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外國文學 > 我在黑手黨的秘密生涯 | 上頁 下頁 |
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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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發端 我在工作的第二年,就在弗吉尼亞州亞曆山德裡亞市外執行公務。我們一直在追捕一名搶劫銀行的在逃犯,追捕了大約有1個月,其間有好幾次差點就逮到了他。我和同事傑克·奧羅克得到秘密報告說,那傢伙將要在靠近華盛頓的某個公寓停留大約半個小時。我們提醒了在華盛頓的辦公室,這樣他們就可以派兩輛車。我們趕到那地方去,停了下來,就看到那傢伙正在下樓梯。 這是一個黑人大漢,生得魁梧而又墩實,身高6英尺4,體重225磅。他已經幹了一連串的搶劫銀行和旅館的活動,還打死了一名職員。 這兒是一個黑人住區的中心地帶。那傢伙一看到我們就從小巷溜走了。我縱身跳下了車,緊緊追隨;我的同事駕車在街區四周行駛,以截斷他的逃路。我們翻越了籬笆,奔跑在小巷裡,踢翻了食品罐,弄得一片喧鬧。我沒有掏槍,因為他也沒有那麼做。後來到了另一條小巷,我終於趕上了他,把他逮住。接著就拳打起來。一會兒他壓倒我,一會兒我壓倒他,接來揍去,互相咬住對方不放,打得雙方都崩潰了。群眾圍在一旁,袖手觀看。我征服不了他。我設法從背後腰間掏出了手銬,將一隻套在手上,終於狠狠地砸到了他,弄得他一時眼花繚亂。這使我贏得了短暫的時間,把他的手反扭過來,將一隻手銬銬住了他。 其他的車子已經開來,我們抓住了他。 我們押著他往車上走,他對我說:「你恐怕是個意大利人。」 「是嗎?」 「沒錯,因為那樣毆鬥的方式只有兩種人才那麼幹,這要麼是黑人,要麼是意大利人。我知道你不是黑人。」 這實在是一件遺憾的事。這傢伙原來是退伍的海軍陸戰隊隊員,他佩戴的勳章表明了他在越南的英勇戰績。他遣送回來以後找不到工作,誰也想不到他是從越南回來的退役軍人。他成了個海洛因吸毒者,銀行搶劫犯。在這次較量以後他蹲了大約三年的牢房。出獄後,他繼續重操舊業。我們設法逮捕他的時候,他跳出來對我們開槍射擊。我的一個兄弟用短槍結束了他的生命。 我為那傢伙感到很不是滋味。可是我不是心理學家,也不是社會工作者,我是聯邦調查局的特工。 一個意大利人。我的祖父輩是來自意大利。我出生在賓夕法尼亞州,在那兒長大,然後到了新澤西。我父親在一家絲綢廠工作,同時還開了幾爿酒吧。他在62歲退休。我還有一個弟弟,一個妹妹。 在中學讀書時,我喜歡踢足球,打籃球,主要還是打籃球,當後衛,當前鋒。我只有6英尺高,但是跳躍能力很好,足以當上全州的第二隊隊員。我到軍校裡待了一年,籃球更是經常打,後來靠籃球獎學金進了大學。我知道自己要當一名職業選手還不夠條件。籃球只不過為我上大學鋪了一條路。我學的是社會科學。我想當一名高級中學的籃球教練。大學讀了兩年我就輟了學,結了婚。那時我20歲。 我在外面工作了一年,正如我過去在校經常抽時間外出幹活一樣,我在工地上做工,開推土機,在絲綢廠幹活,在酒吧裡當招待,還開拖拉機拖車。我的妻子是個護士。幹了一年的活以後,我又回到學校,想獲得大學文憑。不過我不再打籃球了。我妻子已經懷孕,我不得不整天工作,沒時間去打籃球。我們的第一個女兒出世以後,我妻子就上班工作,當護士,好支持我把大學讀完。 我的家裡沒有人當過警察。不過,我小的時候,曾經想到過當一名警察或者是一名聯邦調查局特工。我在讀大學四年級的時候,一個朋友要去參加地方警察部門的一次考試,還想叫我和他一起去。我說,我想把大學的最後一年讀完。可他說什麼也要叫我去應試。結果在筆試中我得到了前五名,在實際操作中我名列第一。我對警察隊長說,我想在警察部門工作,但是我在大學還有一個學期,我想讀完,好拿到文憑。我問他可不可以約定:我只在晚班工作,一直工作到我大學畢業。他說,他認為這沒有什麼問題。 可是,到了簽約的時候,他對我說,他不能保證我的夜班工作。因此,我回掉了警察部門的工作,把大學讀完。 我獲得了大學文憑,在一所中學裡教了一段時間的社會學。我喜歡和孩子們在一起。在我大學畢業的時候,我自己就有了兩個孩子。 我有個朋友在海軍情報局工作。該情報局要雇傭平民作一些調查工作。一方面調查對海軍和海軍陸戰隊人員基地設施的犯罪活動,另一方面也調查海軍和海軍陸戰隊人員在地方範圍的犯罪活動。調查涉及的類型很廣:同性戀、賭場、盜竊、吸毒以及像從事破壞而危及國家安全的一些案件。 海軍情報局特工經常和聯邦調查局特工緊密配合工作。在我的腦海裡,我總是在想著當一名聯邦調查局特工。但必須要有3年的實施法律的工作經驗,還要有大學文憑,你才能當得上。 我對海軍情報局很感興趣,因為你只需要有大學文憑就行。我通過了一些必要的考試,就當上了海軍情報局的特工人員。那時候,我已經有了三個女兒。 我主要工作在費城外面,基本上是斯斯文文的工作,作一些正常的、直截了當的調查。有些工作還作了分類。我的任務是調查吸毒、盜竊這一類的案件,也幹一些破壞案件中的情報工作。我審案件,在軍事法庭上提供證詞。 我在那裡的工作滿足了聯邦調查局關於具備實施法律經驗的要求。我通過了筆試、口試以及體力測試,於1969年7月29日宣了誓,成了聯邦調查局的一名特工。 我在弗吉尼亞州匡迪科的聯邦調查局學院裡待了14個星期,學習法律、學習在聯邦調查局管轄範圍內的違法情況,學習接待人員、實施各種調查的常規程序和技術。我接受各種訓練:自身防衛的技術,追車和逮捕的正常程序和技術,局裡使用的各種類型輕武器的使用等等。 在海軍情報局裡,我喜歡街頭工作,處理刑事案件,並不喜歡搞情報調查。到了聯邦調查局以後,我還是想幹街頭工作。任何人不論什麼情況都得從這兒幹起。 我被分派到佛羅裡達州的東北部城市傑克遜維爾,執行日常公務。 我在那裡工作不到一個月,就遇到了作為一名特工所面臨的嚴峻局面。我們奉命要抓一名在逃犯——一個從喬治亞州監獄逃跑的犯人。他犯了綁架罪,還打死了兩個人。他越過州界線逃到了佛羅里達。我的同事還從一個知情者那裡獲悉,這個逃犯正要到達這一帶,此刻正駕著車,準備作案。 我們佈置了幾輛車在這一地帶設防,盯著他駕車而過,立即尾隨,乘他在作案地點下手時就開車過去。可是,車子行駛了幾英里以後,他拐了彎,上了公路以後就開到邊道上,想擺脫我們。我們不得不採取行動。我的同事在駕車,朝那輛車邊開過去,迫使對方在路邊停下來。逃犯的車子正好停在右邊,也就是靠我這一邊,我的車門和他的駕駛室門正好相對。 我和逃犯同時跳下了車,彼此面面相對,相隔大約5英尺。他在掏槍。我初次上陣,沒有經驗,還沒有掏槍。那傢伙把槍對準了我,扣動扳機。「哢嚓!」他又扣了一次。「哢嚓!」兩次都沒有發火,真是不可思議的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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