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約翰·格裡森姆 > 貧民律師 | 上頁 下頁
五三


  每一句話部像一記重拳正中他的下巴,赫克托墮入彀中而不自知。事實上,我們並未找到那名保鏢,文件中也沒提及他的名字。

  「別想說假話了,」我勸道,「那只會使事情變得更糟。」

  赫克托本是個至誠君子,畢竟是他暗中提供給我被驅逐者的名單,偷愉塞給我竊取文件的鑰匙。他有靈魂和良心,躲在芝加哥,逃避過去也非他所願。

  「錢斯告訴他們真相了嗎?」我問。

  「不知道,」他答道,「不過我懷疑他沒有。那樣做需要勇氣,而錢斯是個懦夫……他們會解雇我。」

  「有這個可能,但你可以痛痛快快地告他們。我替你辦妥這件事,我們會再次起訴他們,我不會收你一個子兒。」

  門上響起了敲門聲,嚇了我倆一大跳,我們的談話及時地改變了話題。「請進。」他說,一名秘書進來了。

  「派克先生在等您。」她說著上下打量著我。

  「我馬上來。」赫克托道,她慢慢退出,讓門半開著。

  「我得離開了。」他說。

  「沒有備忘錄的複印件我不會走。」

  「中午在樓前的噴泉邊等我。」

  「好的。」

  我通過大廳時向那位接待小姐眨了眨眼,「謝謝,」我說,「我現在好多了。」

  「別客氣。」她答道。

  從噴泉沿林陰大道向西走,我們來到一家猶太熟食店,排隊買三明治時,赫克托遞給我一個信封,「我有四個孩子,」他說,「請保護我。」

  我接過信封正要開口,他後退,轉身消失在人群中。我看見他擠出大門,從熟食店前經過,大衣領子豎起來罩著耳朵,幾乎是跑著擺脫了我。

  我也顧不上吃午飯了。我步行通過四個街區,趕到賓館,結帳出門,把隨身物品塞進一輛計程車,我壓低身子在汽車後座上坐下,鎖上車門,計程車司機昏昏欲睡,這世界上沒人知道我此時身在何處。我打開了信封。

  備忘錄的格式是典型的德雷克和斯威尼公司風格,在赫克托的電腦上打出,文件上有客戶代號、文件號碼,左下角用小號字體印著日期,日期是一月二十七日,由赫克托,帕爾馬呈交給佈雷登·錢斯,是有關河橡/TAG公司清理非法住戶和佛羅里達街倉庫財產的備忘錄。那天赫克托在一名武裝保鏢的陪同下去倉庫執行任務。保鏢名叫傑夫·麥凱爾,洛克·克裡克保安公司派出,他們上午九點十五分到達,中午十二點三十分離開。倉庫共三層,赫克托注意到第一層有非法占住者,第二層無居住痕跡。在第三層,他看到了垃圾,舊衣服,還有幾個月前火堆的殘燼。

  在第一層的西端,他發現了十一間臨時公寓,用膠合板和石板草草搭就,未經油漆,但明顯系同一人在同一時間所建,建房者也想使房子錯落有效。從外面看每間公寓的面積大致相等,赫克托無法進入。每扇門也相同,由一種輕型的中空的合成材料也許是塑料製成,門上裝有球形把手和暗鎖。

  浴室很髒,有人用過,最近一段時間內沒人修過。

  赫克托遇到過一個自稱叫赫爾曼的男人,赫爾曼無意交談。赫克托問他公寓的租金,他什麼也沒說,只說他是擅自占住的,有穿制服的武裝保鏢在場,他不敢多說。

  在倉庫的東端發現了十間同樣結構的公寓。孩子的哭鬧聲把赫克托吸引到其中一扇門前,他讓保鏢退後,不要讓人注意他。聽到敲門,一名年輕的母親前來開了門,她抱著一名嬰兒,還有三個圍在她腿邊。赫克托告訴她他為一家法律公司工作,這座倉庫已經易手,幾天之內她就得搬離,她起初說自己是擅住的,但很快就破口大駡起來,這是她的公寓,她從一個名叫約翰尼的男人那裡租下了它,他每月十五號左右來收一百美元,沒有任何收據,她不知道誰擁有這座倉庫,約翰尼是唯一的聯絡人。她已經住了三個月了,離開這個地方就無處可去,她在一家雜貨店裡工作,每週二十個小時。

  赫克托讓她收拾收拾準備搬家,倉庫十天內就會被夷為平地。她悲憤欲狂。赫克托進一步用言語激她,問她有沒有付房租的證據。她從床下找出錢包,遞給他一張紙條,那是一張雜貨店收銀台的清單,清單背後有一行潦草的字跡:今收到朗蒂·伯頓一百美元房租,一月十五號。

  備忘錄的正文有兩頁,但附了一張幾乎不可讀的收據。那是赫克托從她那兒拿來的,複印後將原件附在備忘錄後。雖然字跡潦草,拼寫有錯誤,複印效果不佳,但這張收據足以作為證據。我一定是忘乎所以,弄出了一些聲音,以至於司機扭頭在後視鏡中觀察我,看究竟是怎麼回事。

  這份備忘錄十分清楚地記錄了赫克托的所見所聞。文件中沒有結論,也沒有對他上司的提醒,他當時一定這麼想:前面就是火坑,看你們會不會往裡跳。他只是一個職位低微的律師幫辦,無權建議或提出自己的主張,更無權阻止一樁交易。

  在歐海爾機場,我把備忘錄通過傳真發給莫迪凱,如果飛機失事,或者我受到襲擊,或者文件被竊,我想在十四街律師事務所保留一份。

  我們不知道朗蒂·伯頓的父親是誰,也許這世界上壓根兒就沒人知道,她的母親和弟弟又都在獄中。鑒於上述情況,我們做出一個巧妙的決定,繞過伯頓一家,為他們請一個財產管理人,讓他充當我們的當事人。星期一早晨我在芝加哥時,莫迪凱去了特區家庭法院,請求法官指派一個臨時受託人,充當朗蒂·伯頓和她孩子的遺產監護人。這是私下裡的一種例行公事。那位法官與莫迪凱相熟。申請很快被批准了,這樣我們有了新的當事人,她的名字叫威爾馬·費倫,是一位社會工作者,莫迪凱與她相識,她在訴訟中所起作用有限,如果我們索賠成功,她只能分得一小部分。

  從經濟角度看,科恩信託行管理不善,但對一個非贏利性的律師事務所來說它卻有著巨大的約束力。倫納德·科恩當過律師,明顯對細節有著強烈的興趣,我們事務所對非法造成的人身傷害或死亡科以人身意外罰款也不算逾規,雖然這種做法為信託行所不喜。罰款的最高限額不超過賠款的百分之二十,而標準的收費額是三分之一。按慣例刑事案的律師要收取百分之四十。

  在百分之二十的罰款中,律師事務所可以保留一半,剩下的百分之十歸信託行所有,十四年來,莫迫凱曾接過兩件這樣的案子。第一件因為陪審團的原因而輸了官司;第二件是替一個被公交車撞了的無家可歸的女子打官司,以獲得十萬美元的賠償而告終。他為事務所淨賺一萬美元,用這筆錢添置了電話和電腦。

  法官勉強同意了百分之二十的合同,我們準備起訴。

  籃球賽於七點三十五分開始——喬治頓對敘拉庫斯,莫迪凱好不容易才搞到兩張票,我所乘的航班六點二十到達國家機場,三十分鐘後我與莫迪凱在蘭多佛的國家機場東出口處見了面,我們身邊有將近兩萬名球迷。他遞給我一張票,又從大衣口袋裡掏出一封厚厚的未拆的掛號信,收信人是我,發信人是華盛頓律師協會。

  「今天到的,」他說,清楚地知道信的內容,「我在座位上等你。」他消失在一群學生中。

  我撕開信封,在外面找了一個光線足的地方看信。德雷克和斯威尼公司的那幫朋友正使出渾身解數來對付我。

  這是上訴法院發出的一封正式指控信,譴責了我的不道德行為。指控的內容占了三頁,其實一段完全夠了,我偷走一份文件;我違反了保密法;我道德敗壞;因此必須(一)永遠取消我的律師資格,或(二)中止律師資格若干年,或(三)予以公開懲戒,因為失竊的文件尚未追回,事情很緊急,所以調查和一切手續應從速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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