  在維爾維奇,費伯和許多騎自行車的人混在一起,其中很多人是婦女。此時正是白班下班的時候,軍火製造廠的工人們如潮水一般擁了出來。那些工人雖然面帶倦意,卻顯得喜氣洋洋,這使費伯想到了不服從上級命令的個人原因:他認為他的國家正在戰爭中漸漸失利。

  他們肯定贏不了這場戰爭。俄國人和美國人已經參戰;非洲已丟失;意大利已經崩潰;今年——1944年,盟軍一定會在法國領土上登陸。

  費伯不想以生命做無謂的冒險。

  回到家中,他把自行車放在一邊。就在他洗臉的時候,頭腦裡突然閃出了不合邏輯的念頭:他要去接頭。

  冒這種險很愚蠢,因為那是為了一種無望的事業。然而他卻產生了強烈的冒險願望。理由很簡單:他已經有一種難以言表的煩惱。一成不變的收報發報、觀察和研究野鳥、騎自行車進進出出、寄宿店裡的茶點——他已經度過了四年與實際戰爭相隔太遙遠的刻板生活。他似乎在任何情況下都沒有陷入危險的境地。這反倒使他膽戰心涼,因為他想到有潛在的威脅。每當他辨出有危險存在,而又能採取步驟使危險消除,他便感到無限喜悅。

  就這麼辦,他一定要去接頭,但接頭的方式與他們所期望的並非一致。

  儘管戰爭的氣氛很濃,倫敦西區仍然是行人擁擠。費伯想知道柏林的大街上是不是也有類似的情況。在皮卡迪利廣場那兒,他從哈查德書店買了一本《聖經》,揣在大衣裡面的口袋裡,別人是看不見的。這一天,天氣溫和而濕潤,時斷時續地下著毛毛雨。費伯帶了雨傘。

  接頭的時間在上午的9點到10點,或下午的5點到6點。具體安排是:有一個人每天到接頭地點去,一直等到另一個人露面;如果連續去了五天都沒有聯繫上,那人就改為隔一天去一次,連續進行兩周;兩周以後還沒有聯繫上,就放棄聯繫。

  現在是9點10分,費伯來到了萊斯特廣場,只見接頭的人已經到了,就站在那家煙草店門口,假裝在避雨,腋下夾著一本黑皮包裝的《聖經》。費伯瞟了他一眼,低著頭迅速走過他身邊。那是個年輕人,蓄著金黃色的小鬍子,看上去營養不錯。他穿的是黑色雨衣,胸前有兩排紐扣,正在那裡看《每日快報》,嘴裡嚼著口香糖。費伯對他不熟悉。

  費伯從街對面再次行走時,發現了「尾巴」。那人身材矮小,長得結實,身穿有腰帶的雙排扣雨衣,頭戴英國便衣警察喜歡戴的軟氊帽。他正站在一幢辦公樓的門廳裡,從玻璃門往大街對面觀看,注意著煙草店門口那人的動靜。

  眼下存在兩種可能性。如果那個接頭的人不知道自己受到跟蹤,費伯只得把他從接頭地點引開,把「尾巴」扔掉;但是還有一種可能:來接頭的那人已經被逮捕,煙草店門口那人是個替代者。在後一種情況下,費伯決不能讓門口那人或是那個「尾巴」看到自己的面孔。

  費伯假定是最壞的可能性,並且想出了對策。

  廣場裡有個公用電話亭,費伯進去以後便記住了電話號碼。接著他找到了《聖經·列王記上》的第十三章,把那一頁撕下來,在頁邊空白處寫了幾個字:到廣場的那間電話亭去。

  他在國立美術館後面的那條背街上轉來轉去,後來找到了一個小男孩,10歲或11歲光景,他正坐在門口的臺階上用石頭玩水。

  費伯問他:「廣場那裡的煙草店,你認得嗎?」

  「認得。」

  「喜歡吃口香糖嗎?」

  「喜歡。」

  費伯把《聖經》上撕下來的那一頁遞給了孩子,說道:「煙草店門口有個人。如果你把這個交給他,他就會把口香糖給你吃。」

  「行啊。」孩子答道。他站起身來又問了一句:「這傢伙是不是美國佬?」

  「就是。」費伯回答。

  小男孩跑去了,費伯也跟在後面。就在孩子快要跑到那特工面前時,費伯突然身子一閃,溜到了對面那幢辦公樓的門口,「尾巴」正在那兒透過玻璃向外面窺探。費伯把身子擋在門外,正好遮住了「尾巴」的視線,使他看不到街對面的動靜。而且,他還撐開雨傘,裝著撐得很費力的樣子。這時,他看到那位特工給了孩子一些東西以後就走開了,他也就不再在撐傘上搞什麼花樣了,而朝與特工相反的方向走。他回頭看看,只見「尾巴」已跑上大街,去尋找那位失蹤了的特工。

  費伯就近停在一個電話亭旁,撥了電話號碼——就是廣場上那個電話亭的號碼。過了幾分鐘後,他才打通,終於聽到一個深沉的聲音:「喂!」

  「今天讀哪一章?」費伯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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