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約翰·格裡森姆 > 鵜鶘案卷 | 上頁 下頁
三九


  她在聖安街朝左一拐,穿過街面,快到羅亞爾街時急忙朝身後看了一眼。他來了。他在街道對面,但是跟得很緊。

  上波旁街去,她下了決心。距離開賽還有四個小時,眾聖隊的球迷已經傾巢出動在球賽前慶祝一番,往後他們就沒有什麼可慶祝的了。她轉到羅亞爾街,快跑幾步,然後放慢下來成為快走。他轉入羅亞爾街,快步小跑。他擺好了架勢隨時可以衝刺快跑。達比走到街道中央,那裡有一隊足球流氓在遊蕩,消磨時間。她向左轉入杜梅因街,撒腿快跑。前面是波旁街,那裡到處都是人。

  她聽得見他在身後,根本不需要朝後看了。他就在背後,他在跑,距離越來越短。當她轉進波旁街,胖墩在她後面50英尺,這一場賽跑已告結束。她看見了她的救命天使,他們正從一家酒吧吵吵嚷嚷出來。達比急忙向他們跑去,三個身穿眾聖隊服裝的青年正好踏上街心。

  「救命!」她死命地叫喊,伸手指向胖墩。「救命!那個人在追逐我!他要強姦我!」

  如今哪,新奧爾良的街道上性騷擾毫不希奇,但是如果這個姑娘遭到強暴的話,他們三個還算什麼男子漢。

  「請救救我!」她的嘶喊令人揪心。大街上突然沉寂無聲。人人都凍結不動了,包括胖墩在內,他停了一步,接著又向前沖去。三個眾聖隊球迷走到他面前,兩手叉在胸前,眼睛射出火光。胖墩左右開弓:右拳對準第一個人的喉頭,左拳給了第二個人的嘴巴致命一擊。他們一聲嘶叫,立即跌翻倒地。第三個人並不想跑。他的兩個好友都被打傷,他豈能甘心。他本來是可以給胖墩當蛋糕吃的,但是第一個人倒在胖墩的右腳,使他站立不穩。第三個人,即路易斯安那州蒂博道市的本傑明·喬普先生在胖墩急忙抽開一隻腳的時候,對準他的褲子當中猛踢一腳,胖墩立即倒下。達比返身擠進人群,聽到他痛得哭叫。

  胖墩倒下的時候,喬普又踢他肋骨。第二個人顧不得血流滿面,也圓睜雙眼向胖墩衝鋒,展開一場廝殺。胖墩蜷成一團。他們毫不留情地踢他、罵他,直到有人喊了一聲「警察」,這才救了他的一條命。喬普先生和第二個人攙扶第一個人站起來,他們飛快進入一家酒吧。胖墩也站起身來,一瘸一拐地走開,好像一頭被救火車碾過的狗。

  她躲在迪凱特一家酒店的一個黑角落裡,喝了一杯咖啡和一瓶啤酒,接著又喝一杯咖啡和一瓶啤酒。三個小時喝了三瓶啤酒之後,她要了一盆煮小蝦,改喝礦泉水。

  酒精使她鎮靜,小蝦使她定心。在這裡她是安全的,她想,為什麼不乾脆坐在這裡看球賽呢,也許可以一直坐到打烊。

  達比坐在她的小角落裡,直到球賽結束以後好久,才悄悄走進黑夜中去。

  埃德溫·斯內勒打電話給隔壁房間的卡邁爾。

  「沒錯,她在這兒」,斯內勒說道。「有一個我們的人今天早晨在傑克遜廣場看見她。他跟蹤她走了三個街口,後來就找個到她了。」

  「他怎麼找不到她了?」

  「沒關係,是不是?她溜掉了,但是她還在這裡,她的頭髮非常短,差不多是白色的了。」

  「白色?」

  斯內勒不歡喜一句話說兩次,特別是對這個狗雜種。

  「你的門底下有一張名片,你得看一下。」

  卡邁爾把電話放在枕頭上,走到門口。一秒鐘後他又拿起電話。「這個人是誰?」

  「名叫維爾希克。荷蘭族,不過是美國公民。為華盛頓的聯邦調查局工作。顯然,他和卡拉漢是朋友。他們同時在喬治城法學院畢業,在昨天的追悼會上維爾希克是榮譽的抬棺人。昨天晚上他在離校園不遠的酒吧找人打聽這個姑娘。兩個小時前,一個我們的人在同一家酒吧假裝是聯邦調查局的人,他跟酒保搭訕起來,酒保原來是法學院的學生,並且還認識這姑娘。他們談了一陣,後來那個青年拿出這張名片。你看背面。他住在希爾頓1909號房間。」

  「那只不過是五分鐘的路。」本市街道地圖都攤開在另一張床上。

  「是的。我們給華盛頓去過幾次電話。他不是個密探,只是律師。他認識卡拉漢,他也可能認識姑娘。顯然他是在尋找她。」

  「她要跟他說話,是嗎?」

  「大概會。」

  卡邁爾等了一小時便離開旅館。五分鐘後步入希爾頓的大廳。他得在人群中穿行,街上擠滿了從圓頂球場回來的球迷。電梯到二十層停下,他往下走一層到十九樓。

  他敲了1909號房間的門,沒有人答應。

  他再敲門,他一面等開門,一面便在門扉和門框之間塞進一條六英寸長的塑料直尺,輕輕撥動,直到門栓響起卡嗒一聲。

  進去之後,他把門鎖上,把運動袋放在床上。他從口袋裡拿出一副手套,緊緊套住手指。

  卡邁爾清理乾淨他的痕跡,躲進壁櫃裡去。他是個耐心的人,他可以等待幾個小時。

  星期天夜裡,加文還是兩手空空回來,毫無所得。他對新奧爾良已經厭倦了。他已經買好星期一午後晚班的機票,如果她不再來電話,他也就無需繼續扮演偵探了。

  他找不到她,這不是他的過錯。街車司機都在這個城市裡迷路。沃伊爾斯不到中午就會高聲叫喊,查問他上哪兒去了。他已經盡了他的全力。

  他躺倒在床上,只穿了一條拳擊短褲。他翻看一本雜誌,任憑電視機開著。快要11點了。他準備等到12點,然後就睡覺。

  十一點整電話響了。他摁了一下按鍵,遙控關掉電視。「喂。」

  是她來的電話。「是我,加文。」

  「你還活著。」

  「差一點活不成。」

  他坐在床沿。「怎麼回事?」

  「他們今天看見我了,他們的一個打手胖墩,在法國區的大街上追趕我。」

  「可是你逃脫了。」

  「對了。一個小奇跡,不過我還是逃脫了。」

  「你瞧,達比。我買好了明天下午的機票。我明天就走,我認為你必須跟我一起走。」

  「去哪兒?」

  「去華盛頓。去我家。去隨便什麼地方。離開你現在待的地方。」

  「去了以後又怎麼樣?」

  「是啊,你得活下去,這是一條。我會要求我們的局長保證你的安全。我們會想辦法的。」

  「你怎麼會認為我們從這裡飛得出去?」

  「因為我們會有三名聯邦調查局的探員保護你,因為我不是個愚蠢透頂的傻瓜蛋。你瞧,達比,告訴我你想在什麼地方馬上跟我見面,我可以在15分鐘內帶上三個探員和你在一起。他們都有槍,不會害怕你的胖墩和他的那幫人。我們今晚把你帶出本市,明天帶你上華盛頓。我保證你明天直接和我上司,尊敬的F·登頓·沃伊爾斯見面,然後我們再考慮下一步。」

  「我以為聯邦調查局沒有過問這件事。」

  「它沒有過問,但它可以過問。」

  「那麼三個探員從何而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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