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約翰·格裡森姆 > 殺戮時刻 | 上頁 下頁 |
二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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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夫人,我們有此打算,但還要看傑可的時間而定,這個夏天他可能會很忙。」, 「我們聽說了,」伊娃直率地說道,仿佛是要提醒兒子自從謀殺案發生後他就沒打過電話。 四個大人帶著優慮的神色慢慢地吃著,菡娜則緊盯著蛋糕看。 伊娃停止進食,清清喉嚨說:「傑可,你想你能替他開罪嗎?」 「我擔心你們,」他父親說,「這個案子很危險。」 「他毫不留情地射殺了兩個人。」伊娃說。 「他們強暴了他女兒,媽,如果有人強暴菡娜,你會怎麼辦?」 「什麼是強暴?」菡娜問 「別管這個,親愛的。」卡拉說,「我們換個話題好嗎?」她堅定地望著畢更斯一家人,他們再開始進食。和往常一樣,媳婦的話有道理。 傑可對母親微笑,沒有望向老畢更斯先生:「我只是不想談這件案子,媽,我已經厭煩了。」 「我想我們得從報紙上瞭解了。」老畢更斯先生說。 隨後他們聊起加拿大。 在畢更斯一家吃完午餐的同時,錫安山教堂的會眾在牧師奧理·亞集的鼓動下達到了身被榮耀的狂熱狀態。 鬧聲忽起忽落。每當有人昏倒,鬧聲便升高,又因疲累而沉落。 多年的經驗使亞集知道狂熱何時抵達高峰,忘我的亢奮何時為疲倦所取代,以及群眾何時需要休息。在那一刻。他跳到講壇前,以萬鈞之力敲擊。音樂立刻停止,騷亂也平息了,昏倒的人蘇醒過來,孩子們不再哭泣,會眾乖乖地坐下。是講道的時候了。 牧師正要開講時,後門打開了,海林一家人走了進來。小冬雅牽著媽媽的手,一跛一拐地走來。她的哥哥們跟在後而,最後面由萊斯特叔叔壓陣。他們慢慢走下通道,在前方找到位子。 牧師對風琴手點頭,後者開始輕聲彈奏,然後唱詩班開始低吟搖晃。執事們站起來跟唱詩班一起擺動身體。不甘示弱的長老們也起身吟唱。 突然間,椅名叫水晶的姊妹昏厥過去;她的昏側似有傳染性,使得其他的姊妹們也像蒼蠅般紛紛倒下。長老們唱得比唱詩班還大聲,使得唱詩班興奮起來,風琴的聲音聽不見,於是風琴手加大了音量。風琴手以鏗鏘的指法奏出一段跟風琴所彈的不一樣的聖歌。風琴手反擊回去,每個人都跟著他——唱詩班,執事,長老,婦女,哭泣的孩童——每個人都跟著牧師一同向海林家的小女孩致意。 卡爾·李的牢房在2號房隔壁,那兒是等著被送往州立監獄的囚犯所住的房間。除了兩名白人之外,其他全是黑人,而他們的共通點則是個個都是兇惡野蠻的犯人。但他們都怕卡爾·李。他和另外兩個順手牽羊的小偷一起關在1號房,那兩人不只是怕,簡直是嚇壞了。每天晚上都有人護送他到歐利的辦公室,他和警長在那兒共進晚餐,一面看新聞。他是個名人,他幾乎跟他的律師和地方檢察官一樣喜歡出名。他想對記者們解釋,告訴他們他女兒的事,以及他為何不該坐牢,但他的律師不同意。 星期日下午葛玟和萊斯特離開後,歐利、小摩斯和卡爾·李從監獄後門溜出去前往醫院。這是卡爾·李的主意,而歐利看不出有什麼害處,便同意了。這三個人進去時路尼一個人在私人病房裡。 卡爾·李望了那條腿一眼,然後盯著路尼。他們握手。卡爾·李雙眼含淚,聲音顫抖地說他很抱歉,他無意傷害那兩個傢伙之外的任何人,他希望並祈禱自己從沒有對路尼做出這種事。路尼毫不猶豫地接受了他的道歉。 他們溜回監獄時傑可等在歐利的辦公室。歐利和小摩斯藉故離開,留下被告跟他的律師獨處, 「你們到哪兒去了?」傑可狐疑地問道。 「去醫院看路尼。」 「什麼?」 「這沒什麼不對嗎?」 「我希望你見任何人之前先通知我一聲。」 「去看路尼有什麼不對?」 「路尼在檢方打算送你進毒氣室時會是他們的明星證人,如此而已。他不是我們這邊的,卡爾·李,你跟路尼說話時應該有你的律師在場,明白嗎?」 「不怎麼明白。」 「我不相信歐利會做出這種事。」傑可咕噥道。 「是我的主意。」卡爾·李承認。 「如果你還有別的主意,拜託讓我知道,好嗎?」 「好。」 「你最近跟萊斯特談過嗎?」 「談過,他和葛玟今天來過了、他們送東西來給我,也告訴我銀行的事了。」 傑可打算堅持他的費用,他絕不能只拿900美元就充當卡爾·李的辯護律師。這一件案子至少要抵消他往後3個月的全部生意,而900元根本比最低工資還要少。免費工作對他和他的家人來說都不公平。卡爾·李得設法籌錢。他有很多親戒。葛玟也有個大家庭。他們得做點犧牲,或許賣掉幾輛車,幾畝地,無論如何傑可都得收費。如若不然,卡爾·李只好另請高明。 「我把我家的地契給你。」卡爾·李道。 傑可軟化下來:「我不要你的地契,卡爾·李,我要現金。6500元。」 「告訴我怎麼辦,我就去做。你是律師,你想辦法。我聽你的。」 傑可被打敗了,他自己也知道:「我不能只拿900元,卡爾·李。我不能讓這件案子使我破產。我是律師,我該賺錢的。」 「傑可,我會付你錢,我保證。也許要一段很長的時間,但我會付的。相信我。」 要是你被判死刑就不成了,傑可想道。他改變話題:「大陪審團將在明天聚會場討論你的案子。」 「所以我要出庭了?」 「不,這是說你明天會被起訴。法院會擠滿了民眾和記者。努斯法官會宣佈將開庭日期定於何時。巴克利會到處追著攝像機,大放厥詞。明天是個重要日子。下午努斯就開庭審一件持械搶劫的案子。如果你明天被起訴,我們星期三、四就會出庭接受提訊。」 「什麼?」 「提訊!就謀殺案來說,法官依法必須在法庭上公開對上帝和每一個人向你宣讀起訴書。他們會在這上面大做文章。我們將會抗辯無罪,而努斯則定下審判日期。我們將要求合理的保釋金,而他會拒絕,當我提到保釋金時,巴克利一定會大發雷霆。所以我愈想到他就愈恨他,他將會是一根大釘子。」 「我為什麼不能有保釋金?」 「對謀殺案而言,法官不必定下保釋金額。他也可以這麼做,但大部分都不定。就算努斯定下保釋金額,你也付不起。所以不必管它了。在開庭前你都得待在牢裡。」 「我丟了差事了。」 「什麼時候?」 「星期五葛玟開車去領我的薪水時,他們告訴她的。真好,是不是?在那兒幹了11年,才5天沒去,他們就開除我。我猜他們八成認為我不會回去了。」 「我很難過,卡爾·李。真的。」 受人尊敬的奧瑪·努斯閣下並非一直都是這麼風光的。在他成為第22司法區巡迴法庭的法官前,是個沒什麼才華、沒幾個客戶的小律師。但他是個非常有手段的政客。在密西西比州議會的5個任期內,使他變得相當腐化,學會了在政壇上翻雲覆雨,玩弄權柄的藝術;當努斯議員身為州議會財政委員會的主席時曾經從中獲利不少,而範布倫郡中卻很少有人質疑他和他的家人是如何靠他一年7000元的議員薪水過得如此闊綽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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