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外國文學 > 我在黑手黨的秘密生涯 | 上頁 下頁


  我還參加過特種武器襲擊隊的訓練,這種襲擊隊是70年代初期組建的,用來應付諸如發生劫機而引起的人質問題,或是對付潛在的恐怖分子的襲擊。隊伍裡的特工人員要經過嚴格的挑選,他們要具有卓越的格鬥技術。我們還要訓練使用各種各樣的武器,以及對建築物襲擊的各種方法;學會從建築物、懸崖及直升飛機上用繩子繞雙腿下降;還有在荒原地帶、在水下的生存訓練。我們還進行赤手空拳的肉搏戰。我尊重同志間的友愛,喜歡體力上的較量。

  1974年,我調到了紐約市,加入到了車輛攔截小隊。

  我們這個小隊很不錯,工作很忙。每週至少要工作6天,有時候連續兩三天作戰。不過,在聯邦調查局裡長時間工作是尋常事。每個特工從早上6點半或7點就開始工作,一天要幹12個小時的活,還要攔截六七次的搶劫貨物。

  接下來我就轉向了長期隱蔽的工作——這項任務把我的工作引進了黑手黨。

  在佛羅裡達州的坦帕市,工作人員正在對一夥盜竊集團發動攻勢。這夥盜徒盜竊的是重型裝備和高級轎車。工作人員發現這夥盜徒純系偶然。他們逮捕了一個十幾歲的小男孩,本來與此事沒有關係。但是後來發現,這孩子的父親與這夥盜徒有牽連。

  這位父親不遺餘力地保護孩子不進牢房。他向特工們說:「你們減掉對我兒子的處罰,我就幫你們查到大夥集團,他們在美國東南部一帶盜竊重型裝備和高級轎車。」

  聯邦調查局在佛羅里達公路巡邏隊的配合下,讓那個傢伙作知情者,看看他能搞出什麼名堂。他果然知情。這夥盜徒受巴爾的摩某個人指揮,在東南部一帶四處作案。他們偷的都是成品:卡車、壓路機、分路機、卡迪拉克牌轎車、林肯牌轎車和飛機。

  調查局認為,為了追查這夥盜徒,他們也許能派一名特工打進去,和這個知情者一起工作。在法庭上有特工作證一向是有利的。那位夥伴說,唯一的問題是,特工要懂得如何開18輪大卡車和推土機這一類的工作。這樣,調查局就把任務交給了我,因為有那種經歷的特工在調查局裡屈指可數,而我是其中之一。

  我和那人單獨坐在一個房間裡。他叫馬歇爾。我們彼此要瞭解一下,看看能不能互相信任,共同去冒險。他身體壯實,大約6英尺1的個子,體重約250磅,紅頭髮,紅鬍子,一雙大手。他穿著工裝褲,是個卡車機械工,可以偷任何東西。我對他說,怎麼偷卡車和轎車,我一點也不懂。「這沒問題,」他說,「我馬上就能教你。」我們一起交談,談談我們對問題的看法,談談各自的經歷和家庭。和他在一起我感到挺痛快,他對我也是這樣的感受。他說,在和我接觸以前,他以為特工一個個都是西裝革履、衣冠楚楚的人,根本不瞭解街道上的事。但是,我卻與眾不同。他說:「看樣子你能幹得好,當個像樣的盜賊。我能幫你打進去。」

  對於這次行動,我得要有個名字。我對此並未怎麼多考慮。這部分原因是我頭腦裡已經有所考慮,那就是從老電影片子裡、書本上或其他地方找一個現成的就行了:多尼·布拉斯柯。我就這麼成了多尼·布拉斯柯。調查局就以這個名字給我配了駕駛執照和信用卡。這時的計劃本沒有想到要作長期的隱蔽。但是這次打進去用了大約6個多月的時間。

  馬歇爾對我介紹了一個梗概。盜賊的頭頭是個名叫貝克的傢伙。擔當警戒和實際作案的大都是19歲或20歲的年輕人。他們從建築工地上偷竊重型機械,轎車直接偷自新車的停車場。車主是建築公司的人和公務人員。豪華轎車的車主只是那些大款。

  馬歇爾要把一輛盜來的福特牌40噸貨車運給在佛羅里達中部城市萊克蘭的幾個夥伴,這些人正在給磷礦隊的人輸送卡車。這是我要幹的首次任務。

  我們正準備動身,負責這事的特工忽然說,他們想要在我身上搞個有線裝置,想要我攜帶一架拿格拉牌磁帶錄音機。我不大贊成,因為那種東西帶在身上又悶又熱,連防風外衣都不能穿。我穿的是班農牌襯衫、牛仔褲。我問道:「我怎麼能藏得了一台錄音機?」他們說:「我們將紮在你的背上。」

  這是我第一次外出執行公務,還不想給人以為我像是不聽話的人,就同意了。那台錄音機6英寸長、4英寸寬、4分之3英寸厚度,紮在我的後腰上。對照鏡子一看,我好像在襯衫下面的部位長了個瘤。

  馬歇爾說,他要把我作為夥計介紹給其他的盜賊,就說是通過一個叫鮑比的夥計認識我的。鮑比已經死於車禍。他還向我介紹了鮑比的情況,足夠我應付場面。由於鮑比已經死了,誰也不會向死人查詢。

  我們把貨車開到停車場地,要在那裡等顧客。我們下了車,會到了那些顧客。他們在車子周圍走動,仔細檢查。我也要不停地走動,好使自己正面對著他們,不讓人待在我的後面,因為我後腰還紮著那麼個東西。有個叫拉斯的顧客正在談著他有多少輛卡車可以賣給磷礦隊的工人,他還有多少多少別的裝備。他的腳步不停地走動,我也不停地走動,不讓他看到我的背部。

  我們把這輛貨車開價為1,500美元。在1975年那時候,這輛車要值4,000美元。到後來,拉斯說這輛車對他派不上什麼足夠的用場。為了套住他,我們還得另外挑選一輛。

  我返回到我和馬歇爾居住的荷裡得旅館以後,我就向特工報告說:「我實在不想紮這麼個討厭的東西,我感到自己就像個駝子。」

  結果一查,機器出了故障。那盒磁帶怎麼也取不出來。

  過了幾天,我們打算會見頭頭貝克,地點在佛羅里達的巴拿馬城,靠聖安德魯灣外的一個狹長地帶。我們住在坦帕市東部萊克蘭的一家汽車遊客旅館裡。馬歇爾利用週末時間教我學習業務。他教我怎麼樣用一種叫做「小破壞」的工具,在汽車的外門板和玻璃之間劃開、鉤住鎖欄就可以上車;怎麼樣在5分鐘之內取下遮泥板接觸車子牌照號碼,牌照號碼是用金屬粘上並且鉚接得很牢固,我們就砰砰咚咚敲下鉚接處,用塑料帶取代,貼上新的號碼;教我用「小破壞」怎麼樣「電線熱化」點火裝置,穿孔駕駛臺上的點火裝置筒。點火裝置一旦穿了孔,你就越過了點火裝置鎖,就可以發動引擎了。到了下一天,你就可以從汽車零件商店裡買部分零件,換下點火裝置。他還教我怎麼樣從車下面使方向盤失靈。這真是一所大有可為的學校。

  我們到巴拿馬城會見貝克。他是個粗漢,臉上紅光滿面,說起話來滔滔不絕,是個有前科的罪犯,行騙的老手。他大吹大擂,說他在匪徒中,在摩托車團體裡,在碼頭上有許多朋友。

  他盤問我和已故鮑比認識有多久,問我幹些什麼。我說,我和鮑比相識的時間不長,但我們在一起幹過一些事,等等。由於我對汽車方面仍然懂得不多,所以我並不把自己作為長期偷車的人設法應付。我說,我主要是夜間闖入室內幹些偷盜的事,最近大都在加利弗尼亞和佛羅里達一帶。

  他對我的話表示相信,因為馬歇爾就在一旁,發誓為我擔保。

  我也表白一下自己。我說,在搞汽車、轎車方面,同夥中有些人在技術知識方面可能比我強,但是我懂得制訂計劃、組織實施和安全保衛。因此,我如果和這幫小夥子一道外出,在行動程序上我也要有發言權。我說,我不僅為了一個晚上100美元而偷車,我還想參與結束階段的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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