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外國文學 > 我在黑手黨的秘密生涯 | 上頁 下頁


  我不得不採取一個有領導身份的姿態,因為我們外出時,我要能控制這些年輕人。我們在獲得證據的同時,還要指揮行動避免出現暴力。因此我對貝克說,我和馬歇爾要指揮開槍的事。

  他表示同意,並且要把這個意思傳達到那些小年輕人中間去。

  貝克對我講到了他所做出的種種規定:特別型號、色彩、附加物等。我們獲得的任何東西,都以零售價格的4分之1或2分之1出售。像帶有附加物的林肯牌和卡迪拉克牌轎車,價值大約12,000美元,他要得2,500美元。集裝箱貨運列車價值在10,000至15,000美元,貨車1,500至2,000美元,倒垃圾車4,000美元。

  我們得到的報酬交給聯邦調查局。馬歇爾作為知情者,每個月還有費用,但在幹這裡的活動所得,他不能保留。

  貝克想要我們搞一輛懷特牌集裝箱貨運列車。他已經盯上了巴拿馬城外的一輛,邁阿密市有個買主願付15,000美元買下。第二天,我和馬歇爾去窺看情況。我們的車停在街對面的一家酒店旁。我們想看看是什麼地方的車,車子是不是在行駛,好決定行動的時間。

  我們在那裡待了20分鐘,忽見一輛治安官的車子停了下來,車裡的官員往我們這邊走。他說,酒店老闆已經懷疑,想瞭解一下我們為什麼待在那裡。

  「長官,我們正在考慮想買點什麼東西,」我說。「已考慮好了。」我們走進酒店買些啤酒。

  當天晚上,在對車子下手之前,馬歇爾給我作了扼要說明。我自己去動手,看看我能不能幹好。記得他講述過電線熱線的情況,以及我該怎麼動手。懷特牌集裝箱貨運列車呈扁平形,有一整套臥鋪設備的車廂,有通風設備,司機室在引擎上面。待在司機室裡就可以幹我要幹的事。

  我們來到車子附近,偵察了一會兒,查清治安部門的巡邏隊什麼時間經過這兒,兩班之間相隔多長時間。馬歇爾待在外面擔當警戒。我往車邊走,5分鐘就進去了,接著就啟動引擎,把車開走了。

  我駕駛了第一段路程,行了300英里到了萊克蘭。我們想乘白天在那裡睡幾個小時,然後再開往邁阿密。我們把車停在旅館的停車場。就在我們睡覺的時候,我們的特工人員走到車子這邊,記下了車上的號碼等一切數據。

  第二天,我們把車開到了邁阿密,會到了貝克和那個客戶。客戶本想把這輛車子轉手倒賣給在歐洲搞公路建築的一個承包商。不過,他現在改變了主意,不想買了。

  貝克只得返回巴爾的摩。他對我們說;「你們倆朋友要把車子藏在附近,等我重找買主。」

  這麼大一輛車,我們藏到邁阿密的什麼地方呢?我問了問那些年輕人。從州立公路巡邏隊來的年輕人說,我們可以把車藏到邁阿密外交通部的大院子裡。把我們偷盜來的車子藏到政府部門的院子裡,我對這個建議並不熱心。不過,他們說那個院子很大,有好幾個車庫,藏在那裡很可靠。

  就這樣,我們的車暫時就藏在那裡。

  汽車、卡車的停車場,除了電燈和進出口有鐵鍊以外,大多數沒有什麼特別安全措施。警察巡邏隊一般是每隔15分鐘或半個小時走一趟。如果一切行動順利,5分鐘就可以搞到一輛轎車。

  我們出去偷車,我是單獨行動。這兒既沒有聯邦調查局密探,也沒有公路巡邏隊。幹這樣的隱蔽行動,你既不指望和你共謀的同夥,也不想要執法機構為你監視現場。這種作案也不會有人向警察報告。知情的人越少越好。

  我身上沒有帶聯邦調查局的身份證。我不想冒被逮住的危險。官方警察身上並不帶身份證,有些人身上暗藏有證件。我個人的感受是,帶身份證有另外一層擔心。你如果被警察抓住,你說清楚就可以脫身。或者你受到審查——這也沒什麼大不了。如果你陷入困境,我認為最重要的是:你千萬不要把正在發生的情況告訴執法官。你接受檢查,讓負責這項工作的人去決定他們想幹的事。當你從事隱蔽工作的時候,你要把執法證件丟在腦後,不去想它才對。

  偷一輛車是輕而易舉的事。可是當我出去行動的時候,我真的情緒激動起來。儘管我幹的是神聖的工作,可是我單槍匹馬,既沒有人為我監視,也沒有任何保護。當你和頑賊、有前科的罪犯以及帶槍或不帶槍的夥計一道去偷汽車,你無法預料到會發生什麼情況,你的頭腦裡真是剪不斷、理還亂。

  你想獲得案件的證據,你還想保持警戒,確保他們不要越軌,不要發生災難性的事件。你還在擔心別被逮住。

  如果這幫傢伙被逮住,他們會作出什麼反應?他們會試圖打出去嗎?如果一名警察碰上三四個偷車的傢伙,他會有什麼反應?如果作案中有人採取行動,這個警察會不會開槍?

  如果我們都在一起受到審查,我該採取什麼態度?我該如何保護行動計劃?我怎麼樣保護馬歇爾?又怎麼樣保護我自己?

  當你外出作案的時候,你頭腦裡會從各個角度思考這些問題。我們一周要偷5-10輛車。

  有人向我們訂貨,要3輛卡迪拉克牌轎車。我們在佛羅裡達州的中部城市裡斯堡物色到了目標。一處停了兩輛,另一處有一輛。當天晚上,我和另外兩個年輕人出發,偷到了車。我們奔向萊克蘭,趕回到我們居住的旅館。馬歇爾駕車尾隨我們。我們當然很匆忙。這些車子的窗口上還貼有新車的標簽,到了第二天我們才弄到了假的登記證。

  我們沿著公路風馳電掣般行駛。突然間,我的車鏡上閃出道道紅光。佛羅里達公路巡邏隊阻攔了我。在早些日子裡,我帶的是9毫米的自動手槍,就藏在我的座位底下。

  我立即下了車,問警官出了什麼問題。

  他說:「先生,你超過了規定的速度。」

  我有以多尼·布拉斯何為名的駕駛執照,但是車子沒有登記證,座位底下有手槍,因此我最好還是挺身正面對他,打消他任何想要檢查汽車的念頭。我掏出了駕駛執照,遞給了他,說道:「長官,也許你是對的。我是把裡斯堡一個交易人的車子運送給萊克蘭的一位交易人,我要趕到那兒好使他們了卻這件事,到了早上車子就得要送到。」我把萊克蘭的交易人名字遞給了他。由於當時是早上3點,對方不至於要與交易人核實。「因此,我連證件也沒有。」

  那位警官真是不錯。「好吧,」他說著就把駕駛執照還給了我。「不過,你要當心,下一個夥計或許並不能夠這麼諒解你。」

  從那以後,在這樣的行動中我從不帶槍。

  每一次我們得到一個訂貨,我就和聯絡特工聯繫,對他說明我們下一個目標是什麼。等過一段時候,我又告訴他我們已經找到了目標。一旦車子偷到手,我立即就我所知向他報告:車子是什麼樣子,從哪兒偷的,一切與此有關的情況都作報告。這樣,調查局就能記錄下來,然後等行動結束,就可以和保險公司、車主一起做工作,把車子弄回去。

  我們隱藏在邁阿密的那輛集裝箱貨運列車,貝克終於找到了買主。這幫傢伙都是吸毒者。他們往返於佛羅里達和加利弗尼亞之間,把可卡因和大麻埋藏在帶有冰櫃的卡車上,放在蔬菜和水果箱子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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