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約翰·格裡森姆 > 鵜鶘案卷 | 上頁 下頁
六〇


  格雷看了一眼門上的號碼。833。他直視這個女人。「你確實看見另外一個人來過這房間嗎?」

  「是的,先生。只不過幾分鐘前。」

  他感到一陣驚恐,他快步走向樓梯,一口氣向下跑了八層樓梯。房間裡有什麼東西?除了衣服,沒有任何東西。也沒有同達比有關的東西。他停下來,手伸進口袋,一張寫有塔巴德旅館的地址和她的電話號碼的紙條在口袋裡。他緩了口氣,慢慢地走進大廳。

  他必須找到她,趕快。

  在喬治城大學的愛德華·貝內特·威廉斯法學圖書館二樓閱覽室裡,達比找了一張空桌子坐下。她發現喬治城大學法學圖書館是至今她所見到的最好的一所。這是一幢獨立的五層樓建築,座落在法學院所在的麥克多諾大樓的對面,當中只隔一個小院子。這座圖書館是新建的,造型優美,現代氣派,但仍舊是一所法學圖書館的風格,館內很快就擠滿了星期天用功的學生,他們現在腦子裡都是想的期終考試。

  她打開《馬丁代爾一哈貝爾法律指南》第五卷,翻到首都特區律師事務所的部分。懷特和布萊澤維契律師事務所占了28頁之多。載入了412名律師的姓名、出生年月日、出生地、學歷、專業組織、榮譽稱號、獎勵等等,合夥人在前面,其餘是合作律師。她在法律拍紙簿上作了筆記。

  這家律師事務所有81個合夥人,其餘都是合作律師。她按字母順序歸類,把所有的名字都記到了拍紙簿上。她只不過是個普通的法科學生,為了急切地尋找工作而查尋律師事務所。

  這件工作乏味煩人,她的思想開了小差。托馬斯二十年前曾在這裡讀書。他是個尖子學生,自稱在圖書館裡度過許多時光。

  因為她目睹了他的死亡,所以現在她越加愛他,她告訴自己不要再聽到爆炸聲,不要再聞到硝煙的味道。如果她能再活三天,她要到一個地方,在那裡她可以把門鎖上,亂拋一通東西,大哭一場,把哀痛宣洩掉。她決心要找到這樣一個地方,她決心要儘快發洩她的悲傷,這是她至少應該得到的。

  馬修·巴爾到了新奧爾良,他在那裡會見了一位律師,這位律師指點他乘飛機到勞德代爾堡,住進某某旅館。到了這家旅館之後又將如何,這位律師卻含糊其詞,不過巴爾還是在星期天晚上住了進去。已經為他準備好一個房間。書桌上有一張紙條,通知他明晨一早會有人打電話給他。

  10點鐘的時候,他打電話到弗萊徹·科爾家中,簡單向他彙報旅途的情況。

  科爾腦子裡想著別的事情,「格蘭瑟姆簡直瘋了,他和《紐約時報》一個叫裡弗金的傢伙到處打電話。他們會要我們送命。」

  「他們看到了案情摘要嗎?」

  「我不知道他們是不是看到了,但他們聽說過。裡弗金昨天給我的一個助理家中打電話,問他是否知道有一份鵜鶘訟案的摘要。我的助理什麼也不知道,他的印象是裡弗金知道的比他還少。我認為他沒看到過,但我們沒有把握。」

  「糟了,弗萊徹。我們無論如何搶不過那批記者。那些傢伙一分鐘能打一百個電話。」

  「只不過兩個記者。格蘭瑟姆和裡弗金。你已經給格蘭瑟姆安上了竊聽裝置,也給裡弗金裝一個。」

  「格蘭瑟姆被我們裝了竊聽裝置,但他既不用公寓的電話,也不用汽車裡的電話。我從新奧爾良機場打電話給貝利,格蘭瑟姆已經有24小時不在家了,但他的汽車還停在那兒。他們打電話也敲過門,他如果不是死在公寓裡面的話,就是昨晚就溜出去了。」

  「也許他已經死了。」

  「我想不會的。我們一直在跟蹤他,聯邦調查局也在跟蹤他。我認為他已經聽到風聲。」

  「你必須找到他。」

  「他會出現的。他不可能離開五樓的新聞編輯室太遠。」

  「我要求給裡弗金安裝竊聽裝置,今晚就打電話給貝利要他馬上動手,好嗎?」

  「是的,先生,」巴爾說。

  「要是馬蒂斯認為格蘭瑟姆已經知道了詳細情況,而且準備在《華盛頓郵報》第一版通欄刊登出來,你認為馬蒂斯會做出什麼樣的反應?」科爾問道。

  巴爾在床上舒展一下全身,閉上眼睛。幾個月之前他就下定決心,絕對不可冒犯弗萊徹·科爾。他是一個畜生。

  「他不在乎殺人,對不對?」巴爾說道。

  「你認為明天你能見到馬蒂斯嗎?」

  「我不知道。這傢伙講話不露一點口風。他們都是關上房門低聲交談,什麼話都不跟我說。」

  「他們為什麼要你到勞德代爾堡去?」

  「我不知道,不過那裡離巴哈馬群島近得多。我想明天會到那裡去,要不然就是他到這裡來。我什麼都不知道。」

  「也許你得把格蘭瑟姆這方面說得嚴重一點。馬蒂斯會把這篇新聞掐掉。」

  「我要考慮一下。」

  「明天早上打電話給我。」

  她打開門時,踩在一張紙條上。紙條上寫著:達比,我在餐廳室外平臺。有急事。格雷。她深深地吸了口氣,把紙條揉成團塞進口袋。她把門鎖上,順著狹窄彎曲的走廊來到大廳,然後穿過昏暗的休息室,路過酒吧,再穿過餐廳來到了餐廳室外平臺。他正坐在一張小桌旁,小桌的一部分被一堵磚牆遮著。

  「你怎麼到這裡來了?」她緊挨著他坐下,悄聲質問道。他顯得十分疲憊,心事重重。

  「你都到什麼地方去過?」他問道。

  「這個問題並不那麼重要,重要的是你為什麼到這裡來。除非我讓你來,你就不該來。發生了什麼事?」

  他急忙扼要地講述了他上午的經歷,從他第一次打電話給史密斯·基恩直到旅館的女僕。這一天其餘的時間裡他乘坐一輛又一輛的出租車,在城裡到處亂竄,差不多花了80美元的車錢,天黑了他才溜進塔巴德飯店。他確實看清楚了沒有人跟蹤他。

  她聽著,觀察著餐廳和入口處,同時也聽清了他講的每句話。

  「我不清楚怎麼會有人找到我住的房間,」他說道。

  「你有沒有把你的房間號碼告訴什麼人?」

  他想了一下。「只告訴過史密斯·基思。但他絕對沒有再提過這個號碼。」

  她沒有朝他看。「你是在什麼地方告訴他你的房間號碼的?」

  「在他的汽車裡。」

  他慢慢地搖著頭。「我清清楚楚告訴過你不要把房間號碼告訴任何人。是不是。」

  他沒有回答。

  「這一切都是為了開玩笑做遊戲嗎,格雷?你是個響噹噹的大記者,受到過死亡的威脅,但是你不害怕。槍子兒會彈開去的,是不是?好傢伙,你是《華盛頓郵報》的格雷·格蘭瑟姆,你就是這麼個卑鄙無恥的狗雜種。」

  「別這樣,達比。」

  「我反復告訴你這些人有多麼陰險。我見到過他們有多麼殘忍。我知道如果他們找到我會如何處置我。但是你不以為然,格雷,在你看來這不過是一場遊戲。警察抓強盜,捉迷藏。」

  「我服啦,好嗎?」

  「聽著,混小子,你還是聽話點好。再有閃失我們就得完蛋。我的運氣已經到頭,你明白嗎?」

  「是!我發誓,我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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