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約翰·格裡森姆 > 毒氣室 | 上頁 下頁
五〇


  「慢慢上癮的。我離開家後就迫不及待地想嘗試一下,因為在埃迪和我成長的過程中這是被禁止的。那時我遇到了費爾普斯,他們家人都常在社交場合大量喝酒。喝酒起先是一種逃避,後來又成為一種支撐。」

  「我會盡力而為的。對不起。」

  「別對不起了。同你一起喝酒我很快活,不過該是收場的時候了,對吧。我是三度開戒,每次開始時都想著自己可以有所節制地喝一兩杯。我在頭一個月一天只喝一次葡萄酒並且給自己限量一杯。後來就成了一杯半,再後來兩杯,然後是三杯。再以後就是舊病復發。我是個酒鬼,我這毛病永遠改不掉了。」

  亞當舉起杯來和她碰杯。「為戒酒成功。讓我們一起來把它戒掉吧。」他們喝了一大口飲料。

  侍者是個學生,對他們該吃什麼很快就提出了建議。他推薦了大師傅的烤餃子,推薦它只是因為它是全市最好的,而且十分鐘之內就可以端上桌。他們接受了他的建議。

  「我常納悶你是怎麼打發你的時間的,但我不敢問你,」亞當說。

  「我曾經有過一份工作。我生了沃爾特,他上學後我覺得很無聊,所以費爾普斯就在他一個朋友的公司裡給我找了個工作。高薪金,漂亮的辦公室。我有個比我更瞭解我的工作的秘書。一年後我辭了職。亞當,我嫁的是富豪,所以我根本不該工作。費爾普斯的母親被我領取薪水的事嚇得要命。」

  「富家女人整天都幹些什麼呢?」

  「承擔天下一切重擔。首先她們必須保證丈夫外出是去上班了,然後必須作出一天的計劃。她還得指導和督促僕人的工作。至於購物,那起碼得分兩部分——上午和下午——上午部分通常包括給第五大街打幾次電話訂購那些必需品。下午的購物有時其實是親自完成,當然有司機在停車場等候。午餐要花去大半天時間,因為事先需要幾個小時進行籌劃,而落實至少得用兩小時。正常情況下午餐是一次小型宴會,出席的是更多的同樣苦惱著的人兒。接下來,作為一個有錢女人她還要擔負社會責任。一周最少三次她得赴朋友家的茶會,在那裡她們一面小口品嘗著進口餅乾一面對被遺棄嬰兒或精神失常的母親的悲慘處境唏噓不已。然後是匆忙回家梳妝打扮一番迎候從辦公室的爭鬥中返回的丈夫。她將與他在游泳池邊同飲第一杯馬提尼酒,而此時正有四個人在為他們準備晚餐。」

  「性方面呢?」

  「他太疲勞。再說,他也許還有情婦。」

  「費爾普斯也是這樣?」

  「差不多,儘管在性事上他沒什麼可抱怨的。我生了一個孩子,我的年紀也越來越大,而且他在銀行裡有的是金髮女郎供他享用。你無法相信,他那辦公室淨是些漂亮女人,潔白無瑕的牙齒、精心修飾的指甲,全穿超短裙,露著修長的腿。她們坐在漂亮的辦公桌後面打電話閒聊,隨時等候他的召喚。他在會議室旁邊有一間小臥室。這人是個畜生。」

  「所以你就放棄了富家女人的辛苦生活搬出來住了?」

  「是的。我不是稱職的富家女人,亞當。我恨做闊太太。短時間過過那種生活還覺得有趣,但我不適合。血型就不對。信不信由你,我們家在孟菲斯的社交圈子裡並不出名。」

  「你這是開玩笑?」

  「我可以發誓。在這座城市,有前途、合格的富家女人必須出自豪門世家,最好是有個靠做棉花生意發財的高祖。我跟他們就是合不來。」

  「不過你依然還在玩那種社交把戲。」

  「不是的。我仍舊出頭露面純粹是為了費爾普斯。出入社交場合時能帶一個與他年齡相當但有幾絲白髮、著晚禮服、佩戴鑽石首飾、樣子優雅的妻子,一個在和他那些無聊的朋友閒談時談吐得體、風韻成熟的妻子,對他來講這很是重要。我們一年出去三次。我這個妻子是那種往日的優勝獎盃。」

  「我看他希望要一個現在的優勝獎盃,那些身材優美的金髮女郎之中的一個。」

  「不會的。他們家經不起這樣的打擊,何況還關係到大筆家財的繼承。費爾普斯在他父母面前絕不敢輕舉妄動。等他父母過世後,他會立刻公開這件家醜。」

  「我以為他父母恨你呢?」

  「他們當然恨我。具有諷刺意味的是我們的婚姻能繼續維持就是因為有他們在。離婚是丟人的事嘛。」

  亞當大笑,不解地搖著頭。「這真滑稽。」

  「是啊,可是結果不錯。皆大歡喜。他消受他的小姑娘。我找我感興趣的男人。互不過問。」

  「沃爾特怎麼樣?」

  她慢慢把茶杯放在桌子上,目光轉向別處。「他怎麼樣?」她說,並不看亞當。

  「你從來不談他。」

  「我知道,」她輕聲說,視線仍舊對著房間那頭的什麼東西。

  「讓我猜猜看。更多不可外揚的家醜。更多的秘密。」

  她哀傷地望望他,然後微微聳聳肩,仿佛在說,管他呢。

  「他畢竟是我的親表弟,」亞當說,「據我所知,如果沒有其他意外發現,他就是我唯一的親表弟。」

  「你不會喜歡他的。」

  「當然不會。他有一部分凱霍爾家的血統。」

  「哪裡,他完全是費爾普斯他們家的人。費爾普斯希望要個兒子,什麼原因我不清楚。於是我們就有了一個兒子。費爾普斯自然沒有工夫照顧他。銀行的事總是太忙。他帶他去鄉村俱樂部想教他打高爾夫球,可並未奏效。沃爾特從來不喜歡運動。他們有一回去加拿大獵雉雞,回家後一個星期誰也不理誰。他不是那種大姑娘似的男孩,但也不是運動型的。費爾普斯上預科學校時是出名的運動員——足球、橄欖球、拳擊,樣樣都會。沃爾特想玩又沒有天賦。費爾普斯便愈發逼迫他練,於是沃爾特反抗起來。所以,費爾普斯就用他特有的嚴加管教的方式把他送進了寄宿學校。我兒子十五歲就離開了家。」

  「他在哪兒上的大學?」

  「他在康奈爾大學上了一年,然後就輟學不上了。」

  「不上了?」

  「是的。他上完大一就去了歐洲,而且從沒回來過。」

  亞當打量著她的臉,等她繼續說。他啜了一口水,剛要開口,侍者出現了,他很快把一大碗生菜色拉擺在他們之問。

  「他為什麼留在歐洲?」

  「他去了阿姆斯特丹,在那裡墮入情網。」

  「跟一個可愛的荷蘭女孩?」

  「一個可愛的荷蘭男孩。」

  「我明白了。」

  她突然對色拉發生了興趣,撥了一些在盤子裡,開始把菜切成小塊。亞當也學她的樣子吃起來。兩人沉默著吃了一會兒,館子裡客人逐漸增多,變得人聲嘈雜。一對引人注目但神情疲憊的雅皮士男女在他們臨近的小桌旁坐下來,點了烈性酒。

  亞當往麵包上塗了黃油,咬了一口,然後問:「費爾普斯怎麼反應?」

  她擦一擦嘴角。「費爾普斯和我上次一同旅行去了阿姆斯特丹尋找兒子。他已經離開那裡兩年。他寫過幾封信,也曾偶爾給我打電話,但那時所有聯繫都已中斷。我們自然很焦急,所以飛過去,在旅館住下,直到把他找著。」

  「他在做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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