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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四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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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人當時正從凱奧·塞斯提奧金字塔穿過廣場到波大聖保羅鐵路地鐵站,實際上是到一個叫奧斯蒂安的車站去,這時一輛大型黑色汽車——一個目擊者認為是一輛美國產旁提亞克車,另外一個目擊者卻認為是一輛英國產阿斯通·馬丁牌車——沖進廣場,車頭撞上了被害人,撞擊至少10米遠,然後一直向前開直到消失於人們的視野之中。被害人受傷嚴重,血肉模糊,當即身亡。 警察對看門人解釋說被害人的私人文件上有羅伯特·拉佛格的名字和這個地址,可沒有任何別的文字說明他親戚、朋友或保險公司的名字。他們問看門人是否知道被害者親戚或朋友的名字以便通知他們處理屍體,而看門人記不起有什麼人與被害人關係密切。警察例行公事到萊布朗房間檢查了一番,當然他們一無所獲。 蘭德爾記起他曾要求看一下萊布朗的房問。 他像一個夜遊者跟著看門人走進電梯。在電梯中有一條縫供投幣用——用電梯的人必須交錢——看門人投入10里拉,按了一下三樓的按鈕。 在三樓,電梯左側,看門人用鑰匙打開了一扇綠色的房門。那實在是個狹小而簡陋的住處,而裡面的陳設也像那房子一樣。在那看門人的監視下,他到處搜尋了一下,結果連封信也沒有找到,好像他是獨居一樣。 「什麼也沒有。」蘭德爾疲憊地說,「沒有照片,沒有筆記,也沒有任何經他書寫的東西。」 「他外面倒是有幾個女朋友。不然,他住在這兒簡直就像個隱士。」 「看起來好像是有人到這兒來把他的證明文件收去了。」 「據我所知,除了警察和你來找,再也沒有別的人。」 「所以萊布朗所留下的就是那具屍體了,」蘭德爾黯然道,「他的屍體現在在哪兒?」 「警察僅僅告訴我,假定他有什麼親戚朋友前來,就說那屍體將在停屍所裡停放一個月,以等待親友的認領,不然的話,警察就把他埋到亂葬崗上去了。」 「我想我要去看看那個屍體,我得確實弄個清楚,」蘭德爾說,「警察雖然查到了他身上的證明,但也說不定他的身份證被別人借去。」 蘭德爾必須親自去看看。「我怎樣去那兒?」 「你得先到警察那兒去獲得允許,然後才能到停屍所去認屍。」 於是蘭德爾便去了羅馬警察總署。他向警察說明了來意,並且填好了幾張書表,然後才得到一張書面的認屍證明。至於問到他和萊布朗的關係,他只說明是以前在巴黎認識的,他只要到羅馬來,便去探望他一下子。那警察因見他惶惶不安,才特地幫他叫了輛出租汽車,並且叮囑那司機要把他送去停屍所裡去認屍。 此刻,那出租汽車的速度已經減慢下來。蘭德爾向窗外看去,只見他們正在許多樓房之間緩慢行駛而終於停了下來。那司機指著那兩扇綠色鐵門後一棟用黃磚建造的三層樓房。「那就是停屍所。」那司機輕聲地說。 蘭德爾付了車錢,另外又加上一份豐厚的小費。那司機感謝地又畫了一下十字,等蘭德爾離開後,才疾駛而去。 推開那綠色的鐵門,蘭德爾便置身於被三座樓房封閉的一個院落之中,正中央一棟樓房的入口處站著一個警衛,蘭德爾便過去,出示了警察總署發給他的認屍證,那警衛便把他帶到裡面一位穿著制服蓄著大鬍子的意大利官員那兒。 蘭德爾走過去的時候,那位意大利官員抬起頭來,而且說著意大利語像是在詢問什麼。 「對不起,我只會說英語。」蘭德爾說。 「我也會說點英語,不過不大好。」那位停屍所的官員說。他說話的語調充滿了他職業上所需要顯示的尊敬與肅穆,正如全世界上任何其他地方辦理喪葬的人員一樣。 「我的名字叫蘭德爾。是來認屍的,他是我的一個朋友,名字叫萊布朗。是昨天送進這兒來的。」 「你有警察總署發給的許可證嗎?」 「有。」他伸手送了過去。 那位身穿制服的官員看了一遍,然後朝桌上的對講機很快以意大利語說著,說完以後,他起來走到蘭德爾的身前。 「請跟我來。」他說。 蘭德爾跟在那位意大利官員之後沿走道向右邊走去,來到一扇安著毛玻璃的門前,只見那門是鎖著的,而且門上還寫了兩個字,蘭德爾猜想那一定是未經許可不得擅入之意。那官員打開門以後,蘭德爾只覺得前面的走廊上惡臭撲鼻,那顯然是屍體的氣味。若以他的本能來說,真想溜之大吉。本來嘛,這次前來認屍是毫無意義的。人都死了,他又還能得到什麼呢?可是那官員緊緊地抓著他的手臂拉著他一直向前走去。 來到走廊盡頭,只見一個值班警員站在一個房間的門前。 「這是什麼地方?」 「這是認屍問。你也就是在這兒認屍。」 那警員將門打開。而蘭德爾則以手遮著鼻子硬著頭皮走進去。那是一個很小的房間,天花板上裝著明亮的日光燈。房間對面也有兩扇玻璃門,此刻已經大開,一個勤快的工人正推著一張上覆白布的車床進來。 那官員向床上一點頭,蘭德爾則像機器人一樣跟著他走到床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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