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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五〇


  「從羅馬帶來的廉價紀念品。」蘭德爾匆忙地而且想儘量裝作無所謂的樣子。「這個東西除了我之外對誰都沒有用。這裡面是一片聖經手稿的複製品。我喜歡收藏這一類的東西。」

  那海關人員好像根本沒有聽他解釋。此刻早已將皮夾打開,從裡面把那片紙草紙拿出來。他凝視了蘭德爾一下說:「先生,我們曾接到了意大利政府的通知,說你非法從意大利境內攜走了他們的國寶,這根據意大利的法律,你要付很重的罰款。不過……」

  蘭德爾一面注意地傾聽,一面感到有說不出的奇怪。意大利怎會有人知道他行李箱內裝的是什麼?

  「不過意大利政府所關切的事,並不就是法國政府所關切的,」他以流利的英語繼續說,「我們所關切的是你在行李箱內隱藏有重大價值的東西。先生,這種行為依法要受到處罰的……」

  「我什麼也沒有隱藏!」蘭德爾氣得大叫,「我不需要報關,因為沒有值得報關的東西!」

  「意大利政府則有不同的看法。」這位稽查員鎮靜地說。

  「不同的看法?再沒有別的看法了,對於這片紙草紙他們又知道些什麼?我是唯一知道的人。告訴你,這皮夾裡的那片紙草紙若以金錢來說毫無價值,它是仿製的,偽造的,想冒充原稿而已。這東西除了對我以外,對別的任何人都沒有用。在它本身說起來,一毛錢也沒有要。」

  那位官員聳了聳肩。「那只好等著看了,先生。對於這方面有很多的專家,而我們已經和一位接上了頭,要他研究後提供一些意見。在沒有經過鑒定以前,先生,我們只有對你這件東西予以沒收。」

  說完以後,他拿著那個小皮夾逕自向室外走去。

  「等一等!你拿著那個到哪兒去?」蘭德爾問。

  那官員在門口半轉著身子。「這是我們的事,你管不著。」

  對於他這蠻不講理的行為,蘭德爾那內心中上升的怒火已到了無法控制的境地。把這個揭穿偽造的寶貴證據落到那些笨蛋官僚手裡,那怎麼成?

  「不行!」他厲聲說,然後一下子沖上去抓住那官員的手臂將他扭轉過來。「他媽的,不行,你不能把這個拿走!」他伸手去奪那個皮夾,那官員想把他架開,但蘭德爾早用下臂向他的喉嚨擊去,同時用手把皮夾奪回來。

  那官員被他一擊而弄得昏頭轉向,退了兩步以後才氣得大叫:「快過來幾個人收拾他!」

  一時之間,那房間內的警察和外面的兩個便衣便一齊上來將他圍住,一陣拳腳交加終於把他放倒在地上。蘭德爾只覺得疼痛難忍,模糊間他聽到那官員說:「他不行了。他不會再有什麼麻煩。」

  這時有兩個人過來將他從地板上架起。他朦朧地睜開眼睛,只見那官員早已拿著他的皮夾,跨進室外的走道。

  蘭德爾的眼睛跟著他看去,只見遠處又一個人影映入他的眼簾,那是一個穿著黑色袈裟的高大身形,他不禁喜出望外,心想牧師終於來了。

  「弗魯米!」蘭德爾大叫,「弗魯米,我在這兒!」

  可是那位荷蘭籍的牧師好像沒有注意到他的喊叫,而那位拿走他皮夾的官員卻正和他面對面地談著話。他只見弗魯米一會兒點頭,一會兒傾聽,然後又點了點頭,而終於又和那個官員一道走開了。

  「請等一下。快放開我,我必須要見到他。」蘭德爾拼命地喊叫掙扎著。「弗魯米正在等我。是我請他來的。」

  「是嗎?」那位警察好笑地說,「我才不信呢。因為他是我們請來的。」

  蘭德爾大為不解地瞪著那位警察,「我不懂你在說些什麼。我必須要去見他。」在他想極力掙開的時候只覺手腕一陣被金屬割裂的疼痛。這時他才知道被手銬扣住了。

  「請放開,我一定要去見他。」他央求著。

  那官員同意地點了點頭。

  「蘭德爾先生,明天你會見到他的。不過,現在你已因私帶貴重物品入境被捕。還有,你也因毆打官員犯了妨害公務罪,因此我們必須把你關起來。」

  「可是我那張紙草紙。」蘭德爾抗議說。

  「那張紙草紙的價值和你的未來都將在明天的法庭上決定。」

  39

  總算熬到了第二天早上,而這個巴黎的早上,透過拘留所高高的窗櫺中望去,是那樣的愁雲密佈,那樣的令人厭惡。

  蘭德爾坐在帆布床的草墊邊沿上,系著新換上的襯衣扣子,心下苦澀地想,至少——至少他還沒有被當作普通的囚犯來對待。

  雖說他昨天被關在這與世隔絕的拘留室中幾乎徹夜未眠,此時,他倒已經完全清醒並恢復了活力。他試著分析到底發生了什麼事,猜度著下一步又會遇到什麼難料的變故。

  他心中仍然困惑不已,他是以走私珍貴文物和毆打公務人員的罪名被捕的。他被塞進法國土話叫警車的一輛篷車後,拐彎抹角,最後被帶進迷宮般的建築物裡,那房子叫帕蒂·帕奎特。然後在一間明亮的房子裡,一個自稱是檢察長——據翻譯介紹是位副檢察官的人對他進行了簡短的審訊。然後便是正式的指控,他被指控為犯了「妨礙公務罪」。翻譯解釋說,也就是指對正在履行職務的公職人員舉止粗暴,並且企圖將未申報的貴重物品非法帶入法國。後來,副檢察官簽署了正式拘留他的文件,將他夫進拘留所,等待檢察局向法院起訴。

  由於某種特殊情況——什麼樣的特殊情況呢?蘭德爾不得而知——內務部長決定他的案子得迅速審理。明天上午他將被帶到一個預審法庭接受全面審理。在那之前,他就只能留在拘留所裡。在監禁之前,他有權為第二天的受審聘請一個律師。他是自己打電話找一個律師呢還是委託朋友辦這件事呢?

  蘭德爾權衡了一下,在巴黎他一個律師也不認識。他有過但隨即就放棄了找美國大使館的念頭。對他來說,這件事太丟人了,而且也很難理解——他不想讓國內那些自以為是的人知道他的境遇,那些人在未瞭解到事實真相之前,就會把他的事到處謠傳。他想到了玻裡街的朋友薩姆·哈西。薩姆肯定能為他找到一個能幹的律師。然而他馬上又想到,與薩姆同辦公室的那些「熱心者」們都有可能得知他的尷尬處境並把他的情況任意捏造,使之見諸報端,使他下不來台。他還打聽到,為了請到一個律師,他的案子有可能推遲3到4天。這使他拿定了主意,既然48小時後就是「第二次復活」的宣傳時間,他不想推遲對他的審問。所以不請律師,自己為自己辯護就夠了。

  律師的事決定後,蘭德爾被帶到了警察局。他被領進警察局的人體測量區,留下了指紋並拍了照——正面的以及側面的。之後,他再次受到審問,是否有過作案記錄,以及他在機場的所作所為。

  這些程序完後,蘭德爾由兩名警察帶著,穿過檢察局的院子,最後被護送回與警察局連著的拘留所。他一直被關在這間囚房裡——單身的,沒有別的犯人——非常不舒服。不過,他記得他以前因酒後鬧事也曾受過這種罪。

  在這些有著上了檻欄的窗戶、鐺啷鐺啷響的鐵門——上頭有個小孔供看守窺視的小牢房裡有一張鋪著稻草墊的帆布,一個盛有冷水的臉盆,一隻每隔15分鐘它就自動沖洗一次的抽水馬桶——諸如此類的設施。蘭德爾還拿到了一些報紙,以及他的煙斗和一隻早該扔掉的打火機,以及一袋可以享用的煙草。然而他的興趣完全在這一思考的機會上——他必須想出一個辦法,在《國際新約》公開宣佈之前找到弗魯米和奧伯特,向他們說清贗品已被找到一事,好讓他們公諸於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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