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約翰·格裡森姆 > 失控的陪審團 | 上頁 下頁
四六


  約翰·賴利·密爾頓用三言兩語便結束了作證開始時的老一套問題,因為有滋有味的貨色就近在眼前。

  勞倫斯畢業幹北卡羅林納州立大學,主修工程。他為派思克斯效勞了整整30年,卻在13年之前一場官司的中途被迫離開。他起訴了這家煙草公司。公司又對他提出反訴。結果雙方在庭外調解了結,條件外人無從得知。

  在他受聘之初,這家公司名叫聯合煙草公司。他被派到古巴,研究當地煙草生產狀況。從那時以後,或者說至少在他離開這家公司之前,一直從事這方面的工作。他對煙葉進行過研究,以便找出種種不同的方法,促使它更快地生長。他自認為是這一領域的專家,但他並不以這一身份作證,而且也不發表個人的看法。他僅談事實。

  他在1969年完成了一個長達3年之久的公司內部項目,對種植一種名叫雷利4號的實驗煙葉的可行性作了研究。這種煙葉尼古丁含量只有普通煙葉的1/3,他的研究結論是,由於公司研究經費充裕,雷利4號完全可以像公司種植和生產的其他煙草一樣有效地種植和生產。

  這是一項紀念碑式的成果,他為之十分自豪。因而公司的上層人物一開始就對此結果表現冷漠時,他灰心到了丟魂落魄的地步。他雖然竭盡全力,與公司高層官僚周旋,拼命掙扎,結果依然無濟於事。對這個尼古丁含量如此之低的新品種,似乎無一人願意關心。

  他後來發現自己錯了。他的上司們對煙草中尼古丁的含量關心得很哪!1971年夏他搞到了一份公司內部的備忘錄,其中明確指令上層管理部門盡一切可能悄悄敗壞他對雷利4號所作研究的名聲。他自己公司裡的人,不聲不響地在他背上捅了一刀!他沒有發作,沒有把這件事告訴任何一個人,而是秘密地搜尋製造這陰謀的根源。

  在他講到這兒的時候,約翰·密爾頓出示了兩件證物:

  克裡格勒1969年完成的厚厚的研究報告和他於1971年搞到的那份備忘錄。

  答案已像水晶一樣透明。聯合煙草公司不願生產尼古丁含量低得多的煙葉,是因為尼古丁意味著利潤。早在30年代後期,這一行業的人已經知道尼古丁使人上癮!

  「你是從何處得知煙草業當時就知道這一點?」密爾頓明知故問道。除了故作冷漠厭倦的被告律師,法庭上所有的人都聽得聚精會神。

  「在煙草行業這是無人不知無人不曉的常識。」克裡格勒答道。

  「在30年代未期,有家煙草公司資助過一項秘密研究,其結果清楚地證明:捲煙中的尼古丁能使人上癮」

  「你見過這份研究報告嗎?」

  「沒有。你恐怕也能猜到,這份報告早已被人藏匿起來了。」克裡格勒停了一下,朝被告律師區瞧了瞧。炸彈就要落到他們頭上啦。他此刻真是得意非凡,「但我見過一份備忘……」

  「反對!」凱布爾站起來大聲喊道,「證人不能陳述他在書面文件上可能讀到或不可能讀到過的任何東西,理由很多,我們已在有關的辯護狀中作過充分陳述。」

  辯護狀長達80頁,一個月前雙方早已辯論過,哈金法官也已作過裁決,而且還是以書面形式。

  「反對記錄在案。克裡格勒先生,你可繼續作證。」

  「我在1973年冬見過一份僅有一頁的備忘錄,是對30年代進行的尼古丁研究結果所作的摘要。這份備忘錄已複印過多次,非常陳舊而且被人作過輕微的改動。」

  「什麼方面作過改動?」

  「日期已被刮掉,備忘錄作者的名字也是如此。」

  「這份備忘錄收件人是誰?」

  「收件人是山道爾·S·費拉裡,當時是亞拉亨尼種植公司的董事長。而亞拉亨尼則是現在的康派克公司的前身。」

  「一家煙草公司?」

  「是的,基本上是它自稱是一家消費產品公司,但生產的主要是煙捲。」

  「他何時擔任董事長?」

  「1931至1932年。」

  「我們能否假定這份備忘錄是在1942年之前寫給他的?」

  「可以。費拉裡先生死於1942年。」

  「你是在何處看到這份備忘錄的呢?」

  「在裡士滿市派恩克斯公司的一個部門裡。當初派恩克斯的名字仍是聯合煙草公司,總公司設在裡士滿。1979年改名後才遷到了新澤西。但裡士滿的房屋目前仍在使用,我離開公司前一直在那兒工作。公司的舊檔案大多也存放在那兒,我的一個熟人給我看了這份備忘錄。」

  「此人是誰?」

  「一個朋友,已經過世了。我向他保證過,決不透露他的身份。」

  「你確實掌握了這個備忘錄嗎?」

  「是。實際上,我還複印了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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