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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五


  酒上過了,炒蝦也涼了。艾比心不在焉地吃著,呷著葡萄酒。凱搜腸刮肚,試著扯開話題。

  「拉馬爾說米奇上月去開曼了。」

  「嗯。他和埃弗裡去了三天。出公差,他是這麼說的。你去過那兒嗎?」

  「每年都去。那是個美麗的地方,有美妙的海灘,溫暖的海水。每年6月,學校放假時我們都去那兒度假。公司有兩套大別墅就在海灘上。」

  「3月份,放春假時米奇想帶我去那兒。」

  「你們是該去。以前沒有孩子時,我們到那兒,躺在海灘上喝酒,作樂。這也是公司買下那別墅的一個原因。你要是運氣好,還能坐專機去。公司這麼做,就是要讓員工好好輕鬆一下。」

  「不要再在我面前提到公司,凱。我不想聽到有關公司的話題。」

  「情況准會好起來的,艾比。你一定要明白你我的丈夫都是出色的律師,但他們在任何別的地方都賺不到這麼多的錢,你我也就沒有嶄新的標緻和梅塞德斯車好開。」

  艾比切開一隻對蝦,塗上黃油蒜泥送入嘴裡。「我明白,凱。但生活除了大庭院和標緻車外還有許多值得追尋,在上學時,我們雖住在二室一套的學生公寓裡,但過得要快樂得多。」

  「你才來這裡幾個月。米奇的生活節奏會慢下來的,你們會過上普通人一樣的日子。要不了多久,就會有小麥克迪爾們滿院子跑鬧了。你還沒在意,米奇一下子就成了合夥人。相信我,艾比,事情會好起來的。你現在的處境,我們都經歷過。」

  「謝謝,凱。我當然希望你說的是對的。」

  在湖邊的一塊高地上有座陵園,不大,只有兩三英畝。一排伽儂炮和兩尊銅像不禁令人憶起當年聯邦軍為保衛密西西比河和這座城池而浴血奮戰的事蹟。

  米奇走到那排炮前,站在那兒凝視著密西西比河和河上通往阿肯色的橋。他把雨衣拉鍊拉到最高,看了一下手錶,繼續等待著。

  六個街區之外的本迪尼大廈隱約可見。他把車子停到了市中心的一個車庫裡,然後乘計程車回到了河邊。他確定沒有人跟蹤。他獨自等著。

  寒風凍紅了他的臉,使他想起了他父母離去後的那個冬天,那個冷酷、孤寂、絕望的冬天。他穿著別人給他的舊衣服,身子都沒法捂暖。這淒涼的往昔不堪回首。

  不一會,凍雨下成了冰粒兒,打在他的頭髮上彈到地面上。

  有一個人影急急地朝這邊移動,突然那影子停了一會兒,再緩緩走了過來。

  「米奇嗎?」來人是埃迪·洛馬克斯,他身穿牛仔褲,外面罩一件兔皮外套,頭戴白色牛仔帽,鬍鬚濃密黑亮,活像萬寶路香煙廣告上的人。

  「是我。」

  洛馬克斯走上前來,站在炮臺的另一側。

  「有人跟蹤你嗎?」米奇問。

  「沒有,我想沒有。你呢?」

  「沒有。」

  米奇注視著沿河大道上的車輛,洛馬克斯則雙手插在口袋裡。問道:「你最近和雷見過面嗎?」

  「沒有。」米奇回答得很乾脆,仿佛想說,「我站在這紛紛雨雪裡,可不是來和你聊天的。」

  「你調查的結果如何?」米奇問,頭也沒回一下。

  洛馬克斯點燃一支煙。「關於三個律師我搞到了一些情況。艾麗絲·克瑙斯1977年死於一次車禍。警方說她是被一名喝醉了的司機撞死的,但奇怪的是我找不到這個司機。車禍大約發生在一個星期三的子夜。當晚她在辦公室幹得很遲,正開車回家。她住城東梧桐嶺。走到離她所住公寓約莫一英里的地方,她被迎面開來的一輛小型貨車撞死,就在新倫敦路上。她開的那輛豪華的菲亞特車被壓得稀爛。沒有目擊證人,警察趕到現場時,卡車裡空無一人,司機的影子也沒有。他們檢查了牌照,發現那卡車是三天前在聖路易斯被竊的。沒有指紋,什麼線索都沒有。」

  「他們取過指紋?」

  「是的。負責處理這起車禍的交警是我的熟人。他們也有疑心,但無從下手。後來在汽車底板上發現了一隻破酒瓶,於是他們認定是那個司機喝醉了酒造成車禍,草草結了案。」

  「屍體解剖過嗎?」

  「沒有。她死因很明顯。」

  「可聽起來可疑的地方很多。」

  「非常可疑。三人死得都很可疑。羅伯特·拉姆在阿肯色獵鹿。他和幾個朋友在歐紮克高原的伊紮克縣設了一個獵鹿營。每年的打獵季節,他們要去那兒兩三次。一天,所有的人在森林裡忙了一上午,都回到了營地,就拉姆一人未歸。他們找了兩個星期,終於在一個深谷裡找到了他,屍身上蓋著一層樹葉。他的頭被一槍打穿了,他們知道的大約就這些。他們排除了自殺的可能,但調查起來又找不到證據。」

  「那麼說他是被謀殺的?」

  「顯然是的。從解剖報告中瞭解到子彈是從後腦貫穿,打飛了大半個臉,所以不可能是自殺。」

  「可不可能是場事故呢?」

  「有可能。他也許被獵鹿的人誤殺,但不像。他的屍體是在離營地很遠的地方找到的,那地方獵人很少去的。他的朋友們說,他失蹤的那天上午,沒有別的獵人在那裡出現。我曾和當時的一個警官談過。他深信謀殺的可能性,他聲稱有證據表明屍體上的樹葉是有意蓋上去的。」

  「就這些?」

  「是的。拉姆的情況就這些。」

  「那麼米歇爾呢?」

  「挺慘。他在1984年,正當34歲時自殺,用一支口徑0.357手槍朝自己的右太陽穴開槍。他留下一封很長的遺書,信是給前妻的,在信中他希望她能原諒他,請老母親和他的孩子珍重。真感人。」

  「是他親手寫的嗎?」

  「不能確定,信是用打字機打的。從字體看,用的是他辦公室的打字機。」

  「那麼有什麼地方可疑呢?」

  「那支槍。他一輩子都沒買過槍。沒人知道槍是從哪兒來的。一沒註冊,二無號碼,什麼都沒有。他公司的一個朋友閃爍其詞地說過,米歇爾曾告訴他,說自己買了一支防身用的槍。」

  「你有什麼看法?」

  洛馬克斯把煙蒂扔進人行道上的凍雨裡。他雙手捂著嘴呵呵氣兒。「很難說。我無法想像一名律師沒有一點槍的知識,可以弄到一支來路不明的黑槍。像他這樣的人,如果要槍的話,大可徑直到賣槍的商店,正正當當填好各種文件,買一支閃閃發光漂漂亮亮的新槍。但是他用的那支槍少說也用過十來年,而且維修得很好。」

  「警方調查過嗎?」

  「倒沒有,因為大家都看得很清楚。」

  「信上有他的簽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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